三、独立战争时期的军功授地 独立战争爆发后,首先运用军功授地瓦解对方的不是大陆会议,而是英国议会。英国 议会为了瓦解大陆军部队,颁布法令,许诺向大陆军逃兵给予土地奖励。这一法令使大 陆会议成员认识到军功授地的重要性,针对这一法令,大陆会议提出自己的反措施,在 1776年8月14日通过了第一个军功授地决议。这个决议不是把土地授给美国大陆军中的 士兵,而是授予那些可能脱离英国部队的黑森雇佣军。决议指出:“由于英国议会最近 颁布法令引诱我们部队中的士兵开小差,并且在海上强抓我们的人民为其服役。因此特 决议,各州将欢迎美国战场上英国军队中的外国人,欢迎他们成为美国任何一州的公民 ,大陆会议将在这些州为他们每人提供50英亩的土地,作为他们及其继承人的绝对私有 财产。”[11](Vol.5,pp.654~655)由于这一决议主要针对德意志黑森雇佣军,所以特 决定将此决议译成德文,并印刷到卷烟纸上,以便此决议能够悄悄地落入他们手中。 这一决议作出不久,由于考虑到没有区分开普通士兵与军官的待遇,因此在13天之后 的8月27日再次作出决议,详细区分各级官兵所得土地数额。一位上校可得1000英亩土 地,中校800英亩,少校600英亩,上尉400英亩,中尉300英亩,少尉200英亩,每位军 士100英亩。携带士兵投诚者有额外土地奖赏[11](Vol.5,pp.707~708)。在1778年4月 ,大陆会议进一步作出详细规定,把面积为2到3万英亩的数个村镇划分成100英亩的农 场,按投诚官兵职位大小分配,并提供数额不等的耕牛、奶牛、猪等牲畜和农具[11](V ol.10,pp.406~407)。大陆会议当时实际上是在空口许诺,大陆会议本身并不拥有土地 。幸亏当时并没有大批黑森官兵投诚,否则将使大陆会议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直到17 92年,仅有一人依据此项决议得到100英亩的土地授予[3](p.232)。 在1776年9月,大陆会议为了招募88营士兵而第一次许诺向即将参加大陆军的官兵提供 军功授地。并明确规定,无论以何种代价,此项土地将由联合诸州提供,其费用由各州 按比例分担。根据此项决议,一位上校可得500英亩土地,中校得450英亩,少校得400 英亩,上尉得300英亩,中尉得200英亩,少尉得150英亩,军士和士兵得100英亩[11](V ol.5,pp.763~764)。决议规定,在此决议颁布前参加大陆军的官兵,同样有权享受此 决议所授予之权利;两年之后,大陆会议将军功授地扩大到将级军官。少将可得到1100 英亩的土地,准将可得到850英亩的土地[3](pp.233~234)。最后,军队医疗部门的人 员也有资格得到军功授地。医院院长按准将级别待遇享受军功授地,主治医师按上校级 别待遇,其余以此类推[11](Vol.16,pp.887~888)。 给大陆军官兵提供军功授地并未得到各州一致赞同。土地州和无地州①(注:土地州是 指那些在西部边疆拥有土地的州,或那些声称自己的边界一直向西延伸到大海的各州。 无地州是指那些同西部边疆不直接接壤的各州。),围绕此问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大 陆会议本身并不拥有土地。如果土地州占有西部土地的要求得逞的话,那么将来的军功 授地必将从这些土地州认领,土地州的荒地不仅得到开发,而且还可以为自己的荒地从 无地州得到金钱方面的补偿。因此,马里兰等无地州提议用10美元的奖赏来代替100英 亩的授地。华盛顿认为,10美元的奖赏未必能象100英亩土地那样起到吸引人们参军的 作用。土地奖赏对招募士兵可能起到相当大的影响[4](p.117)。大陆会议也激烈反对马 里兰的这一提议。因为大陆会议担心,这一提议可能导致所有其他士兵马上要求10美元 的奖赏。对大陆会议来说,在战争结束之后为参战士兵提供100英亩的军功授地要比马 上为他们每人提供10美元的现金容易得多。最后决定,军功授地由大陆会议、而不是由 土地州来提供[3](p.234)。 在大陆会议为大陆军官兵提供军功授地的同时,大多数州也为在大陆军中服役的本州 官兵提供额外的军功授地[12](p.144)。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陆军不是由大陆会议直 接征招的,而是由大陆会议分配配额,然后由各州招募。弗吉尼亚在为自己州的军队官 兵提供军功授地方面特别慷慨。在起初,弗吉尼亚的军功授地仅授予该州的大陆军官兵 ,是作为大陆会议军功授地的额外补充而授予的,但后来把该州所有参加过战事的人员 包括进来,州民兵和大陆军官兵,陆军和海军官兵。在1779年,它许诺在战争结束时为 每个士兵提供100英亩的军功授地。并按照大陆会议规定以同等数量的土地授予它的军 官。随着独立战争时日的延长,征兵越来越困难,因而给应征官兵的奖赏也越来越高。 最后,不仅是土地,而且还包括金钱和奴隶奖赏。参加大陆军的士兵可以得到12000美 元(贬值的货币),战争结束时还可得到一名10至30岁的健壮奴隶,或者是60英镑的金币 或银币[3](p.329)。之后给普通士兵的军功授地增加到200英亩,给军官的军功授地也 增加了十倍。根据该州1780年和1782年通过的两项决议,在伊利诺伊温森斯帮助克拉克 将军抗击印第安人和英国人的当地居民每人可得到400英亩的军功授地[4](p.117)。经 过不断加码,弗吉尼亚最后的军功授地数额如下:少将为15000英亩;准将为10000英亩 ;上校为6666英亩;中校为6000英亩;少校为5333英亩;上尉为4000英亩;中尉为2666 英亩;军士为400英亩(自始至终参加战争)或200英亩(服役3年);士兵为300英亩(自始 至终参加战争)或100英亩(服役3年)。服役超过6年以上者,每增加1年服役,增加该等 级6分之1的奖赏[3](p.329)。 弗吉尼亚之所以给予其官兵如此慷慨的军功授地,乃是因为该州在西部拥有辽阔的空 旷土地。军功授地在这方面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既可以促进军队招募工作顺利进行 ,又可以促进西部土地开发。但是,弗吉尼亚的军功授地也为日后留下了繁重的工作。 国会为了满足弗吉尼亚的军功授地,先后颁布了34项法令[3](p.338),并且在俄亥俄河 西北一侧专门为弗吉尼亚的军功授地保留了一大片土地。围绕弗吉尼亚军功授地的土地 认领工作,直到1852年还没有结束,这时距独立战争结束已有70年了。为了满足弗吉尼 亚的军功授地,前后一共拨付了6363000英亩土地[4](p.123)。 在原初十三州中,北卡罗来纳州的军功授地最为慷慨,从1780年开始,该州为每位愿 在大陆军中服役满三年的士兵每年提供500美元的奖金,另加200英亩的土地和一名健壮 的奴隶。到1782年,该州不得不提高奖金和军功授地的数额。普通士兵的军功授地提高 到640英亩,准将为12000英亩。上尉可以得到3850英亩。为了奖赏纳森尼尔·格林少将 为保卫该州所立下的卓越功勋,北卡罗来纳授予他25000英亩的土地,约有100平方公里 [3](p.344)。 各州的军功授地,一般都远远大于大陆会议的军功授地。而且各州一般都在本州边疆 地区特辟出一块土地以为军功授地之用。如纽约和宾夕法尼亚都是在该州西北部偏远之 处辟出军功保留地,其意在让这些军人作为该州边疆的开路先锋。但直到独立战争结束 8年后,纽约州军功保留地上的印第安人土地权利才被清除掉,未清除印第安人土地权 利的土地是无法进占的。那些为贫困所迫无法等到分配土地的退伍士兵,被迫把自己手 中的军功授地券廉价出售。每英亩只能卖一、二美分。这说明,一方面是土地投机分子 压低价格,另一方面也说明,未经开发,或者是偏远边疆的土地是不值钱的,特别是在 联邦政府成立前经济不景气的年代。退伍军人手中的军功授地券形同废纸,投机分子乘 机收购。纽约军功保留地上一个最大土地投机分子占有10万英亩的土地。另外15名最大 的土地所有者共占有或控制着37万英亩的土地。据当时到过该保留地的约翰·毛德说, 500至600英亩一份的军功授地券在1788年仅卖8美元,而在1792年就可卖到30美元,而 到1800年,则可卖到每英亩3至5美元,即一张普通退伍军人的军功授地券可赚2000多美 元。土地投机不仅影响了此地区的土地开发,而且还导致占地风潮、地权纠纷、拖欠税 款、以及最初军功授地券持有者同后来的购买者之间的冲突[13](pp.1329~1330)。 马萨诸塞州直到1801年方才为该州的退伍军人提供军功授地,每位服役三年的士兵和 军士授地200英亩[12](p.144)。这时独立战争已经结束将近20年。宾夕法尼亚州在1780 年许诺为该州官兵提供军功授地,并在1785年确定普通士兵的军功授地额为200英亩, 少将为2000英亩。至1810年,该州约有3000名退伍军人获得了土地。面积狭小的马里兰 在军功授地方面亦最为吝啬。根据该州1777年的一项法令,每位士兵授予50英亩的土地 ,每位军官授予200英亩的土地。有2457名士兵在该州的华盛顿县得到军功授地。佐治 亚给该州志愿服役人员的军功授地也从1776年的100英亩提高到1781年的250英亩,并且 免税10年[12](pp.144~145)。 需要顺便一提的是得克萨斯的军功授地。它先是墨西哥的一个州,后分裂成为一个独 立的国家,继而作为一个州加入美国。迟至1881年,得克萨斯仍在实行军功授地制度。 由于它本身特殊的历史背景,其军功授地不仅是为奖赏服役军人,而且更意在吸引移民 。由于它的土地极其丰富,所以它的军功授地特别慷慨。该州军功授地法令规定,凡服 役三个月者,可得土地320英亩;服役6个月者,得640英亩;服役9个月者,得960英亩 ;服役12月及其以上者得1280英亩。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在1881年,该州还规定,凡居 住在该州的美国内战中南部同盟的军人,或是牺牲的南部同盟军人的遗孀,均可得到12 80英亩军功授地[14](pp.77~78)。南部同盟军人参加的是叛乱一方的战争,但得克萨 斯仍要为他们提供军功授地,从这一小小插曲中也可以看出美国州权对联邦政府的反抗 。 各州军功授地的分配步伐虽然缓慢,但一直在持续进行,而邦联国会①(注:1781年各 州批准《联邦条例》后,大陆会议改称联邦国会。)由于迟迟未得到对西部土地的控制 权,致使它的军功授地的分配工作一直停滞不前。直到1784年杰斐逊起草《土地法令》 草案时才第一次谈到军功授地问题[11](Vol.27,p.452)。1785年正式通过的《土地法令 》对军功授地的分配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规定在军功授地问题解决完之前,任何测 量好供出售的国有公地,都要预留出7分之1供军功授地之用。但该法令规定要等到西部 七排村镇测量完之后,方可出售[15](pp.158~159,p.161)。而此时的土地测量工作进 展极为缓慢,并且时常由于印第安人的袭击而停止。当时联邦政府经济拮据,首要目标 是如何快速卖地获得收入,以解决联邦政府的财政危机,而把军功授地的分配问题置于 一旁。在整个联邦时期,利用军功授地券得到土地的只有俄亥俄公司和约翰·克莱伍· 西姆斯同人公司,前者得到214285英亩,后者得到106857英亩。这两家公司从国会购买 了大片土地,其中上述数目的土地是用军功授地券支付的[16](p.266~267)。其他大多 数大陆军官兵的军功授地问题一直拖到新的联邦政府成立之后,才开始着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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