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合力论要求史学工作者对阶级斗争动力说本身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目前的阶级斗争动力说,说明了阶级斗争为什么能够推动历史发展,却没有全面说明它怎样推动历史发展的问题,这正是历史研究的主要目的。以中国的农民战争为例:秦末、隋末、元末的农民大起义都带来了新王朝的繁荣兴盛,而东汉黄巾、唐末黄巢、明末李自成的大起义,一度出现的是连年战乱、地方割据和生产力严重凋敝的社会局面。单用阶级斗争动力论,无法对此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只有用历史合力的方法来分析各种历史动力的作用,才能对此作出科学的回答。这些农民起义,一无例外都摧毁了旧的封建政权,打击了封建统治阶级及其所代表的封建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为解放生产力创造了条件。然而,对生产力的解放在秦末、隋末、元末迅即成为现实,而在某些农民起义中并没有成为现实,或者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并在很长时间以后才表现出来。这样不同的历史后果,正是历史合力的作用所致。秦末、隋末、元末农民起义后,新的地主阶级代表人物,都在篡夺农民战争胜利果实的基础上,建立起强大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实现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团结,新政权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也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了社会安定,这是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些统治者又都比较清醒地接受了农民起义的教训,不同程度地实行了让步政策,调整了与农民的关系,多少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生产力的解放从可能变成了现实;此外,农民起义的洗礼,使统治阶级发生了新的分化组合,锻炼出较有政治远见和领导才干的领袖集团,并打击和削弱了地主阶级内部的腐朽的政治势力,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其中唐朝统治者打击旧的豪族地主集团、扶植新的豪族地主、广泛团结士族地主的政策尤为成功。由于这种种因素的合力作用,阶级斗争对历史的推动作用就变得十分显著。黄巾起义、黄巢起义便不然,农民战争遭到残酷镇压而以失败告终,没有能够建立新兴的封建国家,而旧的封建政权则更加风雨飘摇、分崩离析,军阀混战、封建割据的局面又不断出现,地主阶级对农民实行疯狂的报复,封建生产关系不仅没有得到调整,封建剥削反而变本加厉。农民起义提供的解放生产力的可能性不能成为现实,相反,农民战争和军阀战乱的原始性、破坏性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摧残却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在镇压黄巾起义、黄巢起义中崛起的一批社会势力,又多是昏庸的军阀集团,如董卓、袁绍、朱温之流。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三国和五代十国时期,此后才在不同地域出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统治集团的统一政权和领袖人物,生产才逐步恢复和发展。不运用历史合力论,就无法说清阶级斗争何以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社会条件下会有如此不同的历史作用,也就无法在研究中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三、对刘大年同志的几个理论观点的商榷 依笔者浅见,刘大年同志对历史合力论之所以持否定态度,主要在于对历史合力论的分析有以下失误之处,特此冒昧提出,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首先,刘大年同志把历史合力论人为地限定于历史动力问题的框架内,并误以为历史合力论与阶级斗争动力论相互对立和排斥。在这一错误前提下,刘大年同志断言合力说“是讲事物的数量”,“在物理学上它只有一个意思,两个矢量相加之和”。“若把合力说作为一种基本理论,就是用数量混淆质量”。事实上,合力论作为唯物史观基本研究方法,它要研究的是动力问题的总体结构、相互联系和层次变化,讲的是几种历史动力的交互作用及其作用的形式、特点和不平衡发展。恩格斯用平行四边形比喻合力,是借用数学和物理学的形式,生动、形象地说明问题,这不等于抽掉了合力论所表现的社会运动的内容,不等于抽掉了各种历史动力特有的质的规定。作为社会运动,任何时候都是质与量的统一。在人类历史进程中,从来不存在没有数量的质量,也不存在没有质量的数量。分析合力,必定是由具体的实实在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因素入手,通过社会集团或个人的活动表现出合力,它们当然都是具有特定的质的运动。同样,作为“动力”之一的阶级斗争,也会表现为一定的数量关系,如阶级结构的各部分比例、阶级人口的分类与地域分布、阶级力量的对比等等。甚而阶级斗争的具体形式,也必然同一定的时间、空间相联系,可以进行某种数理形式的抽象和表述,如罢工的次数、规模、频率,不同行业或地区和国家发生的概率统计等等。刘大年同志说合力论中“数量占中心的位置。那些数字不直接表现为力的质,而直接表现为力的量。因此,‘动力’与‘合力’,一个讲的是定性问题,一个讲的是定量问题”。这样说是不对的。合力理论与动力理论,都是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统一。刘大年同志把质与量割裂开来,虽然也申明事物的性质与数量不能分开,但他的观点实际上是把合力归结成纯粹的数量,动力归结成纯粹的质量,这在理论上、逻辑形式上和实际生活中都说不通。何况历史合力论研究的重点并不在力的数量,而在各种不同质的社会力量的冲突和交融的发生机制和过程。 从这一错误的理论前提出发,刘大年同志用平行四边形对角线原理推论阶级斗争的种种状态,其结果自然十分荒谬。然而,这并不是历史合力论的过错,更不是运用历史合力论就必将导致的定局。这是由于离开了社会实际,从上述错误的理论前提出发进行逻辑推演的结论,是一种不能成立的归谬法。历史合力分析法,决不是平行四边形法则的简单套用。再则,恩格斯强调指出在历史运动中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它们全都“互相交错”,那怎么可能仅从一个平行四边形的两个矢量之和的运算法则中,就得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呢?把历史运动规律等同或混同于某一数理公式,这样的分析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 其次,刘大年同志认为“合力”一词,“是讲人们的意志、愿望在创造历史中怎样发挥作用的”,把合力论作为一种基本理论原则,就会在根本上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用于系统的内容取代整体系统;用非决定性的因素代替决定性的因素;用精神的东西代替物质的东西。也就是说,历史合力论有陷入唯心史观泥潭之虞。 其实,恩格斯在有关“合力”的论述中所讲的人们的意志冲突是社会各领域种种因素的交互作用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意识形态本身的具体内容。历史合力论所探寻的正是潜藏在这些意志冲突后面的客观动因和历史规律的作用,而决无意夸大这些意志冲突在历史动力中的地位,更无意把它们说成是推动历史的根本动力、原初动力甚至唯一动力。所以,历史合力论没有也不可能用子系统去取代整体系统,用精神的、非决定性的东西去取代物质的、决定性的东西。相反,只有运用历史合力论才能科学地揭示各种社会因素在社会整体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这种地位和作用的历史变化进程。也只有历史合力论,才阐明了历史动力理论中的整体系统和整体运动,它同样是唯物史观中带有全局性质的一个基本观念。 第三,刘大年同志提出要从整体系统、整体运动的高度,分析历史动力理论,这是非常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但要实际着手这一工作,就必须分析动力问题的结构与层次联系,这恰好需要运用历史合力论来说明。刘大年同志的文章忽略了这种分析。虽然他关于历史动力问题的基本观点是正确的,但他没有具体地阐明阶级斗争在动力理论中的地位和历史变化,而是过于强调了它在动力理论中的中心位置。应该承认,这种倾向曾经有其历史合理性。因为在民主革命时期,阶级斗争的确是我国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是各种动力汇集的焦点,也是社会因素交互作用的主要活动领域和表现形式。史学界的这种理论倾向,是这种社会现实的反映。它适应革命形势的需要,在提高群众阶级觉悟、宣传党的有关政策、普及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以及使史学研究同实际革命运动相结合方面,都起了很大的作用。应当指出,目前史学研究中也确实存在着一种贬抑及至否定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倾向,这其实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难以令人信服。不过,这毕竟不是史学研究中的主流,更不是合力说主张者的目的和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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