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大文明交往关系的特征 福泽谕吉认为:“文明”这个词,是表示人类交际活动逐渐改进的意思,“它和野蛮无法的孤立完全相反,是形成一个国家体制的意思”。“文明就是指人的安乐和精神的进步。但人的安乐和精神进步是依靠人的德智而取得的,所以,归根结底,文明可以说是人类德智的进步”。[9](P30-33)我们所述阿拉伯文明和拜占廷文明,无论其暴力冲突,还是文化交流,都是首先考虑到两个政治实体--阿拉伯国家与拜占廷国家的存在;同时,在分析两大文明时,着眼于人类交往活动的进步和人类德智的进步,不是抽象地谈论这两大文明孰优孰劣。阿拉伯人保留和继承拜占廷文化成就,这是进步;阿拉伯人在吸收过程中的创新,更是进步。 关于文明之间的关系,彭树智先生在《文明交往论》中指出:“文明交往是一个双向的或多向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各个文明之间既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又相互冲突、相互抗争,其常态是相对的静态平衡和动态平衡”。而且,“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与融合,构成了文明交往史上的诸多绚丽篇章。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同时在更深刻层面上预示着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之间更多的融合”[10](P13-14)。这就是说,象阿拉伯文明与拜占廷文明之关系的特殊性也是历史的常态,研究文明史的学者必须考虑到。这也正是各类文明理论不能解释特殊历史个案的根源。 根据上述观点,对阿拉伯文明与拜占廷文明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判断: 第一,阿拉伯与拜占廷之间的关系,从麦地那国家到倭马亚王朝结束,这一阶段以“暴力”方式为主,征服与反征服是主旋律。正如彭先生所指出的,“尽管文明交往的和平形式是经常的、大量的和主要的交往形式”,“但是暴力交往形式在历史上赫然在目,挥之不去,占有颇多篇幅。征服、掠夺、抢劫、破坏、凶杀,特别是战争,……战争是残酷的、触目惊心的,但在不得不进行和已经发生的战争背后,总是蕴藏着无比丰富的、永远值得后人倾听的政治文化声音”。可是,换个角度看,“战争过程的破坏性、野蛮性与战争后果客观上的进步性与文明性并存”。“暴力交往是一种急风暴雨式的残酷交往形式,它具有和平交往所不具备的冲击力量,其结果是交往范围的迅速扩大和交往程度的空前扩展,并常常导致社会形态的更替”。[10](P17-18)阿拉伯对叙利亚和埃及等地的征服,恰好体现了这一点。拜占廷对叙利亚和埃及等地的统治是赤裸裸的掠夺,阿拉伯的占领,事实上促进了当地的发展,而不是使之倒退。 第二,整个阿拔斯王朝,尽管阿拉伯人不断地对拜占廷发动“圣战”,几次攻打首都,但大部分时间两国间处于和平状态。什么时候战,什么时候和,取决于实际利益。彭树智先生指出:“利益是文明交往的驱动因素。在文明交往中,几乎出现的所有问题,都可以从利益因素中找到答案。只要把利益物化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如此种种的利害关系,使我们会立刻觉察到文明冲突与交往的症结所在”。 第三,阿拉伯文明与拜占廷文明的相互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动态过程。只有用《文明交往论》中非常有价值的一对概念--“内化和外化”才能解释。“一般地说,总是先进文明对后进文明的融化,即使是后进文明的民族,征服了先进文明的民族,也会逐渐被先进文明所融化。但实际过程要复杂得多,而且在内化和外化方面,表现出多向化和多样性的特点。历史上的希腊化、罗马化、儒学化、基督教化、伊斯兰化、西方化、以及汉化、胡化等都含有丰富的内容,并充斥着互斥、互动、互容和互相渗透的交往关系”。[11](P12-15) 第四,“文明的冲突与融合,是一对长期互相伴随的矛盾统一的交往环节”。古典伊斯兰世界和拜占廷帝国之间,这两种文明的碰撞与消长,必须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几个层次去认识。阿拉伯文明与拜占廷文明的互动关系,仅用一般的归纳概括或理论推导是不行的。 在讨论文明的融合时,必须看到伊斯兰教的宽容性。伊斯兰法律宣布,属于“《圣经》之民”的非穆斯林一旦臣服穆斯林的统治,同意缴纳作为臣服标志的赋税,从而获得一种安全保障,他们就有权得到穆斯林的“统治权”的保护,而不必放弃自己的非穆斯林信仰。这种特权最初可能只使用于犹太人、基督教徒和萨比教徒,但后来则默默地扩大到适用于祆教徒,甚至多神论和崇拜偶像的印度教徒。[11](P382) 如果要进一步探究:拜占廷文明中哪些因素被阿拉伯文明吸收了,哪些因素彻底消失了,哪些因素“残存”或“流散”,虽未能在当时的社会中发挥作用,但也可能在后来的社会里发挥作用,甚至保存着它的特殊性?这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很难得出准确的结论。不过,可以直观地看到的是:阿拉伯人直接接受了拜占廷的土地制度,借用了拜占廷的部分官制和管理模式,吸收了拜占廷的生产方式和城市生活方式,接收和保护了拜占廷的城市建筑,保存了拜占廷大批的图书资料和艺术珍品,等等。阿拉伯人自己在许多方面加以改造,变成阿拉伯--伊斯兰化的东西。当然,拜占廷的法律制度穿越历史长空对现代欧美社会都有影响;拜占廷的艺术传之后世仍不失其光彩;拜占廷文化中的许多因素和阿拉伯文化已经融为一体。 收稿日期:2003-11-13 【参考文献】 [1]哈全安。古典伊斯兰世界[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 [2](美)希提。阿拉伯通史[M].马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3]Warren Treadgold,A History of the Byzantine State and Society,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California,1997. [4]Leslie Brubaker,Byzantium in the Ninth Century:Dead or Alive,Ashgate,1988. [5]纳忠,等。传承与交融:阿拉伯文化[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6](埃及)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一)[M].纳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7]陈志强。拜占廷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8](英)伯纳德·路易斯。中东,激荡在历史的辉煌中[M].郑之书,译。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0. [9](日)福泽谕吉。文明论概略[M].北京编译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0]彭树智。文明交往论[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 [11](英)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M].刘北成,郭小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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