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略》是郑樵所着《通志》一书中的精华部分。《通志》全书共二百卷,由纪、谱、略、世家、列传、载记等六种形式组成。略分二十篇,五十二卷,通称《通志二十略》,简称为《通志略》。郑樵于史书编撰力主博通之论,《通志》即其所撰之通史。其书除二十略之外,皆为隋以前各史书之粗略综合,惟二十略有其独到之处,在体例方面,与其前杜佑之《通典》及其后马端临之《文献通考》相近,世人还有《三通》之称,在史书编撰中,与纪传、编年二体可鼎立而三。 郑樵字渔仲,福建莆田人,卜居县内之夹漈山,学者尊称为夹漈先生。生于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卒于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享年五十九岁。《宋史》卷436有传。其为学颇有认真求实之精神,自述其为学经过云:“本山林之人,入山之初,结茅之日,其心苦矣,其志远矣。欲读古人之书,欲通百家之学,欲讨六艺之文而为羽翼,如此一生则无遗恨。忽忽三十年,不与人间流通事,所以古今之书稍经耳目,百家之学粗识门庭。”(《夹漈遗稿》卷中《献皇帝书》)《宋史》本传也说他:“乃游名山大川,搜奇访古,遇藏书家必借留,读尽乃去。”因其专心于治学,不乐仕进,在史学方面又提出广博与会通的重要理论,不同于世俗的见解,所以他的书着成后,献给朝廷,虽有人推荐,并得到宋高宗召见,而排挤他的人更多,终身未任高官显职,身后也多受讥贬。直到清朝中叶,才有章学诚写出《申郑》、《答客问》等文,指出他的主要成就在发凡起例,非一般人所能及。民国年间,顾颉刚作《郑樵卷》与《郑樵着述考》二文,更阐明了郑樵的重要学术成就,其学术地位方为世人所肯定。今就《通志·总序》及二十略之要点,略论郑氏之学术成就。 《通志·总序》是一篇极好的史学论文,起首即说:“百川异趣,必会于海,然后九州无浸谣之中患。万国殊途,必通诸夏,然后八荒无壅滞之忧。会通之义大矣哉!”各种学问包括史学,必须会通,是郑樵的重要学术理论。因此对于用通史体着书的司马迁评价很高,对于用断代史体着书的班固便力加贬抑,用词或不免于偏激,如称:“班固者,深华之士也,全无学术,专事剽窃。”于司马迁亦感有所不足:“大着述者必深于博雅,而尽见天下之书,然后无遗恨。当迁之时,挟书之律初除,得书之路未广,亘三千年之史籍,而局蹐于七八种书。所以为迁恨者,博不足也。”又称:“迁书全用旧文,间以俚语,良由采摭未备,笔削不遑。……所以为迁恨者,雅不足也。” 这些评语失之于偏,无待详论,但与会通博雅之主旨相衡,自有本末之分。而后人显其正大之主旨不论,惟就其偏失之言攻之不已。如马端临云:“郑氏此书名之曰《通志》,其该括甚大,卷首序论讥诋前人,高自称许,盖自以为无复遗憾矣。然夷考其书,……天文、地理、器服则失之太简,如古人器服之制度至详,今止蹲垒一二而谓之《器服略》,可乎?若礼及职官、选举、刑罚、食货五者,则古今经制甚繁,沿革不一。……今《通志》此五略,天宝以前则尽写《通典》全文,略无增损,天宝以后则竞不复陆续。又以《通典》细注称为已意附其旁,而亦无所发明。疏略如此,乃自谓‘虽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诸史之文’,不亦证手!夹漈讥司马子长全用旧文,间以俚语,采摭未备,笔削不遑;又讥班孟坚全无学术,专事剽窃,自高祖至武帝七世,尽窃迁书,不以为惭。至其所自为书,则不堪检点如此,然则着述岂易言哉!”(《文献通考·经籍考》卷28)《四库提要》即本此意,于各略摘列其疏漏处数例而作断言:“盖宋人以义理相高,于考证之学罕能留意,樵恃其该洽,睥睨一世,遂不能一一精密,致后人多所讥弹也。”(卷50)周中系则云:“两宋三百余年,未有如樵之大言欺人者。世徒震于三通之名,方将奔走郑樵之不暇,何能测其浅深?其实樵之于杜、马两家,如猪之于龙,何堪鼎立!故用其序文句法论之,所谓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郑堂读书记》卷18)这些评论的话,憔斤斤计较于词句之末,而不及郑氏为学之本旨,自为有识之士所不取。 章学诚云:“郑樵无考索之功,而《通志》足以明独断之学,君子于斯有取焉。”所谓独断之学即具有别识心裁之着作。又说:“今之学者,凡遇古人独断之着述,于意有不惬,嚣然纷起而攻之,亦见其好议论而不求成功矣。”(并见《文史通义·答客问中》)特称郑氏:“独取三千年来遗文故册,运以别识心裁,盖承通史家风,而自为经纬,成一家言者也。”(《文史通义·申郑》)章氏确能指出郑樵为学之主旨,并说明其多受攻击之原因。顾颉刚说:“郑樵的真学问,原不在精上,也不在博上,在‘部伍’与‘核突’的两个方法上。……考据家见不到他的实学问是如何的,更见不到整个的学问领域是怎样大的,只会搞了零碎的事实去比长较短,那得不由他们寻出了几个漏洞!漏洞寻出了,方法永看不见,而郑樵逢到古人不合处不肯留一点余地,又最犯他们的忌,于是他就为众恶所归了。”(《郑樵传》)这几句话讲得更为透彻。郑樵确为古代一位值得尊重和发扬的学者,如对于汉唐以来把持学术正统地位的经传注疏,他极坦率地说:“如《论语》所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无笺注,人岂不识!《孟子》所谓‘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无笺注,人岂不识!《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无笺注,人岂不识!此皆义理之言,可详而知,无待注释。有注释则人必生疑,疑则曰:‘此语不徒然也。’乃舍经之言而泥注解之言,或者复舍注解之意而泥己之意以为经意,故去经愈远。”(《尔雅注序》)郑樵之务实精神于此可见。又如他说:“诗主于声,不在于义。犹今都邑有新声,巷陌竞歌之,岂其辞义之美哉,直为其声新耳。礼失则求诸野,正为此也。”(《乐略·正声序论》)寥寥数语,道破《诗经》之本质,在卫道者心目中,自然视为“邪说”了。而一向尊为标准释义的毛传、卫序、郑笺、孔疏,都被归结为一个“失”字,可见其绝不盲从经师谬说与自信心之强。 郑樵自称:“山林三十年,着书千卷。”(《夹漈遗稿》卷下《上宰相书》)可知其着书之富,但除《通志》二百卷为全帙,又《尔雅注》及《夹漈遗稿》等不完全之篇卷外,都已失传。而《通志》一书为其晚年所着。绍兴二十九年他写的《上宰相书》中说:“今年料理文字,明年修书(即按,《通志》)。若无病不死,笔札不乏,远则五年,近则三年,可以成书。”实际上到三十一年就全书告成了,同年内他也死了。修书的时间,连准备阶段在内也不足三年,幸而他的基础深厚,才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写出这样一部大书来,如《氏族略》是从《氏族志》节录而来,《艺文略》是从《群书会记》删汰而成。不过无论如何,成书是比较仓卒的,因而存在不少漏洞,实不足为怪,这是我们需要特别理解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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