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民战争推动了历史的前进,但也可能破坏生产和阻碍社会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战争,打击了腐朽的封建生产关系,因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是大规律的农民战争之后,总会出现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经济萎缩,才能达到或超过农民战争前夕的经济发展水平。这几十年的经济萎缩,是农民战争的直接结果,它表现了历史发展的相对停滞,并未推动了历史的前进。 在大规模农民战争之后新建立的封建王朝,为了把自己的统治稳定下来,一般都会采取一些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因而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之后,一般都可以恢复或超过农民战争之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问题是新建王朝统治者这些发展经济的努力、其潜在的推动力是否来自农民起义的打击。因为在没有经过大规模农民起义之后建立的新王朝、如隋朝和宋朝,他们为了巩固自己取得的政权,也采取了类似大规模农民战争之后新建王朝的措施,这些措施与农民战争并无直接的关系,而是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本能地采取的行为。所以不能把农民战争之后封建王朝采取的一些进步措施,都归结为农民战争的打击和教训。 当然,新建立的封建王朝,不管它是大规模农民战争之后建立的,还是通过其它方式取得政权的,为了能把自己的统治巩固下来,都会从总结历代爆发农民战争的教训中,吸取教训,作为自己制定政策的参照。问题是对这种作用的估价,即它是决定的作用呢,还只是作用中的一个方面。如果它只是作用中的一个方面,而且不是重要的方面,那么把农民战争当做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一个主要力量,就值得考虑了。 农民战争确实打击了腐朽的生产关系,因而为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可是任何战争都是无情的,农民战争在打击腐朽的生产关系的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积累和财富。明末农民起义甚至打击了已经发展的资本主义萌芽,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事实上,战争也破坏了作为封建经济繁荣基础的小农经济。战争使农民逃亡或离开家园,土地大片荒芜。不应为了给农民战争辩解,把这种对生产的破坏都推到统治者镇压农民起义的军事行动上。 农民战争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很多,并不仅仅在生产关系上创造了某种条件,生产力就可以得到顺利的发展。政治与经济是两个不同的社会范畴,政治上的开明,只是为促进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它要促进经济的发展,还要经过很多复杂的中介环节后,才能对经济的发展起作用。生产力是否能发展,还要看很多其它的因素。如东汉末年黄巾起义之后出现的三国,从政治上来说都比东汉末年的统治要开明,东汉末年那些腐朽的生产关系受到打击,但从全国的生产发展来说,一直到西晋的统一,也未达到东汉繁荣时期的水平。其原因是农民战争之后,出现了长期的政治分裂。明末农民起义之后,清朝的统治比之明末的统治在政治上要开明得多,但是东南沿海一带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经过明末清初的战争破坏后,也长期未能恢复到明末的水平。原因是清朝政府实行民族高压政策、用海禁、迁海等政策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农民战争不断打击腐朽的封建生产关系,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和次数之多,在世界历史上是罕见的。从这一点看,中国封建社会在它的推动下,本来应能更早地发展为资本主义,但中国封建社会却长期发展和延续下来,资本主义的萌芽虽然产生很早,却未能发展强大起来。 为什么长期的大规模农民战争,未能把中国社会推进到资本主义呢?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发展的道路来看,农民战争虽然打击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某些腐朽的部分,却也促进了封建专制主义集权统治的日益完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日益完善和强化,这是对被打击和破坏的腐朽的封建生产关系的一种调整和补充,它虽然对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会起某些积极的作用,但却扼制了其中最自由和活跃的成分,使它只能在封建主义的某些限制的范畴内发展,而这种发展更多的是在老路上的重复,很难有创造性的突破,所以资本主义难以发展起来。 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发展缓慢和停滞不前,当然并不能否定农民战争的历史推动作用,它只是说明这种推动作用,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具体历史环境中,受到阻碍,未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如果抽象地说农民战争的历史推进作用,在逻辑上不但与大规模农民战争之后出现的经济发展的萎缩相矛盾,也与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长期停滞和迟缓相悖逆,只有将这种历史的推动作用看成是一种可能性,它的实现还要靠很多其它的因素和环节,如果其中的某些因素和环节受阻,它就难于实现这种作用,这个悖论才能得到解决。 三:个人可能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作用。 人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没有人的活动就没有历史,可是任何人对历史的发展又不起决定的作用。作为历史发展主体的每一个人,他的活动只能对历史的发展起某种影响,而不能起决定作用,那么抽象掉每一个人的历史活动,人作为历史发展的主体,也就失去了任何的价值和意义,因为人是由千万个个人组成的,个人的作用不存在,人类主体的作用也就没有了。 人的历史活动,当然常常是以集团和阶级的形式出现的,所以人对历史的创造力,也主要以集团和阶级的形式体现出来。某个集团或阶级对历史的作用,也就反映了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可是一个集体或阶级的利益和作用,在其内部并不是平衡的,它在对待每一个问题上,都会有激进和保守之分,激进者和保守者所起的作用并不一样。特别是每个集团和阶级在历史的转折时期,常常会出现一些先知先觉者,他们对本集团或阶级的使命,看得更远,有时还可能突破这些集团和阶级的局限,而提出一些划时代的使命来。所以仅仅以集体或阶级的作用来说明个人的历史作用,有时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 某个人的历史作用,固然要受到集团和阶级的制约,受到时代和历史条件的限制,但是这并不妨碍一个杰出的历史人物,可以在某个历史的发展时期起决定性的作用;一个恶棍占据了历史的重要地位后,也可以对历史的发展起到阻碍和破坏作用。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比比皆是,并不需要做特殊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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