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丰富的民俗学遗产是我们的财富。事实上,任何国家、任何民族的民俗学都必须研究民俗事象的由来。民俗事象的继承性特点使我们得以通过史源追溯的方法去了解现存民俗事象的原本内容及其意义,这一点也可以说正是中国民俗学的长处之一,因为史源追溯的历史民俗学研究总是富于历史的质感。但是,经过变异性调整以后的社会性适应,现存民俗更需要从现时社会去把握。应该承认历史溯源与“残余”研究的方法在民俗学中具有独到的意义。然而,史的追溯并不是民俗学研究的唯一出路,更不是它的唯一目的。现代都市中仍然残存的“闹新房”等婚俗,虽然就其起源来说,可能另有含意,但它在现代生活中的意义未必就是女子为了委身于一人而赎身;毋宁说,它因其独特的社会功能而得以保留。可以认为这类习俗的功能有着宣布、社交、表示友好等许多因素。也不排除对此另作其它分析如结构分析的可能性。民俗学的任务,除了理解存在的一切民俗事象(它常常通过历史地追溯)之外,也要把握现实正在发生的民俗事象的变异过程。不仅如此,民俗学在当代世界还肩负着指向未来的人民生活的使命亦即参与现代化过程的任务。民俗变异过程简称民俗过程,它是沟通历史民俗与现实民俗之间的桥梁。而正在发生的现代民俗变异过程,则为民俗学家提供了一个理解现实民俗和把握明天的机会,这应该是指向现代化的中国民俗学所最应引起重视的。 (二) 中国古老的民俗学遗产,除了大量积累的珍贵资料有待整理外,还有不少重要的民俗学思想需要加以批判地继承,虽然其中难免打上统治者的烙印。例如,中国历代素有采风传统,政府关心世俗民风,说明民风与国家政治生活有重要的联系。《周礼》直言不讳:“礼俗以驭其民”;《风俗通》开章明义:为政之道,“改风正俗最其上也”,就是这个意思。 中国古代关于礼乐与民俗关系的思想是十分珍贵的。礼乐与民俗,既相联系又相区别,且可互相过渡;既相对立,又相统一,这与结构主义学派所谓民俗事象的两极性原则正相吻合。例如在许多民俗事象中存在着圣俗的二元对峙结构。但是两极性原则尚不足以说明礼乐与民俗之间关系的全部内容与意义:礼乐和民俗不仅互相渗透、互相转化,而且,还可能分别代表着不同的阶级、阶层、等级、种姓、祭祀团体等共同体或社会单位(亚民俗文化的载体与承担者)的文化风习、价值判断以及民俗取向。 除了继承中国古代民俗学遗产之外,中国民俗学的建设,还应该是指向一个开放的体系。因此,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借鉴国外民俗学的理论与方法,只要它具有那怕是一点点合理的因素与科学的价值或者实用的意义。 中国民俗学家与国外同行相比,似乎更乐于做具体课题的细碎扎实的基础研究,这是中国传统治学精神所值得自豪的地方。但是,我们似乎怯于或者羞于去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不是勇气不够,就是底气不足。 中国民俗学应尝试着建立和创造自己的理论与方法体系。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著名原理诸如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等,并不能代替这个体系,而只能用于指导有关的民俗学课题的研究。 必须是在这个创造过程中,中国民俗学对国外理论与方法的借鉴才是真正有益、有效和有用的。 对中国民俗学来说,创造是目的,借鉴是手段,批判是前提。批判不是谩骂,而是理解之后的分析,借鉴则是分析之后的选择。创造是选择,继承和学术实践的融会贯通;创造同时也是选择的消化。弗洛伊德也好,列维·斯特劳斯也好,都只宜把他们各自的学说视为一种方法或一个不同的角度,并且只有在真正理解了它之后,它才可能对中国民俗学的建设是有益的。弗洛伊德的“恋母情结”理论与精神分析方法未必就能够适用于分析民俗社会对青春期不安骚动的一切人生仪礼式的处理;列维·斯特劳斯的“烹饪三角”理论,事实上也未必就能够解释所有饮食生活的民俗事象及其本质意义。 对于国外民俗学某一个流派,某一种理论或者某一种方法,首先需要基于它所由产生的学术。文化、历史与民族背景去加以理解,这是批判地借鉴的前提。其次,还应指出:任何一种外来的理论与方法,都不可能解释中国的全部民俗事象与一切民俗过程。往往是某一学派或某一种理论只是侧重了某一角或侧面,仅仅注意了某一类或几类民俗事象的研究。 中国民俗学尤其应当重视日本民俗学的成就。这不仅是因为中国文化与日本文化,中国民俗与日本民俗之间源远流长的历史关系,更重要的则是: 日本民俗学的研究,具有一些独创性的理论与方法,诸如方言周圈说和历史研究方法(包括村落史、社会史和地方史的研究法)、对比研究法(重出立证法)、结构分析法等;日本民俗学就其普及程度、研究水平、在国民教育与科学体系中的地位,对社会的参与等若干方面,均居世界前列。 当然,其他任何国家的民俗学或者有关的学科都有可以借鉴之处。例如美国学者对小群体行为的研究,对“垃圾文化”的分析等,都已涉及到都市民俗学的重要内容。这些正是中国民俗学所欠缺的地方。 应该指出,由于任何一种理论与方法都可能存在某些局限性,或者只能用以说明某些民俗事象,因此,应该提倡综合研究的方法以借鉴不同的学科与不同的方法。某一种神话学理论,只能是解释神话的若干种理论之一,它不能说明服饰、居住、社交等各种复杂的民俗事象,甚至它也未必能十分科学地给神话学的各种课题或各个方面都作出令人满意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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