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苏联军事封建社会主义的四次转轨和四个阶段 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苏俄和苏联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苏联通过土地国有化、工业国有化、国家工业化、农业集体化、经济计划化、全面向资本主义进攻等措施,消灭了地主贵族阶级所有制和资产阶级私有制,改造了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农民小私有制,建立了国家所有制和集体农庄所有制两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旧的地主、富农、资本家等剥削阶级都被消灭了,城乡小资产阶级被改造了,无产阶级变为全民所有制的工人阶级。到1936年苏联宣布已经基本上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苏共由于缺少经验,教条式地照搬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长期急于求成,不认识不发达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特殊规律,没有全面彻底铲除封建主义余毒,却急于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条件下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因此苏联宣布建成的社会主义不仅是低标准的社会主义,而且是渗透了沙俄军事性和封建性的畸形的军事封建社会主义。从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到军事封建社会主义,是俄国历史的第四次转轨。 把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概括为军事封建社会主义,是我于1999年写成的《封建社会主义不同于军事封建社会主义》(在《东欧中亚研究》2001年第4期)一文中首先提出的。我认为,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并非是社会主义共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而是包含有若干军事、封建因素,可称之为军事封建社会主义。在文中我只是综述了军事性和封建性对苏联模式的渗透。现在再分阶段简要考察其军事性和封建性的演变。 第一阶段是列宁领导的头6年(1917-1923)。这时坚决卸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俄罗斯主义沉重包袱,砸碎“各族人民的监狱”,实现民族自决权,让波兰、芬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建立独立国家,凡是自愿同俄罗斯民族联合者则成立联邦,各民族享有高度自主权。但是在苏共中央领导层中已开始出现大俄罗斯主义的倾向。例如1922年底在建立苏联(即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时,列宁主张在国名中去掉原来的“俄罗斯”一词,不突出俄罗斯民族,使苏联真正成为大小各民族自愿平等的联邦,除国防和外交等要由中央集中统一治理外,其余概由各民族自主。而斯大林等人则主张全面实行高度中央集权,各个独立的民族共和国只是在俄罗斯联邦范围内享有自治权。列宁在养病中还口授记录,严肃批评了这种大俄罗斯沙文主义的错误。在处理国内民族问题上,列宁坚持了正确原则,然而在对外关系上也曾犯有以军事进攻手段来输出革命的错误。例如,1920年夏天苏俄红军收复乌克兰后,就挥师向波兰进攻,想在波兰甚至进而在芬兰、立陶宛建立苏维埃政权,结果遭到惨败,苏俄终于不得不同波兰签订和约,承认波兰独立。列宁在同蔡特金谈话时讲到了红军失败的原因和教训。他说:“我们那个轻率地奋勇冒进的先锋队没有后援部队或军需品,甚至没有吃到过一次足够的干面包。他们不得不向波兰农民和中产阶级征发粮食和其他必需品。于是波兰人就把红军看作是敌人,不是弟兄和解放者。他们在感情、思想和行动上,并不是按社会的、革命的方式,而是照民族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那样。我们指望的波兰革命没有发生。”[4](P21)可见列宁从这次错误中已初步认识到用武力输出革命会引起民族主义的反抗,结果适得其反。可是当时苏共领导层中很多人还执迷不悟,又一次猛烈抨击列宁,不赞成列宁关于同波兰签订和约的主张,他们还想待红军休养生息、准备好充足的后援部队和军需品后再进军华沙。这当然是异想天开。在对华政策方面当时苏联也暴露出大俄罗斯主义。本来1919年7月25日苏俄政府发表的第一次对华宣言已经声明要将沙皇政府掠自中国的一切,概无条件归还中国,要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可是到1920年9月27日苏俄政府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时虽然重申了以上原则,却对中俄之间的中东铁路表明“关于苏俄对该路之需用,允订专约”,也就是苏俄要继续占用,不还给中国。更有甚者,苏俄政府居然继承沙俄政府策动外蒙古脱离中国的衣钵。1919年8月苏俄政府发表宣言,声明蒙古人应有自行安排其本国生活的权利。在俄共(布)帮助下蒙古人民革命党于1921年3月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宣告正式建党,同时成立临时人民政府,并请求苏俄政府出兵,以共同对流窜到外蒙古的白俄匪军作战。7月苏俄红军开进外蒙古,在其策动下正式成立蒙古人民政府,11月苏蒙两国政府签订友好条约。到莫斯科谈判签约的蒙古代表团还访问了列宁。列宁在谈话中“向我代表团广泛地发挥了蒙古人民共和国非资本主义的发展可能和必要的这个思想”。[5](P142)为了帮助外蒙古走非资本主义道路,列宁也是用军事手段输出革命,硬使外蒙古脱离中国。除了对外关系,在对内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方面,列宁时期由于阶级斗争非常尖锐和复杂,也犯过专政过头、扩大化的错误。至于封建主义的渗透,当时主要表现为沙皇时代的官僚渐渐转入苏维埃机关,实行官僚主义,装成共产主义者。正如列宁所指出:“把他们赶出门外,他们又从窗户飞进来。”[6](P770)这些守旧的官僚高踞群众之上,当官做老爷,贪赃枉法,腐败成风,尽搞特权,滥发文件,作风拖拉,不负责任。列宁主张严惩这些守旧官僚,同时认识到同封建主义流毒作斗争是长期的任务。 第二阶段是斯大林领导的30年(1923-1953)。如果说列宁领导的前六年是苏联模式的起始和初步探索阶段,那么斯大林领导的这三十年则是社会主义苏联模式定型和凝固化阶段。因此人们把苏联模式称为斯大林模式也是不无道理的。斯大林没有认真改正列宁临终前在《给代表大会的信》中所指出的他“掌握了无限的权力”、“太粗暴”等缺点,并且在列宁病故后的党内斗争中愈益贪权,把同他观点不同的人都作为反党集团和反党分子,先清洗出党,再扣上“帝国主义间谍、特务和叛国者”等罪名加以肉体消灭。在30年代“大清洗”和随后的政治运动中斯大林等人用军事手段镇压了数百万的党政军骨干精英,同时培植了一大批忠于领袖个人的党政军高薪特权官僚集团。从1929年庆祝斯大林50寿辰起持续大搞个人崇拜,到1941年斯大林集党政军三大权于一身,完成个人集权制,又实行领导职务终身制(到1953年73岁中风猝死)和指定接班人制(1952年已明显指定曾任他的秘书的马林科夫接班)。这“三制”与民主共和国的权力制约制、任期限定制和民主选举制那“三制”鲜明对立。所以斯大林带头实行的政治体制使社会主义共和国发生了严重变形。在斯大林领导的时期,由领袖个人垄断了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的解释权和发展权,社会科学工作者只能阐发领袖如何创新,难以提出自己的创见。在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中,只能是一家孤鸣、一枝独秀,无法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有独立见解、独特风格的科学家、艺术家长期横遭批判和迫害。个人集权制的推行使苏联模式缺少应有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自由。在对外关系方面,斯大林也是在推行无产阶级世界革命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旗号下,使大俄罗斯沙文主义严重膨胀。最突出的事例是1939年8月23日苏德两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时附有秘密协议,由两国在东欧划分势力范围,把波罗的海沿岸三国(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划归苏联范围。随即在苏联策动下由这三国共产党夺取政权,于1940年8月同时申请加入苏联,作为苏联的新加盟共和国。同年,苏联还通过外交谈判逼迫自1918年起已归属罗马尼亚的比萨拉比亚和北布科维纳移交苏联,并入摩尔达维亚自治共和国,另成立摩尔达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也作为苏联的新加盟共和国。1939年10月还逼迫芬兰交换领土,遭拒绝后于11月间发动对芬兰的全面进攻,还策动建立芬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后迫使芬兰战败求和,于1940年3月签订苏芬和约,使苏联靠近列宁格勒的国界北移150公里,另强行租借芬兰的汉科半岛及其周边海域30年为期。在东线,苏联策动外蒙古当局于1924年6月13日宣布蒙古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大呼拉尔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11月间第一届大呼拉尔会议还通过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原省会库伦改称乌兰巴托(意为红色勇士),作为首都。中国政府拒不承认这种制造中华民族分袭的行径,除苏联外,世界各国政府也拒不承认外蒙古独立。一不做、二不休。苏联利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英盟国要求其参与对日本宣战的机会,以承认外蒙古独立为交换条件,在1945年2月11日苏美英三国政府首脑于雅尔塔背着中国政府秘商达成《关于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的协定》。雅尔塔密约的内容是苏联答应在欧洲战争结束三个月内将参加同盟国对日作战,其第一个条件就是“外蒙古的现状须予维持”。也就是自1924年以来苏联策划的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存在的现状须予维持。当时中国政府拒不接受这种损害中国主权的外国秘密协定。后来在1945年8月举行的中苏两国政府会谈中,中国政府被迫同意在外蒙古举行公民投票来决定其是否独立。在那种情势下,1945年10月20日的公民投票,有百分之九十七点八的人投票赞成独立,自此外蒙古实际上成为苏联的卫星国和大牧场。雅尔塔秘约还答应苏联战后拥有在中国旅顺、大连和中东铁路、南满铁路的权益,还要把日本的千岛群岛和库页岛南部及邻近岛屿交予苏联。总之,在斯大林领导时期苏联比沙俄时期的领土又增加了60万平方公里,使苏联领土继续扩张到2240万平方公里,成为世界第一大国,其领土等于三个美国,七个印度,六十个日本,五百五十个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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