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世认识含混不清,学术、功用两难兼顾。 关于史学经世或曰史学干预现实,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着力之点并不相同。封建社 会,史学的目的是资鉴当道,其铺叙内容重在统治之术和道德教化,缺点一是远离民众 ,因而,梁启超讥之为帝王家谱;二是泛道德主义,道德评价标准高于或替代一切其他 标准。近代以降,史学的目光开始下移,但循着两个方向发展。一路重在反映如火如荼 的政治和军事斗争;一路渐次关注社会文化史研究,旨在陶冶国性与民德。后者如梁启 超、章太炎、陈垣、陈寅恪、胡适等,都以大家手笔,从不同方面拓展了史学经世的新 路径。这种经世方式,虽然方式间接,见效缓慢,但在承平时期,优势仍在。从新中国 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史学高标为政治服务,为人民服务,最大限度地彰显了史学的经 世致用功能。但因过于急功近利,唯效用是从,故而无视规范,强史就我,以致威信受 损、学术蒙尘。 近十余年来,史学界在对其自身曾经胶着于政治的反思中,重新找寻自己的理想位置 ,以致在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处理上颇费心智,从研究范围的拓展,到理论、方法和运作 方式的探索,往往不乏妙言高论。为了保持自己的相对超然立场,史家在研究选题的确 定上,首先考虑自身使命与学科规范,避免亦步亦趋地去迎合时流。这种趋向应该说是 学术进步与学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其负面影响则是,部分史家对一些热点而敏感 的社会问题缺乏应有的热情。保持学术独立,顾及学科尊严,珍视自身价值,拒做现实 附庸,是史家起码的学术操守。但是,如果因此而疏离了现实社会,在诸如人文精神此 类牵动世道人心的重大问题上当言不言或声音微弱,那么,所谓保持学术的独立与尊严 ,则未免买椟还珠,或者说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 不同的历史时期,需要不同的人文精神,但任何时期的人文精神,都是在历史延续基 础之上的不断更新和超越,而非割裂传统,重新创造。从这一角度而言,人文精神是史 学研究的一个永恒主题。在科学与经济的张力无限膨胀的当今社会,人文精神的建设亟 需加强,包括史学在内的人文科学任重道远。与此相应,史学经世致用的重心应当转向 发掘人文精神、启迪人生智慧。如此转变,可使史学既肩负社会责任,又不失学术品位 ,学术性与功用性兼而得之。应该强调的是,这需要史家高绝精湛的学术造诣和货真价 实的学术成果,绝非趋附时尚、游谈无根者流所能为之。 三、转变观念:强化史学研究的主体意识 为了保障史学的科学性,史家在研究活动中往往力求臻于“无我”之境界。这种努力 虽然有其价值,但“无我”二字当作何解,似有重新探讨之必要。如果这里的“无我” 是指在研究实践中,摒弃主观的臆断、成见或偏见,决不作伪、鄙弃矫饰,则属学科规 范,理应矢志持守;如果是指捐除研究者的真知灼见、价值判断和基于史实的睿智体悟 ,弱化主体意识,止于史迹勾勒,则属观念迂滞,亟应设法改变。史学如欲在人文精神 建设中有所建树,所应着力者,虽非止于一端,但我认为,在打破某些认识局限的同时 ,转变“述而不作”观念,强化史家的主体意识,把深邃的人文思想和高远的人生理想 融入史著之中,应属当务之急。略而言之,可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入。 1.提倡多层面基础上的思辨性研究。 史学对价值和意义的追寻绝不能凭空臆想、空穴来风,而应尊重史实、刻意求真,必 须将思辨性研究建立在多层面的、扎实可靠的研究基础之上。所谓多层面,是指力避视 野局促,一叶障目,任何问题,都应从内外上下前后左右多视角地进行细致考察。诚如 梁启超所言:“要钻在这件事物里头去研究,要绕着这件事物周围去研究,要跳在这件 事物高头去研究,种种分析研究结果,才算把这件事物的属性大略研究出来;算是从许 多相类似容易混淆的个体中,发现每个个体的特征,换一个方向,把许多同有这种特征 的事物归成一类,许多类归成一部,许多部归成一组,如是综合、研究的结果,算是从 许多各自分离的个体中发现出他们相互间的普遍性。”(注:王德峰编:《国性与民德 :梁启超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第239页。)只有如此,才能把握历史真相 ,并在此基础上发现真意义和真价值。所谓思辨性,从内容方面而言,是指在选题上, 改变将史学定位于描述性学科的观念,除了具体的“形而下”问题之外,尚需关注那些 抽象的“形而上”问题,如道德理想、终极关怀等,而不能简单地将那些关涉思辨性的 问题弃置于史学研究的视域之外。从方法方面而言,是指改变将史学片面理解为“实证 性研究”的观念,在订正史料、陈明原委、理清因果之后,尚需进行理论提升,从哲学 层面阐释史实文本的意义。今天,人们对这种诉求保持着较高的警惕,原因之一是担忧 消解史学的“价值中立”原则,丧失史学的客观独立性。事实上,在史学研究中,不可 能不渗入研究主体的价值判断,而且,疏于思辨和止于描述,并不能保证其客观独立性 。 2.借鉴解释学等研究方法。 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历史学当然也可以借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如统计的、实证的 和逻辑推导的方法,但诸如解释学、精神分析学、哲学反思与顿悟直觉等方法,或许更 为贴近其学科性质。因为,和其他人文科学一样,史学研究活动不可能完全排斥研究主 体的精神体验、心性领悟和生活积累。它既是一种分析说明的科学,也是一种理解和体 验的科学。 解释学方法的运用,可以较为充分体现人的主体意识,为此,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傅伟 勋先生创造的诠释理论。按照景海峰先生的绍述,傅氏理论共分为5个层次:第一是“ 实谓”层次,探讨原典实际上说了什么。第二是“意谓”层次,探问原典想要表达什么 (或它所说的意思到底是什么)。这一层面开始发生主体移位,研究者的诠释意向初步显 现,通过语义澄清、脉络分析、前后文意的贯通、时代背景的考察等,尽量客观忠实地 了解并诠释原典和原思想家的意思,探问其意向、意指如何。第三是“蕴谓”层次,考 究原思想家可能要说什么(或他所说的可能蕴涵是什么)。这一层面已跳出文本本身,而 进入所谓“历史意识”的领域。通过对种种思想史的理路线索的清理,对思想承继的思 维关联性的多面探讨,对诠释性文本本身历程的考索,来了解原典和原思想家种种可能 的思想蕴涵。第四是“当谓”层次,追究原思想家本来应当说些什么(或诠释者应当为 原思想家说出什么)。诠释者的洞见和诠释的力度已完全穿透了原有思想结构的表层, 而掘发出更为深刻的内涵,从中豁显最有诠释理据或强度的深层意蕴和根本义理出来。 第五是“必谓”层次,思虑原思想家现在必须说出什么(或为了解决原思想家未能完成 的思想课题,诠释者现在必须践行什么)。此一层面最能体现诠释学的创造性,由不断 追问的思维历程之中最终形成自我转化,即从批判的继承者转变成为创造的发展者,从 诠释学家升进成为创造性的思想家。以上5个层次,既具区别功能,又有相互连贯性; 既可以视需要从不同的层次切入,又可以5个层次同时把握。(注:景海峰:《解释学与 中国哲学》,《哲学动态》200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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