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币改革的进展远远超出日本的想象,南京政府未派武力推广,法币便不胫而风行华北;被日军寄予厚望的宋哲元、韩复榘在经历了短暂的怀疑后,(注:财政部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四),第350-352页。)也走上合作的道路。(注:中央银行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四),第424页。)日军直接用币制改革作借口侵略华北的企图便告破产,但此事使日本认识到了华北对蒋介石和国民政府的向心力,他们知难而进,更加紧了侵略华北的步伐。日军中央部在1936年1月13日的《华北处理纲要--对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的指示》中明确“财政经济(特别是金融)”是其“指导”的第一重点,(注:《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册,第272-273页。)诚非偶然。 关税在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占有核心地位,从1928年到1937年,关税收入分别占国民政府实际收入的53%、56%、60%、53%、51%、47%、33%、44%。(注:据杨格前引书,第484-485页。)早在国民政府争取“关税自主”时,日本便再三作梗。(注:参见拙文《论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盐税改革》,《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2期。)“华北事件”之时,日本在此问题上开辟了压迫中国的“第二条战线”--即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走私,使中国关税收入遭受重大损失。这种走私,不同于一般出于经济目的的做法,而作为日本国家的一种政策。“满铁经济调查会”1935年初就公开表示:“九一八事变后,因中国特别排斥日货,故其采取之关税政策及输入手段,愈趋繁琐。对于此种关税政策日本应如何对待?一言以蔽之,即秘密贸易政策(即走私--笔者按)是也。”(注:转引自姚贤镐《1934-1937年日本对华北的走私政策》,《社会科学杂志》,第10卷第1期,1948年6月。)《纽约时报》也清楚地指出:“日本在华北走私,殆已成为其国家政策的一种工具”。(注:转引自斛泉《华北走私之全貌》,《东方杂志》,第33卷,第13号。)正因为如此,走私中,日军直接为私贩撑腰。1935年5月间,中国海关关员两次在长城上当场拿获走私白银,私贩从长城上跳下受伤。日军仪我大佐即与中方交涉,强迫中方赔偿5000元,并且不许中国方面再到长城缉私。(注:实业部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二),第1082-1083页。)日军还在1935年9月间禁止中国海关缉私船在秦皇岛沿海巡逻。(注:实业部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二),第1086页。)在日军的庇护下,日、韩浪人猖獗至于极点,1936年初,中国海关辑获私货,日、韩浪人竟追至中方关卡内,将中方人员殴伤。(注: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二),第1089-1090页。) 开始,日本选择的走私对象是货币白银。当时,美国在“白银法案”后大肆收购白银,造成银价飞涨,中国白银迅速外流,国民政府为遏止白银外流,1934年10月开始征收白银出口平衡税。日本乃组织日、韩浪人,在华北疯狂走私白银。1935年5月22日,于学忠报告说,当地每月白银被偷运400万元。(注:行政院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二),第1072-1073页。)据孔祥熙报告,当时每日仅由韩人私带至山海关的银圆即达40万元之谱。(注:实业部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二),第1082页。)另据当时在国民政府财政部任顾问的美国人杨格估计,1934年最后几个星期,白银走私出品2000万元,1935年走私15000-23000万元,1936年约3000-4000万元。(注:[美]阿瑟·恩·杨格:《1927-1937年中国财政经济状况》,陈泽宪、陈霞飞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238-239页。) 后来,由于美国改变白银政策,走私白银的收益大减,日本保护下的走私重点又转向人造丝、白糖、卷烟纸等高关税货品。特别是冀东伪政权建立后,日本授意其实行极低的“关税”税率,走私之风更甚。陆路方面,“无法无天之私贩,即有恃而不恐,于是扩大组织,成立公司,数百日、韩浪人,皆参与其事,更雇苦力千余人,为之转运私货,大有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之概。每当夕阳西下,便可见百十成群之负者、曳者,络绎于途。而所谓浪人也者,且亲执武装以保护焉,其情形宛如数十年前羊肠山路上护送商贾之保镖。然海关官员不加干涉则已,否则押运之赳赳武士,必挺身而出,拔刀相向。……运抵天津,则在日租界内设店销售,亦若正当营业者也。……且有将货物堆存门外通行马路之上,触目皆是,竟无忌惮。”。(注:资源委员会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二),第1094-1095页。)海路方面,《国闻周报》转述《字林西报》的报道云:“此次记者赴津视察,在两度之谈话中,得悉冀东走私范围之扩大,几于令人不能置信。有某商家新自北戴河返津,记者叩以走私情况。据答,渠并未见所谓走私,仅见有大小各色船只三十三艘泊海湾中,纷纷以货物卸入十艘之舢板。沿岸光景之忙碌,殆无异轮运季节最忙时,津沪沿岸码头之所见,称为走私,殊为不当。……记者曾询一经营私运之俄人,询以所运入私货之数量是否有任何限制?据答:‘并无限制,凡君所需之货物除笨重如象者外,皆可随时运入’。”(注:《国闻周报》,第13卷第18期。) 日本武装保护下的华北走私给中国造成的损失之大,令人吃惊。据统计,1935年8月1日到1936年4月30日,中国海关损失税收25506946元。(注:资源委员会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二),第1095页。)而从1935年8月至1937年7月4日,仅由冀东伪政权地区运入天津的私货所漏税款即达54355472金单位(1金单位相当于60.1866公厘纯金--笔者按)。(注: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二),第1100-1101页。)“华北走私直接影响全国百分之八十八之收入”,税款损失的同时,中国的产业也遭到沉重打击。(注:郑会欣:《抗战前夕日本对华北走私问题初探》,《南京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另见资源委员会档案,《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二),第1096页。) 自明治维新以迄抗战前夕,日本主流文化对其文化母国中国的观感一言以蔽之:蔑视;对中国的欲望也可用两个字概括:侵略。被日本人视为近代“启蒙之父”的福泽谕吉在其名著《脱亚论》里就说过:日本“不幸之有邻国,一曰支那,一曰朝鲜……论教育则云儒教主义,论教旨则曰仁义礼智,由一至于十,仅以虚饰为其事。其于实际,则不惟无视真理原则,且极不廉耻,傲然而不自省。……若不思改革,于今不出数年,必忘其国,其国土必为文明世界诸国分割无疑。”又说,中国“自尧舜以来四千年间,上下皆习惯于专制独裁的恶劣风气,陶醉于阴阳五行的空论,几亿人置身文明之外,玷污了大半个亚洲。”所以,日本应该“以疾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勇敢果断地直攻要害地区,蹂躏四百余州,加速其亡国。”使中国“四百余州的国土与四亿人民,皆为西邻日本的新市场、新顾客”。(注:转引自严绍k4ma03.jpg《二十世纪日本人的中国观》(上),宋成有:《福泽谕吉中国观变迁述论》,《日本学》第3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甲级战犯、日本法西斯理论家大川周明表示:“佐藤信渊所主张的支那合并,在支那人耳朵里听来是不动听的……合并是使支那和日本置于同样的政治体制之下,依靠‘谨奉皇天之神意,使衣食丰足而安黎民’的办法,实行万世人君模范的尧舜之道”。而且,合并中国并不是日本的终级目的,而是日本与欧美决战的准备,大川说:“天国总是存在于剑硬之中,日本与欧美以性命相拼搏的决斗,恐怕是历史安排而为新世界诞生所不能避免的命运。”(注:转引自严绍k4ma03.jpg《二十世纪日本人的中国观》(上),宋成有:《福泽谕吉中国观变迁述论》,《日本学》第3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到“华北事变”前后,上述思想已经化为具体的日本国策,其1936年6月完成的《国防国策大纲》规定:“一、皇国之国策首先在于确立东亚保护、指导者之地位。为此,必须具有排除白人压迫东亚之实力。二、为对抗苏联及英、美之压迫,充实所需之军备,特别是航空军备,以及在日满及华范围内完成持久战争之一切准备,至关重要……”(注:《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册,第281页。)由于国民性的关系,当时日本侵华理论家的思想和国策很容易影响其国民,曾任日本首相的小矶国昭一语说透:“日本人喜欢战争,只要一开枪便会跟上来。”(注:入谷敏男:《日本人的集团心理》,第17页。)所以,对日军激进侵华势力制造的事端,当时的日本国民给予了极大的支持,这反过来更刺激了前线日军的行动。 惟其蔑视,日军才在中国横行无忌,猖獗不已,不要说土肥原、酒井隆,就是“日海陆军驻津事务所所长”久保田这样的低级军官在“华北事变”中也敢对中国政府扬言“将采取自由行动”;(注:《国闻周报》第13卷第26期。)也惟其以侵略为本质目的,所以,不管中国当局怎样地忍辱负重,日军总是得寸进尺,频施辣手,“华北事变”前后强烈主张与日和解的汪精卫曾不解地问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究竟日本要中国怎么样呢?凡日本所希望于中国的,只要是办得到的话,既在今日,我还是希望尽力的,你还不相信吗?”(注:《民族》,第4卷第10期,引自《华北事变资料选编》,第111页。)其实,汪精卫也做不到日本所希望于中国的。正是在以上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华北事变”是日本近代漫长的侵华史上一段典型的过程,从中,足可以提取日本侵华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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