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心(1907-1966)是我国现代著名的社会科学家,其治学,足迹遍及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史学、书目文献学、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各方面。在运用唯物史观研究中国近现代史方面,尤足开一代风气,迄今仍给我们留下了诸多思考,故特为表出而论之。 一、开拓者的足迹 李平心对中国近现代史的关注,始于大革命失败之后。1927年11月,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为推动土地革命的开展,在党内公布了由立夫起草的《土地问题党纲草案》,要求各级组织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当时正在上海从事地下党活动的平心随即写下了《中国土地问题与土地革命》一文,详细阐述了对中国革命的形势、任务、策略,以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具体方案的意见。认为,“近时的中国农业经济和土地关系虽然还保持着它主要的历史的特点”,但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和中国原有经济结构渐遭破坏,“农村的经济组织和土地关系成为畸形的状态,地主豪绅对于农民的压迫只有一天一天的加紧,农民所受的经济痛苦随着土地所有权的集中、农业资本的集中、利贷资本的发达,只有一天一天的增加”。故“摆在我们面前的土地问题已经变成了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要彻底的解决它,当然只有实行土地革命--根本改变关系。”为此,“中国共产党应当去领导农人、工人实行民众式的暴动”,以“破坏地主豪绅的暴力机关,歼灭一切的反动势力”[1]。这表明,在经历了大革命失败的风雨之后,他已开始把对中国革命性质的认识与近代社会变迁及其特点的思索结合了起来。也正是这种对于现实的强烈关切,促使他自1930年起,把更多的精力投向了中国近代史的资料搜集与研究。[2] 当时,出版界虽已有一些新体中国近代史的论著或教材问世,如李泰棻的《新著中国百年史》(商务1924年版)、孟世杰的《中国最近世史》(天津泰华印书馆1925年版)、颜昌峣的《中国最近百年史》(上海太平洋书店1930年版)、魏野畴的《中国近世史》(申江书局1930年版)、高博彦的《中国近百年史纲要》(北平文化学社1930年版)等,对清道光朝至民国间的重大史事作了初步梳理,并表现出反专制、反腐败和反侵略的进步倾向,但其认识历史的主导观念,大多仍停留在晚清以来的进化论层次;至于对人物和事件的评价,更有不少地方未脱传统旧说的束缚。对此,平心颇感不满,他认为:“中国现代史应当以争求进步的人民大众为主角,这是不可争辩的真理。然而许多囿于传统偏见的历史学者却违背了这一真理。他们把那些企图阻住历史车头的发昏家伙描绘成为近百年来中华民族命运的主宰者;虽然他们间或也赞扬中国现代的革命英雄,可是这些英雄在他们的心目中,又不过是脱离群众的神秘光杆儿。他们蜷伏在旧中国的遗蜕中,永远也看不见新中国的生长。”[1](自序)为改变这一现状,他决心运用唯物史观的原理,对中国近代史作一番重新梳理和解释。 1933年以后,平心陆续撰写了《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初编》、《论新中国》等几部通论性史著和一部现代人物专论《论鲁迅思想》(心声阁1941年版,再版时改名《人民文豪鲁迅》)。这些研究,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注意吸收社会学(主要是社会形态学理论)的理论成果。还在1930年出版的《现代社会学理论大纲》中,他就认定,社会学与历史学同是社会科学中最基本的立足点,前者旨在解释并分析一切社会现象的普通形态、作用、关系、变迁,并探明其彼此依存的一般定律;后者则要通过各种具体材料的搜集、整理和排比,说明一定时间与空间段的社会生活历程,故“就供给社会全部生活的演进的材料而言,历史学的研究是必需的;就确立社会现象的普遍法则而言,社会学又是必要的”[2](P7)两者间实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这种认识使他的历史研究实践,自始就表现出某种社会学(主要是社会形态学理论)与历史学相结合的特征。二是注重历史与现实的结合。平心之所以在当时倾力于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乃是因为在他看来,“我们是生活在如此伟大的战斗时代里,其中有苦痛的教训,有血渍的经验,有波涛万状的社会斗争,有头绪纷繁的历史矛盾。它们都在环绕着我们,要求我们找出它们的规律,而这无数的规律正是争取民族解放与社会解放所不可少的”。作为一个文化战士,应当自觉地承担起“把真理从黑暗的重围中夺取过来,转变为大众的武装力量”的历史使命,通过这段离我们最近的历史之研究,为现实社会的改造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并表示:“在新中国与旧中国的痛苦的交替过程中,我是愿意献出棉薄的力量,来传播历史的语言与真理的声音的。我不会唱歌,但只知道运用一点学来的历史解剖知识,来剖析横在我们面前的一些关系民族生死存亡的历史问题。”[3](初版自序) 上述特点,从其撰写的各部中国近现代史论著中,都可得到十分清晰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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