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拓宽政体结构的研究范围。目前所见《中国政治制度史》中的佼佼者,也仅仅是对历代的行政、司法、军事、人事等制度的组织构成及演变过程作了简单地叙述。应当承认,这几个方面,都是政治制度史的重要内容。然而,只讲这几个方面,却是很不够的。除此而外,对经济(主要是赋役)行政制度、文化教育行政制度、宗教行政制度,以及传统政治文化中那些与政治制度有关的问题,如历代政治家关于政治制度改革的思想与实践,都应成为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内容,给予充分地论证。并且,绝对不能满足于结构形式的图解。更重要的是要从政治学的角度,对其运转方式、管理方式等作出理论性的分析与说明。在这里,适当列举某些足以说明问题的事例,把运转方式、管理方式及上下左右的制衡关系形象化,也是必不可缺少的。 复次,要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实际出发,承认历史上中国国内各民族的政治体制发展变化的多样性,以及国内各民族政体发展的不平衡性。既要充分论证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原王朝政治体制发展变化这条主线,又要兼顾边疆地区历代少数民族政权结构及其机制的研究。此外,对历代农民起义军所采行的政治制度,也要给予一定的篇幅进行论述。否则,不足以称其为中国政治制度史。就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原王朝的政体发展变化而言,是有其鲜明的个性与特点的。它是按照等级君主制(夏商周三代)、军事封建君主制(战国迄汉初)、宗法封建君主制(汉武帝以后)的线索发展变化的。开展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一定要按照中国国家政体演化的实际状况,建立自己的科学体系。同时,遵循可比性原则,对历代政治制度与同时期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揭示其发展层次上的差异,探索中国政治制度自身的、有别于它国的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也是对中国政治制度史进行开拓性研究的重要方面。 最后,政治制度是一定经济形态的产物。历史上任何一种政治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必然反映。因此,对中国政治制度史进行开拓性研究,必须建立在对社会经济基础的深入研究之上,切忌就政治制度论政治制度。否则,既无法说明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内在根据,又不能对政治制度的阶级本质和历史地位给予科学的说明,势必流于肤浅。过去学术界在“左”的干扰下,流行过一个“打破王朝体系”的口号,其主观意图可能是想突出劳动人民的历史地位。但是,王朝更迭,是建立在封建地主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它不依人们的好恶为转移。无视客观存在,搞唯意志论,任你怎样去打,也是打不破的。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要特别注意摆脱这个“左”的口号的影响。因为中国皇帝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史的重要研究内容,“打破王朝体系”,无疑就是取消了这个重要的研究内容。那样,建立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科学体系,也就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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