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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国后农战史研究的评价问题(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理论研究》 余焕卿 参加讨论

那么,是否起义中有中小地主或庶民地主的参与,就不可以被称为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了呢?笔者承认,在以往的一些农战史著作中,确有把不属于农民起义的斗争归入此类的现象,这是需要通过研究改正的,但这并不能导致上述问题的否定性答案。有些起义或战争,虽然参加者比较复杂,但其领袖就是农民,参加者的大多数也是农民,斗争中提出的要求也体现出农民阶级的基本要求,斗争首先是由农民发动的,为什么不能称之为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呢?甚至起义领袖不是纯粹的农民,但却具备其他条件,是否也可称为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呢?比如秦末农民战争、隋末农民战争(尽管后来都有地主阶级分子参加并成为主要领袖)、唐末农民战争(尽管其主要领袖是私盐贩子出身)、元末农民战争(尽管主要领袖后来逐渐改变了自己的身分)、明末农民战争等,不叫做农民大起义或农民战争,叫做人民起义,或者人民反抗斗争,当然也是可以的,但又有多大区别呢?再说,如果是因为赋役负担等等暴政逼迫一部分地主加入起久,那么这部分人的生命财产肯定已被剥夺殆尽,至少是遭到了极大的威胁,如此,这些人还是不是地主呢?如果说他们是“农民”,是不是也可以呢?
    其次,即便退一步说,我们承认中国古代社会的的基本矛盾是中下层人民(包括一部分地主)与皇帝和官僚集团之间的矛盾,二者间矛盾激化,引发的起义或战争称之为人民起义或人民战争,这样的反抗斗争就不具有革命性质了吗?有的学者指出,革命一词本身就有两种含义,一是指社会革命,二是指社会内部的革命,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属于后者,这个问题实际上在“文革”前就已讨论解决了〔3〕。在我看来, 无论革命的表现形式如何,它的目的应该是解放生产力。革命战争就是旨在解放生产力的战争,革命的参加者可以是农民阶级,也可以是地主阶级;可以大范围地、全面地调整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也可以局部地、小范围地解放生产力,只要符合这样的原则,就可以说是革命,或者具有革命的性质。如果我们到了今天,还只把新的生产方式取代旧的生产方式的行为当做革命,那就过于狭隘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也就无法被视为一场革命了。
    从一般研究者通常运用的这个词的意义上说,革命通常只是指对现在社会秩序的改变,这种改变通常是积极的,并没有时刻想到它一定是翻天覆地的巨大时代变革,并没有以为它必定是血淋淋的、急风暴雨式的或雅各宾专政般的行动。因此,如果我们能相对宽泛地理解和运用这个词,就会知道,即使是在中国王朝史上,也有许多次政治上的革命、经济上的革命。在中国古代,每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或者说,每一次大规模的、以农民为主体的、有各阶层人士参加的反抗斗争之后,无不出现比较鼎盛强大的局面(如汉、唐、明、清等),难道不是表明了它们对生产力的解放作用,难道还不能说明它们的革命性质吗?
    诚然,在过去的某些研究中,把被统治阶级仅仅理解为贫苦农民,把革命理解得过于偏狭,这固然是错误的;这虽然需要我们自身进行深刻的反省,但与那个时代确实有着密切的关系。今天,我们承认最高统治者对地主阶级的一部分同样进行剥夺和压迫,但是,由于这种剥夺和压迫与对农民阶级的剥夺压迫相一致,对其剥夺压迫的结果就是使原来的中小地主变为贫苦农民,前者与后者的反抗目标也就一致起来。特别是由于这种剥夺和压迫的程度毕竟有所区别(比如清朝统治者在实行蠲政时,一开始只是对业主实行蠲免,而未对租佃农民有所考虑;一些庶民地主也可以通过他们的经济实力串通官府,减轻自己的赋役压力),农民阶级往往是最先起来反抗的;在反抗者中农民阶级的数量肯定超过地主阶级,这样的事实恐怕也不能视而不见。同时,承认地主阶级的一部分参与反抗,一点也不会有损于斗争的革命性质。这也正是为什么我所读到的许多农战史论著并不讳言地主阶级的参加(而且其参加并不一定是所谓“投机”),又依然坚持农民战争的“农民性质”和革命性质的原因所在。
    三 关于若干具体问题的辨析
    黄文指出了以往农战史研究中的一些错误现象,比如“无原则地美化起义者”、“扩大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范围”、“运用史料的不良学风”等等。应该说,这些现象的确在不同的程度上存在。笔者也注意到,黄文所主要批评的论著大多是80年代以来出版的,这说明黄文并不愿意拿“文革”前或“文革”期间的成果当靶子,因为那时的情况毕竟比较特殊,一些拨乱反正的工作在80年代初起也已经做了。如果再过多针对那时的情况做文章,多少会有点打死狗之嫌。这种态度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尽管80年代以来一些旧的观念未能完全改变,但毕竟人们的思想更加活跃了,视野更加开阔了,态度更加求实了。在这种情况下,黄文所指摘的这些问题在所有农战史的论著中究竟是普遍的呢,还是只是个别的呢?
    为了证实上述批评,黄文列举了一些例子,有些例子是对的,有些例子却是错的。比如关于美化起义者的问题,黄文的主要例子是来自明末农民起义的。据我所知,李自成死因地的争论至今并没有一个肯定的结论,就目前讨论的情况来看,死于湖北通山九宫山、被当地武装突袭而死的证据要更充分一些,赞同的人更多一些。数月前,中央电视台专门播放了一部电视专题片,叫《烟波乙酉》,主要就是谈的这个问题。其中绝大多数学者都不赞同湖南石门夹山为僧说,而且黄文所引述的刘重日研究员,也没有对此说明确地加以肯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明史室等单位参与编写的《中国历史大辞典·明史卷》中,此说也只是在最后被列为一说而已。郭老从未否定过此说,只能说明他作为一个学者的慎重,并不等于就肯定了此说。特别是由于此事在这两年来的某种不正之风中成为热门话题,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严肃的考证,结论仍然是坚持九宫山说(参见顾诚的有关论著)。这不仅谈不上是为了服从某种“时代背景”,而且恰恰是为了揭示历史真相,根本不是“为了政治的目的却偏要掩盖历史真相”。黄文用明末农民战争史的研究者不能认同的说法,来批评一种完全不存在的现象,把正常的学术讨论和考证判定是政治性的,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关于张献忠屠蜀的问题,由于牵扯到清初人口的问题,历来也是一个讨论较多的学术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同样可以参阅顾诚《明末农民战争史》第309至316页及有关注释。对于完全否认张献忠在屠杀地主官绅之外,杀害无辜平民的态度,当然不足取;但对于那些夸大这种屠杀的说法,也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对于描述张献忠杀人的史料,我们不应该视而不见;但对这些史料,也不应该不加分析地加以应用。经过这些年史学理论研究者的努力,人们已经认识到,即使是力求客观的史学家也会有其主体方面的局限性,更何况一般人在某种特殊情况下的记述呢!关于这方面的记述完全没有随意性或感情色彩是很困难的。这就需要人们对材料进行批判性的检验,这就需要有科学的史料学手段。如果我们不加分析地跟在别人--比如没有到过四川、亲眼目睹过大西军行事的外国传教士卫匡国--的后面,把张献忠叫做“野兽”或者“魔鬼”,就未免有些不够冷静了。
    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基本上可以说,张献忠一开始并未滥杀,直至顺治元年初进军四川以后,也没有这样胡为,相反倒有不少证据,说明进军过程中大西军的军纪严明。至于出现滥杀的情况,是在顺治二年中以后的事。对此,黄文也是同意的。张献忠的滥杀无辜,是形势变化造成的心理变态,给社会及起义军自身都造成了极大的恶果。如果我们无视这一点,依然因为他是农民起义领袖的缘故而为之百般维护,自然极不可取。但是,如果我们今天在没有政治干扰、思想解放、认真求实的情况下,因为张献忠晚期的错误而否定其农民起义的性质(张献忠起自明崇祯初年,即约1630年左右,死于清顺治三年末,即1647年1月, 共转战17年左右,而他的滥杀无辜始自他死前的一、二年间),同时因为他个人的错误否定跟随他转战的整个起义队伍,恐怕就有点失之偏颇了。这就是说,我们可以否定张献忠晚年所犯的严重错误,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整个明末农民起义、或者是大西军反抗斗争的积极性和正义性;我们可以否定张献忠的滥杀,可以承认农民起义中可能发生伤及无辜的现象,但并不能因此得出“奸淫掳掠,焚烧滥杀”就是农民起义军的必然品质,或者“起义中往往会迅速产生新的暴政”的结论。如果要想得出这样的结论,那起码要把所有农民起义的情况进行一番实事求是的清理,同时还要对史料进行批判性的验证,否则就只能是想当然尔。
    至于清初四川人口锐减的问题,张献忠的滥杀无疑是原因之一,但绝不是唯一的原因。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中说:“有些地方先成为农民军与官军反复争夺的场所,后来又成为清朝军队的屠场,像四川就是其中之一。”顾诚前引书则用大量史料证明,其人口锐减的原因有明朝军阀的屠戳、清军的滥杀、摇黄等武装的蹂躏、张献忠的肃反扩大化等多方面。但最主要的还是由于连年的兵荒马乱,生产停顿,人民大批死于饥饿、相食、虎害、瘟疫,还有大量逃亡到外省。有一个例子很有意思,据某传教士记载,“各州县城边皆有大坟名万人坟者,认为是张献忠滥杀的结果〔4〕。但欧阳直的《蜀乱》却记载说, 合阳土豪李某组织军队没有粮吃,就抓活人来屠宰,后来被收编到明军中,被人称作万人坟。至于张献忠牺牲、大西军转入云贵之后,四川人口仍在继续大量减少的事实,就更能说明问题。由此可见,黄文在选用材料时过于轻信和主观随意,在批评别人运用史料错误的时候,自己也犯了同样的毛病。
    这里需要指出一点,无论什么战争,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或者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争夺统治权的矛盾造成的战争,都会给人民带来苦难,都会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希特勒发动的侵略战争是如此,消灭德国法西斯的战争也是如此。因此人民不希望有战争。但是对于那些反抗暴政、出民水火、解放生产力的战争来说,某些代价是必要的,也是难以避免的,这些战争的目的恰恰是和平。暴力并不等于是暴政,只有暴力才能推翻暴政,但暴力过度也会变成暴政,这样的暴力也就变成了非正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推翻暴政的目的。我们不能把一切暴力都等同于暴政,也不能只从道德评价的角度否定一切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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