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承认与否,胡适是二十世纪初中国史学转型时期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人物。与一般史学家不同,他的主要贡献和影响,并不在于具体的历史研究成果上,而是在对“方法的自觉”的提倡和“科学方法”的鼓吹上。从留学美国接受实验主义哲学之日起,他就以向国人传授“科学方法”为自己的使命,一生以宣传“科学方法”而自诩。他曾经多次宣称:“我的唯一的目的,是要提倡一种新的思想方法,要提倡一种注重事实,服从证据的思想方法。”①从1916年的《诗三百篇言字解》到1959年的《中国哲学里的科学精神与方法》,一生共撰写了近一百万字注重“新的思想方法”的文章,这在现代中国史学家中,恐怕无人能与之匹敌。尤其重要的是,他将杜威的实验主义与乾嘉学派的考据方法相结合,提出了一套具有“范式”意义的治史方法原则和具体的技术处理方法,在中国现代史坛上盛行了十几年,影响、改变了几乎一代人的史学观念,为实证主义史学的兴盛与发展奠定了理论和方法上的基础。过去我们对他的史学方法论的评判,带有过多的“左”倾色彩和政治意味,现在胡适已辞世三十多年,“在其恩怨将尽之时”,我们完全有必要也有可能对他的史学方法进行客观的、冷静的分析和研究,还其本来之面目和地位。 (一)实验主义:“只是一个方法” 从“五四”时期开始,胡适自称是一位“实验主义信徒”,②此后终身不渝,自认他一生所作所为,都是在实行他的实验主义,谈政治是实行实验主义,倡导白话文是实行实验主义,考证《红楼梦》是实行实验主义,分辨古史真伪、批判传统制度和习俗也都是在实行实验主义。近代以降,西学东渐,国人译介、传播各种西方思潮者大有人在,但如此明白宣称自己为信徒且身体力行,却无出于胡适之右者。然而有意思的是,胡适对实验主义并不是被动的接受,并不是把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理论从纯学术的角度来把握,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和中国的国情,对之进行了一次分解和化约,从中择取他认为有用的东西加以推衍。众所周知,实验主义从皮耳士创立,经过詹姆士的宏扬,到杜威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包括本体论、认识论、伦理观、宗教观等的庞大思想体系。而胡适则基本上抛弃了它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抽出并强调其方法论。胡适认识到,“经验”、“生活”这样一些概念在实验主义哲学中是一些基本概念,是实验主义理论和方法得以成立的基础,是明晰实验主义与其他哲学流派的界限。然而在他看来,这些概念并不那么实用于当时的中国,因此是否要认真去理解和把握这些概念,似乎并不那么重要。胡适更注重从方法论的角度把握实验主义的方法论意义。因此,他反复强调实验主义只是一种方法论。他说:“实验主义只是一个方法,只是一个研究问题的方法”。③实验主义“本来是一种方法,一种评判观念与信仰的方法”。④他提及杜威思想影响时,也是着重指出:“他只给我们一个哲学方法,使我们用这个方法去解决我们自己的特别问题。他的哲学方法,总名叫做“实验主义”;……国内敬爱杜威先生的人若都能注意于推行他所提倡的这两种方法,使历史的观念与实验的态度渐渐地变成思想的风尚与习惯,那时候,这种哲学的影响之大,恐怕我们最大胆的想象力也还推测不完呢。”⑤胡适把杜威哲学定名为“实验主义”,为的也是“更能点出这种哲学所最注意的是实验的方法”。⑥在实验主义代表人物中,胡适喜欢皮耳士,推崇杜威,而对詹姆士颇不以为然,他说:“詹姆士是富于宗教心的人。他虽是实验主义的宣传者,他的性情根本上和实验主义有点合不扰来。”因为詹姆士在其论著中,只“注重实际的效果”;“反对赫胥黎一班人的存疑主义”。所以,胡适说:“‘实际主义’四个字可让给詹姆士独占。我们另用‘实验主义’的名目来做这一派哲学的总名。”⑦ 在胡适的心目中,实验主义即是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把哲学作为一种方法论,强调“存疑”、重视“证据”,胡适认为实验主义也是如此。并且,他把达尔文和赫胥黎看作是实证主义思潮的“第一个时期”,认为“达尔文与赫胥黎在哲学方法上的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他们的‘存疑主义’”,“在于重证据”。而实验主义则是它的发展,是实证主义的“建设时期”。他说:“演化论的思想侵入了哲学的全部,实证的精神变成了自觉的思想方法,于是有实验主义的哲学。这两个时期是这五六十年哲学思潮的两个大浪。”⑧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胡适是以实证主义的原则作为取舍标准,对实验主义作了一定程度上的匡正。由此可见,胡适对实验主义方法论的强调,构成了他作为一个实验主义者的特色。胡适之所以是“中国的杜威”,其原因亦在此。 值得指出的是,胡适并不只是简单地鼓吹他所理解的实验主义方法论,而是在介绍、引进的同时,努力从中国传统方法中寻找与其相结合的交接点。因为他深知:“如果那新文化被看作是从外国输入的,并且因民族生存的外在需要而被强加于它的”,那么,它就“决不会感到自在”。⑨他发现清代乾嘉学派的考据方法与实验主义“圆满的科学方法论”有相通之处。他认为:“中国旧有的学术,只有清代的‘朴学’确有‘科学’的精神。”朴学的内容包括:(1)文字学(Philology),它研究字音的变迁,文字的假借通转等;(2)训诂学,它是用科学的方法,物观的证据,来解释古书文字的意义;(3)校勘学(Textual Criticism),它用科学的方法来校正古书的真伪,古书文字的错误;(4)考订学(Higher Criticism),它是考定古书的真伪,古书的著者,及一切关于著者的问题的学问。清代汉学家在上述领域里,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治学方法,其基本观念是:第一,“研究古书,并不是不许人有独立的见解,但是每立一种新见解,必须有物观的证据”。第二,汉学家的“证据”完全是“例证”。第三,“举例作证是归纳的方法”。第四,“汉学家的归纳手续不是完全被动的,是很能用‘假设’的”。所以,“他们的方法是归纳和演绎同时并用的科学方法”。⑩后来,胡适进一步把清代学者的这种治学方法归结为“大胆的假设”和“小心的求证”两点。他认为,这两点与实验主义的方法论原则是一致的。显而易见,胡适试图以实验主义方法附会朴学方法,在方法论上将杜威实验主义和中国考据学的传统融合起来。应该承认,这一做法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将二者在方法论层次上汇合起来,却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实验主义哲学中的“实验的方法”、历史的方法”及其“假设”和“求证”的一套运作程序,和传统考据学的方法同属一类,另一方面实验主义的方法又比考据学高出一个层次。虽然胡适深信实验主义的方法是科学方法的最高和最新的形式,这从根本上讲也许并不恰当,但由于杜威实验主义的方法较之清代朴学更精密、更严格、也更系统化,因此最终能使他所掌握的科学方法比清代考据学再进一步,并走向历史,所应用的范围已不复局限于几部古典经籍的研究,还可以用来分辨古史的真伪及批评传统社会的制度和习俗。也正因此,胡适所鼓吹的实验主义的方法,才“成为五四文化中的天子骄子”,(11)并使实证主义史学成为“五四以后史学上的一个主流”。(12) 那么,胡适一生不余遗力地倡导他所颖悟的实验主义“科学方法”,究竟有哪一些呢?下面就其主要者予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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