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一个有四千年文明史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从国家产生起,其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线索之绵长、体系之完备、经验之丰富、影响之深远,都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所无与匹畴的。 然而,以往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基本上都是史家治史,因而存在一个有目共睹的通病,即用官制史来代替政治制度史。无论是周秦以来历代史家关于典章制度的著录或考索;还是本世纪3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其中主要是台湾学者和日本学者)力图用新方法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所发表、出版的各种论著,都没有脱出这个窠臼。近几年来,国内大陆地区虽然也相继出版了几本取名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小册子和专著,力图用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中国政治制度史进行探索,但是,一方面或许是由于对政治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缺乏深入的认识,没有能从政治学的角度,把握住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与任务。例如,对作为中国政治制度史学科特征的政体形态、首脑决策、政体机制、行政管理职能、方式、方法与制衡关系、行政效率、人才的铨选、考绩与迁转、创新精神、应变能力等等内容,没有能给予充分的科学分析与论证。另一方面,也许是史学功力不足的缘故,史实失误之处过多,并且没有摆脱官制演变考索的影响,至多加进一些历史人物评价的内容和政治学的某些术语,实质上,仍然是用官制史代替政治制度史,从而陷于静态的缕述和平面的图解,读后缺乏立体感。因此,还谈不上建立起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科学体系。 此外,还由于“左”的倾向对学术研究的干扰,长期以来,人们惮于涉足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领域。1978年以前的30年中,属于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范畴的众多课题,诸如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文官制度、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制衡关系等,学术界基本上采取“回避制”,罕有有份量的研究成果问世。近十年来,在清除“左”的干扰的过程中,人们意识到过去研究方向的偏差,开始注重对这些课题的探讨。然而,多角度的、分散的阐述,往往多于全面而系统的研究;义愤式的声讨又多于冷静的科学分析与论证,结果,能给人们以正确的、全面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科学知识的成果不多。以至造成有些人在谈起三权制衡、文官制度等话题时,便数典忘祖,言必称英法,言必称欧美。殊不知,三权制衡、文官制度等,均起源于中国,并且在古代中国曾发展到一个相当完备的形态。对此,就连西方学者也是肯定的。 基于这种现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中国政治制度史进行开拓性的研究,以建立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科学体系,就是十分必要的了。它不仅仅是社会主义中国政治学的基本建设之一,而且对于了解国情,推动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无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问题在于,究竟怎样才能建立起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科学体系呢?笔者认为,必须牢牢把握住其边缘学科的特点,在它既是政治学的重要分支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等等学科有关内容的综合,这两个方面进行开拓性的研究,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首先,是开拓新领域。从政治学的角度,在深入研究历代政体结构的基础上,着力于政体机制方面的探索。在古代中国,从很早的时候起,人们就对政体机制有所认识。例如,《礼记正义》载称:“燧皇(按指传说中的燧人氏)持斗机运转之法,指天以施政教。”又说:“始王天下,是尊卑之礼”等等。当然,这种认识是将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牵混一块了,不足为训。但是,它却表明政治制度史必须重视政体机制的研究。所谓政体机制,即政权结构关系及其运转方式。换言之,加强政体机制研究,就是要正确揭示历代帝王如何处理皇权与官僚机构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农耕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的关系、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国家与宗教的关系等等。比如,元世祖忽必烈说过:“中书是我的左手,枢密是我的右手,御史台是我用来医两手的”,生动说明了他是怎样处理皇权与官僚机构关系的。应当承认,历代帝王都是力图处理好这些关系的,只是由于时代与阶级的局限,加帝王本人的素质上的差异,以致历史上出现了有的帝王较好地处理了这几种关系,造成了国力强盛,社会进步。不过,这是少数。多数帝王则没有处理好这许多关系,结果造成社会动乱乃至改朝换代。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应当把政体机制作为重要研究对象,突出地表现出来,惟其如此,才能跳出传统的以官制史代替政治制度史的窠臼,成为名符其实的政治制度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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