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姚蒙,1957年生,现在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短期应聘为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会客座研究员。 文化研究和讨论是目前我国学术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试图从文化的定义及文化研究的一个实际方向出发,讨论历史学与文化研究的关系,并对史学革新提出一些看法。 一虽然自1982年以来我国学术界对文化和传统问题的探讨正迅速深入,但似乎对“文化”这一概念本身的明确界定及准确使用,尚嫌不足。文化发展战略的“文化”、绘画潮流讨论中的“文化”、中国传统学术文化的“文化”、文化小说或寻根文学的“文化”一直到中国文化特点的“文化”,“文化”概念成为一个热门主题而构成了学术界文化讨论的核心。但若仔细分析,这一系列的文化概念存在着意义上的相关和相互涵盖性,彼此又有着不少差异。若不对“文化”这一概念本身加以明确限定的话,势将影响讨论的进一步深入,也容易引起讨论的语言,概念误会。正基于此,有必要先对“文化”概念作一分析和说明。 “文化”是一个含义广泛的名词。在中文的词源中,比较完整的表达可见汉刘向《说苑·指武》条:“凡武之兴,谓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又见晋束晳补亡诗:“文化内辑,武功外悠。”这两个表达基本代表了中国传统学术界的文化概念:前者是“文治教化”之意,后者则是“文治”、“武功”相对之意。随着近代的西学东渐,文化概念有所扩大,梁启超于1922年曾下过如此一个定义:“文化者,人类心智能开积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这已和近代西方的文化概念有很大相近之处。按照《现代汉语大辞典》,现代汉语的“文化”一词有三层意思:“1.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教育、科学、文艺等。2.考古学用语,指同一历史时期的不依分布地点为转移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3.指运用文字的能力及一般知识。”①这三条实际上只有两条,第二条只是第一条在早期人类历史上的反映而已。《辞海》的“文化”定义与此相近,只是加入了一个狭义的解释:“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②除了《现代汉语大辞典》定义第三条为日常生活用法外,上述的各项定义在文化讨论中都已得到应用。但鉴于目前的文化讨论实际上不仅将中国文化看作一个有形实体,还更注意中国文化作为一个整体的运动和发展机制,这样就使现有的文化定义无法概括人们现有的实际文化概念。现代汉语中的文化定义曾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很大影响。分析一下西方学术界文化概念的演变和现状是不无助益的。 当代西方文字中的“文化”一词(英、法语都作Culture,德语作Kultur)从词形讲来源于拉丁文Cultura一词,从词义讲则还可上溯至古希腊时代。古希腊人使用一组名词,分别表达了后来“文化”一词的含义:tropos(方式,即特定地区的思想、文学状况和方式)、ethos(道德、精神状况)、nòmos(社会条件的多样性)、paideia(成人智力、知识的培养和发展)。③这些名词表示了古希腊人的文化观念,并逐步在以后西方文明的发展中得到集中表述。古罗马时代产生了文化观念的语言形式cultura。这一名词本源于一个表示土地开垦和耕耘的拉丁词celere,从而相当形象地转义到古希腊语言中有关人的智力培养、知识发展的表达方面(特别是paideia一词)。西塞罗是最早将cultura使用于文化含义上的人,他在《论善与恶之定义》论文集中便将此词与精神、理智相联(cultura animi)。但罗马时代的文化观念已逐步缩小到上层阶级的教育、教养上,这是观念趋于精确化的表现。值得注意的是另一个表示礼拜、祭祀的词cultus也发源于colere,可见土地耕耘与文化、宗教的密切关系。从中世纪开始到文艺复兴,cultu-ra常常只表示农业方面的含义而失去了古罗马时代的文化含义,而cultus一词因适合基督教的需要而被广泛使用。当时的文化观念反映着基督教的统治。文艺复兴时期,cultura才逐步重新转义到精神、道德和知识方面,1420年牛津词典最早提供了这一词的新解释。在英国、德国、法国等国,人文主义者先是用形容词“文化的”,随后逐步过渡到名词“文化”。1686年德国学者S。普芬多夫(pufendorf)首次给予“文化”一词以近代的定义:“由于相互协助、工作和对其他人的认识,也由于每个人的努力和思考,更由于神意的启示,文化使每个人拥有一种人的生活。”④到启蒙时代,“文化”作为一个较完整的概念在知识分子阶层中得到广泛使用。1728年在狄德罗、达朗贝尔主编的著名的《百科全书》中,文化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艺术,这种艺术教导人们去开发和完善人类精神的每一部分。”古罗马时西塞罗“精神的开发=文化”这一认定已被广泛接受。在18世纪,“文化”一词才完全超脱了耕耘、培育等含义而获得了其独立的新词义。从18世纪到19世纪的两个世纪中,文化成为西方思想、学术界的一个基本概念,各种哲学、思想潮流都按文化是与自然的天然的状况相反的东西及是人的形成、完善过程和结果这一含义对之进行不同的说明和解释:法国启蒙思想家(如伏尔泰、卢梭等)试图揭示文化发展的动力(他们常用“人类理性”来表示)并逐步认识了社会生活和文化发展的矛盾(如卢梭对文明、文化的批判);德国古典哲学家(如康德、黑格尔、赫德等)则考察了文化发展过程的矛盾和对抗,并从哲学理性层次来把握文化及其意义。19世纪始,“文化”一词不断被历史学、社会学、文学、语言学等社会、人文学科所重视,这些学科使“文化”一词具有了更多的含义:举凡文学、艺术、哲学、思想、教育、意识形态都被看作是文化的内容。文化史作为一个新领域受到史学家的不断重视。19世纪后半期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的发展使文化概念具有了决定意义的扩展,这一扩展是建立在对人类社会多种型式和演进轨迹的实证研究上的。E.B.泰勒(Tylor)在其《人类早期史和文明发展的研究》(1865年)及《原始文化》(1871年)两书中综合了古希腊以来对文化广义理解的思想和人类学、民族学的具体研究成果,与当时的文化定义相反而提出了文化生成的自然性及多维性。他认为文化是人类社会的自然产物,“在一个民族的生活中所显示出来的一切,不管其程度如何,都是文化性的。”⑤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其包括概念、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习俗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对现存的原始部落、群体进行的研究中,文化便包括了神话、语言、各种祭祀仪式、人们的日常行为举止等,“这便构成了人们所称之为文化的一切,这些整体的各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着的。”⑥至此,文化概念的内涵在理论上达到了极限。19世纪后半期到目前对文化定义的讨论,便主要围绕对上述各要素的不同选择及其排列,以及各要素间的关系进行。一般而言,哲学、文学界对要素的选择和组合更感兴趣,同时又力图阐明这些要素的演进趋势及规律(如O.施本格勒、H.李凯尔特、B.克罗齐、A. 汤因比等)。他们的文化定义一般仅选择有关人的精神、理智、教养、道德方面的因素,是西塞罗、康德等人文化概念的发展,而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尤其是人类学则对各要素间的关系及其性质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心理分析学派、文化史学派、人类学、社会学中的进化论派、功能学派、多元文化论派、文化传播论派等都在这一基础上建立其理论和学说的。20世纪以来,随着文化定义的扩张和人们文化观念的普及化,“文化”一词不仅是学术、思想领域的常用概念,也成为社会生活的日常用语(如市民文化、青年文化、色情文化等),其本身也具有了相当的模糊性。因此,各种词典对“文化”的解释只是平面罗列性的,不能也不可能对之作出精确的判定,各社会、人文学科则都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重新界定“文化”一词并确定具体如何运用。就目前看,对文化概念内涵的理解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前者遵循西塞罗和康德的概念范畴,把文化视作主要是属于人的精神方面的层次;后者则将文化概念扩及到物质和精神各方面。这两种理解内部本身也存在不同的倾向。对文化概念内涵层次的理解,大体可分为局部分层次型(如“群众文化”,“上层文化”等表述)和整体组合型(如“原始文化”、“东方文化”等)。文化概念已逐步成为一个在总体上具有模糊性却又在具体使用上日益清晰化的概念。使用这一名词的准确性便取决于使用者的论述范围、目的和对象的清晰性。这一点对于我们是颇有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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