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以特殊关系的“软”基础 在外交实践中,一国的外交政策往往还夹杂着感情或文化的因素,即对政治制度、价值观念、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相同或相近的国家表现出某种亲近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国际关系中,政治制度、意识形态越相似的国家越有可能结盟”。(注:Stephen M.Walt,The Origins of Alliances,Cornwell University Press,1982,p.33.)美以战略合作只是特殊关系的外层,不是全部。美以关系还存在“软”基础,即民主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上的认同感。正因为如此,美以特殊关系才经受了风风雨雨的考验。美国同以色列都是世俗化的“西方社会”,政治上都采用西方民主政权的形式。犹太教与基督教的教义也存在着相近之处,甚至两国的建国道路也极其相似。这种政治、思想和文化上的认同感是美以特殊关系无形的“软”基础。美国犹太人集团更是增强了这种“软”基础的“韧性”。 首先,从政治制度来看,虽然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以色列实行的是议会制,但两国的国体是一样的,都实行西方式的民主制度,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三者之间相互监督和制衡。美、以都是世俗化国家。虽然以色列正式宣称是一个犹太国家,但它实行的无疑是一种世俗的政治制度,犹太教也没有被列为“国教”。同美国一样,以色列追求西方式的“自由与民主”,被美国看做在东方和封建专制社会包围中的“西方国家”。(注:参见赵国忠:《海湾战争后的中东格局》,第213页。)两国都强调私有制、市场经济、多党制、民主选举等。在美国看来,以色列是以自由选举为基础的议会民主国家,是最具有政治现代化和民主传统的国家。(注:参见徐向群、余崇健:《第三圣殿--以色列的崛起》,第440页。)以色列在一个较短的时间里,在它所致力的许多领域取得了成绩,为许多新型国家提供了一个难能可贵的范例。美国前驻埃及大使约翰·巴达尤(John Badeau)认为:“以色列代表了我们在该地区最持久的直接利益,使以色列继续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当然就成为美国外交的基本承诺。”(注:[美]狄利普·希罗著、赵柄权译:《中东内幕》,第313页。)而且美、以两国在建国史上也有共同点。从根本上看,以色列是由一场民族运动聚集起来的移民人口组成的国家,是通过流血牺牲才诞生的新国家,这与美国有相似之处。同阿拉伯世界各国相比,以色列的政治体制与价值观念同美国最接近。在美国人看来,以色列是“专制制度国家中的一座民主灯塔”,是中东地区的“民主堡垒”。以色列建国使犹太人增强了民族认同意识,并为之欢欣鼓舞。世世代代散居异国他乡、长期遭受欺辱和压迫的犹太人终于再次有了自己的祖国。正如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所说的:“美国和以色列有共同的民主价值观、共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这些使两国的生命持续发展。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两国友谊和联盟强大无比,牢不可破。两国人民的情感纽带超越了政治。”(注:US Presidents on Israel,http://www.US-Israel.org//jsource//US-Israel//presquote.html.)因此美国想把以色列作为它在中东推行自己政治制度的“典范”。 其次,美、以在宗教文化方面也有“亲缘关系”。像今天许多其他新民族一样,以色列是用欧洲的“手术”在亚洲的腹部用“剖腹产”的方法诞生的国家,它是一个植根于以宗教为形式的古老文化遗产的新民族。犹太教与基督教之间存在某种同源、同祖现象。基督教产生于公元1世纪中叶古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西亚巴勒斯坦、小亚细亚等地,最初是犹太教的一个教派。(注:参见卓新平:《宗教理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379页。)犹太人称自己为“上帝的选民”。犹太教的“立约”之说对基督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基督教认为耶稣降世意味着上帝与人重新立约。基督教经典《圣经》由《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组成,其中《旧约全书》所包括的经卷是从犹太教传统继承而来的,被犹太教视为圣书。(注:参见卓新平:《宗教理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417页。) 19世纪德国基督教哲学家斯特劳斯指出:“毫无疑问,基督教是在犹太教的土壤里成长起来的。”(注:徐向群、余崇健:《第三圣殿--以色列的崛起》,第339页。)由于基督教产生于犹太教,因此基督教的起源、形成与发展与希伯来文化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希伯来文化中的宗教观念直接为基督教提供了信仰因素和思想模式,主要包括传统的上帝观、救主观、选民观、罪恶观、救赎观、来世观、圣经观和圣史观等。(注:参见卓新平:《宗教理解》,第481页。)基督教在发展过程中继承了犹太教的全部经典。犹太教以7日为一周,第7日为“安息日”,被基督教接受后改为“礼拜日”。犹太教的逾越节是基督教复活节的前身。基督教的组织形式--教会,礼拜仪式--祈祷、唱诗、读经、讲道,也都是自犹太教继承而来的。(注:参见黄心川:《世界十大宗教》,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259页。) 宗教上的渊源关系决定了两国文化上的认同感。在美国的外交政策中,“不同于这些看法的观点往往被美国以色列院外活动集团和它的基督教同盟军谴责为政治上的极端主义,甚至是反基督教的”。(注:[美]保罗·芬德利著,吴秉仁、戴克伟译:《美国亲以色列势力内幕》,第143页。)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共同之处使美、以两国信徒心目中存在着无形的“基督教文明”或“西方文明”的概念,这既是一种优越感,也是一种认同感。1966年约翰逊告诉来访的以色列总统谢泽(Shazar):“就像你们一样,我们的国家也是在希伯来文化中成长起来的,希伯来文化的创造者带给了人类道德原则、社会公正法则、普遍和平准则。这是我们的遗产,也是你们的遗产。”(注:Lorenza Rossi,Who Shall Guard the Guardian Themselves?Peter Lang Press,1996,p.81.) 20世纪60年代,尽管以色列是个军事强国,但对它来说,外部威胁不完全是军事上的,还有心理上的一种被歼灭的恐惧感。以色列在基督教社会中的特殊宗教地位和精神象征意义影响着西方人对以色列的感情和态度。犹太教文明和基督教文明的同根性和亲缘关系很容易使主要教派特别是清教徒采取亲以立场。在政府部门,“所有基督教徒看待中东问题时,起码对以色列怀有一种难以捉摸的好感”。(注:[美]保罗·芬德利著,吴秉仁、戴克伟译:《美国亲以色列势力内幕》,第143页。)对于基督教徒来说,特别是对于清教徒来说,在巴勒斯坦这块土地上建立犹太人的国家,实现了《圣经》的预言,因此在道义上和政治上全力支持以色列便成了美国的义务。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社会对以色列的支持还出于一种历史上对同宗兄弟进行迫害和屠杀的深深负疚感,这种同情心和负罪感表现在行动上就是对以色列的坚定不移的支持。就像美国犹太人院外集团一位领导人所说的:“我们支持以色列,因为它是圣地,是造就我们基督教的地方。”(注:[美]卡莱·格尔德伯格、马居瑞·科内莱著,胡克译:《不管怎么说,以色列在美国人的眼中总是“特殊”》,载《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第110页。) 以色列是个特殊的地方,它不仅是犹太民族的家园,而且是耶稣基督的诞生地。正如约翰逊在圣约之子反诽谤联盟演讲时所说的:“你们中的大多数人--如果不是所有的人的话--就像我一样和以色列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有着很深的联系,因为我的基督教信念来自于你们……圣经故事已经深深地印入我的童年记忆,就像今天的犹太人为了免于迫害而进行的英勇奋斗一样,深深地滋润我们的心灵。”(注:US Presidents on Israel,http://www.US-Israel.org//jsource//US-Israel//presquote.html.)约翰逊对以色列的深厚感情溢于言表。在美国人眼里,世界上仅有一个犹太人国家,却遭到一二十个阿拉伯国家的反对,实不应该,更不公平;以色列的生存不仅是一个政治问题,还是一种道义的需要;一个强大、安全的以色列不仅是以色列的也是美国和整个自由世界的利益所在。 最后,美国犹太人社团对美以特殊关系的建立也起到了重要作用。20世纪60年代,美国犹太人达500多万,大约占美国总人口的2.2%。犹太人是城市化程度最高的民族,他们大多掌握着雄厚的财力和专业知识,在美国经济、金融、法律、传媒、文化界影响很大。在美国最富有的企业家中,近1/4是犹太人。美国犹太人对《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好莱坞影视圈等均具有巨大影响力。(注:参见赵国忠:《海湾战争后的中东格局》,第62页。)每年都有好几万美国犹太人成群结队地到以色列访问,加强同以色列人的往来,既增加了以色列的收入,也加强了美、以两国间的联系。经济是政治的基础。犹太人在美国的经济实力和地位决定了他们在美国政治生活中不可能无所作为。犹太人影响美国外交政策的手段主要是通过选举。犹太人的参政意识很强,投票率高达90%,这使占美国总人口不到3%的美国犹太人在美国两党政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1964年3月23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顾问科默(Robert W.Komer)在分析以色列要求购买美国坦克时说:“为什么他们现在向我们施加这么大的压力?原因只有一个:今年是选举年。”(注:[美]狄利普·希罗著、赵炳权译:《中东内幕》,第289页。)犹太人几乎带着宗教般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政治活动中去。据统计,20世纪60年代犹太人向民主党候选人提供了其总竞选经费的60%,向共和党竞选人提供了其总竞选经费的40%。(注:参见[美]狄利普·希罗著、赵炳权译:《中东内幕》,第289页。) 美国犹太人和亲犹太势力还组成了诸如“美以公共事务委员会”、“全美犹太社团关系委员会”、“美国主要犹太人组织主席会议”等一些强大的院外游说组织,作为以色列在美国的代言人。(注:参见[美]狄利普·希罗著、赵炳权译:《中东内幕》,第289页。)美国犹太人院外集团充分利用手中掌握的选票和金钱,影响美国政府和国会,保护以色列的利益,成为美以特殊关系的监护人和美以关系的安全阀及以色列在美国的后备军。 美国对以色列采取“亲近”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犹太人社团所起的作用。“六·五”战争爆发后,美国犹太人在三周内就为以色列筹集到1亿美元。军事上的自豪感成为美国犹太人支持以色列的感情动力,以色列正是作为征服者才获得了最慷慨的援助。从一定程度上说,美、以之间不仅存在双边关系,而且存在三方关系(美国、以色列以及美国犹太人院外集团),而美国犹太人院外集团则是美以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约有300万阿拉伯人,但他们对阿拉伯院外活动的目标并没有太大的同情,这主要是因为阿拉伯各国之间利益的不统一性。由此可见,一个政治上活跃、内部团结一致的利益集团能比缺乏组织性、纪律性和凝聚力的利益集团起到更大的作用。当然,我们不能夸大犹太人院外集团在密切美以关系中所起的作用,美国民众对以色列的支持也是不可忽视的。民意调查显示,自以色列建国到约翰逊政府时期,美国民众对以色列的支持率一直很高。(注:参见Yaacov Bar-Siman-Tov,The United States and Israel since 1948:A Special Relationship?in Diplomatic History,Spring,1998(2),p.265。) 四、结论 总之,决定美以特殊关系的不仅是两国的国家利益,而且还有由于两国文化、政治制度的相似性而产生的认同感。在美国人眼中,以色列的形象是进步和民主的,类似于美国;它是中东众多专制国家之中的一个“民主橱窗”;是一个继承了耶稣-基督教的遗产,具有共同的文明、意识形态、民主制度和相同的民族经验的弱者;是一个凭自身力量难以生存,又被敌人包围的小国。这种同情感和亲和力是美以关系区别于一般国家间关系的最显著特征。难怪有些历史学家将以色列看做美国的“第五十一州”。(注:蔡丹:《论十月中东战争与美国和以色列特殊关系的转折》,载《西亚非洲》,1995年第5期,第9页。)美国犹太人集团强化了这种情感因素。以色列和美国具有相似的政治制度、价值观念,而苏联和阿拉伯国家之间就不具备这种“共同点”,这就是为什么在关键时刻,以色列都能够得到美国支持,而阿拉伯国家则常常责怪苏联“背信弃义”的原因。(注:参见徐向群、余崇健:《第三圣殿--以色列的崛起》,第444页。)同日本一样,以色列在地理位置上不属于西方,而在政治上却属于西方国家。以色列甚至认为自己并不是亚洲国家,因此连亚洲的科技、文化和体育活动都很少参加。通过合作更多地谋求各自国家的利益是美以特殊关系的“硬”基础,对“西方文明”的认同感是美以特殊关系的“软”基础,美以特殊关系的“硬”基础和“软”基础是美以特殊关系的本质,也是美国中东政策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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