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一个民主的自我:托马斯•杰斐逊与美国民主的起源(4)
四《自传》 杰斐逊想要作为一名忠诚的共和派而被人铭记(48)。他的并不多见的自传性随笔,他为自己设计的墓碑,都聚焦于他作为一名公众人物的成就。他撰写的碑文并没有逐一列举自己所担任过的职务,而是强调了自己在对一个自由的人民发言并推进其思想启蒙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即“《独立宣言》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的起草者,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始人”(49)。杰斐逊所留下的遗产是“起草者”和“创始人”的遗产,子孙后代将永远铭记他,感激他帮助他们重新找到了自然权利,开启了自治的实验。杰斐逊与这个新国家具有如此完全的同一性,以至于它的继续存在就是他最终的纪念碑。 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革命爱国者,使得他们的美利坚同胞追求幸福、塑造自己的身份成为可能。杰斐逊希望生前身后都保持这种“特性”,这要求他拒绝和抑制那种可能把自己抬到高于其国人的野心,避免重新创造那种他一直设法废除的不平等体制。在共和国里,公共人物无私地将自己的精力用于公共福祉。但是,如果以公谋私的行为不得不受到抑制,杰斐逊就能培育一种关于私生活中的自己的更强劲的意识,安稳地待在权利的保护屏障之后,遮挡住别人窥探的眼光。他的墓碑永久性地标出了公共人物的成就与个人隐私的神圣领域之间的区别,仅只是记下了他生于1743年,卒于1826年美国的第50个独立纪念日。不过,杰斐逊选择在墓碑上列举的公共成就,也充分显示了自我塑造的紧迫性:《独立宣言》中的自由人,将会寻求因不受约束的良知而成为可能的思想启蒙和自我理解。 杰斐逊在去世前几年撰写了一部片断性的《自传》,供家人私下传阅(50)。他在简短地谈到父系的家世和轻描淡写地提及母亲简的伦道夫“家系”之后,这位反“贵族制”的杰斐逊就转向了重点讲述其自我造就的父亲彼得所取得的成就。彼得•杰斐逊“意志坚强,判断合理,热切求知”,通过“大量读书而改善自我”,由此克服了正规教育不足的局限。彼得是一个激励托马斯的榜样,他给儿子提供的教育也是他留下的最持久的遗产。彼得于1757年去世,托马斯刚刚12岁,此后他的老师们就成了替代性的父亲,其中最著名的是威廉—玛丽学院的法学教授乔治•威思,“一个年轻时最可信赖和最受敬爱的导师,一个终生的挚友”(51)。 杰斐逊关于代际传承的观念,包括父亲及导师培养子弟以代替他们的位置的想法,源于他的童年经历。当他的父亲对他的教育投入走向前台时,代际之间那些更为复杂和含混的交接,比如土地、奴隶和债务的移交等,就退到了幕后。岳父约翰•韦利思是一名成功的律师,又是种植园主和买卖奴隶的商人,凭自己的努力而“获得了可观的财富”,在1773年去世时,给女儿和女婿留下了其地产中的“很大”一份,“大致相当于我自己的家传财产,这样就成倍地改善了我们的境况”(52)。在杰斐逊的回忆中,他的父亲和岳父有一个突出的相似之处:他们都不夸耀显赫的家系,都克服了受正规教育不足的局限而自我创业。 对父子关系的集中关注转移了对母子纽带以及把弗吉尼亚少数大家族联结起来的关系的注意。杰斐逊之所以轻描淡写地提及其母亲的家庭,很可能是出于对她在1776年3月去世前持续控制其父财产的怨恨(53)。但在我看来,杰斐逊对他的母亲说得相对较少,更有可能是他对老领地“贵族制”的基本态度的结果。杰斐逊在想象中将自己从乡绅的家系中剥离出来,转而强调理想化的父子关系,以此宣告他个人的独立。于是,这位共和派父亲就能向往某种对家户领地的家长式主导,而不受更广泛的家庭义务的束缚(54)。他在蒙蒂塞洛有许多依靠他为生的人聚集在他周围,他便能把自己想象成“所受福佑并不稍逊于那些最受福佑的家长”,不仅保证他的女儿及其丈夫和孩子、而且还保证他的奴隶得到福利和“幸福”(55)。对杰斐逊来说,家长式主导乃是贵族专制的对立物,是一种不附带家系束缚的父爱的温情表达。因此,乔治•华盛顿乃是他的国家的共和之父,而不是一个家族王朝的创建者;塞缪尔•亚当斯乃是“自由的宗主”,本杰明•富兰克林则是法国和美国共和派共同的“宗主”(56)。 杰斐逊对家长制的定义包含两个方面,对内指向家庭的领域,也就是自我的领地;对外则要使王朝式的冲动在廉洁无私的公共服务中得到升华。这两方面的区别对杰斐逊来说乃是绝对的。家庭生活是不受侵犯的私人领地,杰斐逊和那些依靠他为生的人在这里可以过着欣欣向荣的日子,不受他人的窥探和外来干扰;与此相对照,公共生活则是透明的,处在那些小心维护其权利的自由公民的警惕的目光之下。杰斐逊在《自传》中对自己的家庭生活三缄其口,反映了家庭隐私对他的个人发展具有核心意义。在关于婚姻的讨论中,他对妻子玛莎只字不提,反而着重强调了他岳父的性格与财富。只有当叙及1782年11月重新担任公职一事时,他才提到在两个月前失去了“我生活中最珍爱的伴侣,我和她相亲相爱,始终如一,使我在过去十年里生活在长盛不衰的幸福之中”(57)。玛莎的婚后生活被置于括号里,放在她的结婚日期和去世日期之间,甚至与家庭成员隔开。为了确保他们关系的私密性,杰斐逊还销毁了两人之间的通信(58)。 杰斐逊的《自传》并没有揭示他的内心世界。当然,他预想的读者早已了解家里的这个人,无须杰斐逊来帮助他们保持他们自己的记忆。但不清楚的是,这位年近耄耋的老人何以觉得他的家人需要对他早年的政治生涯了解如此之多;由于对他们的阅读兴趣不放心,很可能导致他把叙述中止于1790年3月,其时他抵达纽约,出任华盛顿第一届政府的国务卿。也许杰斐逊需要再让他的几个女儿确信,她们在这个日子以前的个人牺牲,乃是为了一桩更重要的事业,而给她们的童年留下印记和创伤的多次搬迁和扰攘,同样也是他个人的牺牲。杰斐逊在《自传》的字里行间所描述的那个公共人物,因此就会占据这个他一直缺席的私人空间,出现在一种破裂而混乱的家内生活中。也许杰斐逊是想就自己未尽为父之道对女儿们表达歉意,也许是反过来想让她们对他表示同情,因为公共服务的要求残酷地将他拽出了家庭的怀抱。 杰斐逊在后期的家信中以生花妙笔描写田园诗式的家内生活,把家庭的舒适与“党派冲突的激烈和骚乱”对举,进一步发挥了《自传》中把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对举的观点。当这位家长最终返回蒙蒂塞洛时,他的福气的圆圈就会变得完满。杰斐逊在1792年对女儿玛莎说:“如果不是把你的幸福看得比我自己的更重,我就会嫉妒你现在这种宁静的生活。但这种生活也该轮到我了。”(59)与此同时,当杰斐逊真的在蒙蒂塞洛打发光阴时,他远远地想象过的那种宁静的家内生活却经常受到干扰。在1790年代中期他短暂“退休”以前、其间和之后,他的政治“友人”经常造访,他不断与他们进行政治交谈。没有必要重新唤起家人对这段时间的回忆,因而也就没有必要把《自传》继续写下去。相反,更为急迫的需要是写出关于革命及其后果的名副其实的共和派历史。为此目的,杰斐逊收集了大量能够反映1790年代党派斗争的真实历史的政府文件、信件和笔记。不管怎样,总得有人来讲述这段历史,并且要将它出版,以有所裨益于子孙后代(60)。 杰斐逊的《自传》尽量少谈他的家庭生活,以突出地强调家庭隐私对于他的自我界定的关键意义。正如蒙蒂塞洛的女主人、他女儿玛莎所经常抱怨的那样,他的私人家庭领地和公共政治世界之间的隔墙实际上是可以穿过的。某种理想化的家内生活为这个异常敏感的政治家提供了歇息和庇护的希望,他在这里能“守望那些为我劳作的人的幸福”(61)。杰斐逊在心里建造了一个想象的家,一个“宁静的”内心空间,在这里他能够摆脱公共政治事务的烦扰,这恰恰是因为他的身份,也就是他对自我的意识,是根植于他的激进的共和信念之中的,故而无可避免地是公共政治性的。起草《独立宣言》使得杰斐逊很早就攀上了一个高峰,《自传》则揭示了他奉献于革命事业的极端个人化和自我界定的一面。 正如杰斐逊对亨利•李所说的那样,《独立宣言》“意在表达美国人的思想”,从“那个时代的协调一致的看法”中汲取了“它的全部权威”(62)。可是,就在杰斐逊和他在大陆会议的同事们想象性地把他们的单独身份融入一种新的美利坚人身份对,他却成了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共和派,致力于伸张他自己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位《自传》作者在将近半个世纪后回首自己当初在《独立宣言》起草中的作用时,质疑了一些签署者的诚意,同时却又坚持认为自己对共和信条是矢志不渝的。“那种认为我们在英国仍有值得保持交往的朋友的懦怯之见,仍在很多人头脑里作祟”,导致一些谨慎的大陆会议代表在审稿时删掉了杰斐逊原稿中“谴责英国人民”而可能“得罪他们”的词句。与此相应,北部和南部那些奴隶贩子和奴隶主的卑鄙的利己之心,也导致大陆会议清除了雄辩有力地谴责英王“奴役非洲土著居民”的那段文字(63)。但在审议修改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为普遍,杰斐逊在《自传》中煞费苦心地展示了这一点,他提供了全部原稿的副本,并插入了大陆会议的改动(64)。杰斐逊批驳由大陆会议实际通过的《独立宣言》,这样就把他自己与在大陆会议上作修改的人区分开来,重申了他与“人民”的同一性。《独立宣言》的文本或许受到了玷污,但杰斐逊原本要代表美国“人民”来表达的“精神”和“1776年原则”,仍然是纯洁无瑕的。 在想象中重返费城,翻出《独立宣言》起草过程中不满的旧账,这对杰斐逊有多重意义。到杰斐逊写作《自传》时,他被视为《独立宣言》的唯一作者,受到广泛赞誉,他本人也很乐于接受这一荣誉,并把它刻在墓碑上,而那些审议修改《独立宣言》的人则早已踪迹杳然。在1790年代,造反的共和党人挑战上层联邦党人的强势她位,把《独立宣言》弄成了一个神圣的文本,把它的作者弄成了一个偶像式的人物,于是造成了对《独立宣言》的最初崇拜(65)。正是由于杰斐逊如此彻底地占领了这一阵地,他才能对自己的作者身份轻描淡写,而向那些损害过其文本的谨慎而表里不一的大陆会议成员大报随时间推移而加深的宿怨,并重申他与“人民”的同一性。 《自传》会向家里的读者解释随后的党派斗争的历史,这种斗争导致杰斐逊有若干时期不在家,而且还反复打破蒙蒂塞洛家里的宁静。改动《独立宣言》的原稿乃是“原罪”的标记,是在新国家刚建立的时刻就背离了共和主义的纯洁性。杰斐逊对共和信念的忠诚构成他关于其权利和自我意识的基础,它要求为公共福祉而做出牺牲。于是,这位自称是不得已的爱国者,便被从家里拖入公共政治世界,甚至还把公共政治世界带回家来。这些据说是彼此区分的人类事务领域却是互相渗透的,这反映出杰斐逊把自己与美国“人民”并为一体。在杰斐逊的《独立宣言》史中,他将自己界定为一个同大陆会议全体成员抗衡的个体,坚持认为自己的意图是纯洁的,并贬斥他人的意图,同时却又否认任何“原则或看法上的原创性”,把自己与美国“人民”完全等同起来(66)。因此,私人家庭领域,亦即杰斐逊进行自我塑造的领地,它的神圣性与其说是一个前提,倒不如说是一种前景,是一种对共和政治在更美好的未来所能取得的成就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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