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政史的研究中,新政的分期一直是争论的问题之一,特别是新政终止日期的断限,争论更是激烈。国外学者,特别是美国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历来众说纷纭。第一部综合性研究新政的专著《新政史》的作者巴塞尔·劳赫把新政的下限断为1938年,其理由是:此后罗斯福行政当局再也没有通过任何新的重要的改革法律。①也有人认为新政结束于1939年,因为慕尼黑危机后,国际环境恶化,美国开始备战;为了确保党内国内团结,为了使对外政策获得南方民主党人的支持,罗斯福被迫缓和了国内的改革。②还有人认为,新政直至1940年才结束,理由与前二种相差无几。③尽管具体断限的日期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所有这些学者都认为,新政到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即结束了。至今,未见一本关于新政史的书籍,把新政所包含的内容一直叙述到今天。 刘绪贻先生在关于新政问题的几篇文章中,谈到新政实施的期限时,均将此限断至今日,④这个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一 为什么不能说新政实施年限一直延续至今呢?因为这不是事实,这不符合美国历史发展本身的事实。这个论断至少是忽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个历史阶段在美国经济政治发展史中的地位,忽略了战争时期美国国内政治、经济状况与战前状况的区别,忽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罗斯福政府的经济政策与战前政策的区别。美国历史发展的基本事实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罗斯福行政当局并未推行新政,而是推行了战时经济管制政策。 所谓新政,指的是罗斯福行政当局为了对付三十年代大危机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总和。正因为如此,新政也称为罗斯福新政。 新政时期,历史向罗斯福当局提出的主要任务是解决1929至1933年经济大危机给美国经济造成的危害。在大危机中,美国的经济状况是:工业生产骤降、失业人口剧增、私人投资锐减、农产品价格暴跌、银行信贷系统彻底瘫痪、社会购买力急剧缩小。针对这些问题,罗斯福当局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银行、信贷、财政、金融、社会救济、公共工程等各主要经济领域实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终于有效地控制了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经济。 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罗斯福当局面临的国内经济形势完全改观了。由于转入战时经济体制,美国经济在经过十多年的呻吟之后,终于摆脱了三十年代大危机及其后的特种萧条,开始迎来战争景气。 1941年,美国国民生产总值十多年来第一次超过1929年的水平,达到一千二百六十四亿美元(1929年为一千零三十八亿美元)。⑤此后,这个数字直线上升,到战争结束的1945年,竟达到二千一百五十二亿美元。工业生产指数以1935至1939年的平均指数为一百的话,1929年为一百一十,1940年为一百二十五,1941年为一百六十二,1945年达到二百零三。⑥失业人口1933年为一千二百八十万,1941年降为五百六十万,1944年再降为七十万。⑦如果考虑到失业大军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必不可少的产业后备军的话,战争期间统计表上的这些失业数字实在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从实际状况看,当时美国经济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与其说是失业人口过多,不如说是劳动力供应不足。因为有一千二百万青壮年男子被征召入伍,工业、农业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顿感劳力缺乏,为了补充劳动力,大批失业者、青年、退休者、妇女进入劳动大军的行列。可以说:“在战争年代,失业人数实际上下降到零,只有最严重的残废人员未被雇佣。”⑧正因为如此,美国政府于1943年2 月把一些劳动力不足的地区和部门的法定工时从每周四十小时延长到四十八小时以上。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1910-1914为一百)1932年只有六十五,1941年上升到一百二十三,1945年达到二百零六。农业平价率(1910-1914为一百)1932年仅为五十八,1941年上升到九十三,1945年达到一百零九。⑨私人国内投资总额1932年仅有九亿美元,1941年达到一百八十三亿美元,1945年为一百零七亿美元。⑩这项投资在战争期间有较大减少,但仍比大危机期间增加十几倍,而且这种减少是由同期政府投资的更大幅度的增加作为补充的。 所有这些情况清楚地表明,战争期间,美国所面临的经济形势与推行新政时的形势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它也清楚地表明:解决三十年代经济大危机给美国经济造成的危害这一新政时期的主要任务到此时已经完成了。历史向罗斯福政府提出了新的任务,这就是:为了美国自身的利益,必须站在全世界反法西斯阵营一边,反对人类的共同敌人--法西斯主义。为此,美国需要利用自己强大的经济力量为后盾,去支持民主国家反对法西斯国家的战争。显然,战争向美国经济提出的要求,已经是和平时期加强国家干预的新政所无力承担的了。于是,罗斯福政府不得不改变政策措施。 新政在工业方面的主要措施是推行全国工业复兴法。这个法案的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所有工业的合作运动来获得广泛的重新就业、缩短工时、提高工资、阻止不公平竞争和防止生产过剩的效果;并通过大规模的联邦公共工程投资来推动私人投资、刺激工业活动,进而达到工业的复兴。 然而,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在这方面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承担起“民主国家的兵工厂”的责任。于是,罗斯福政府成立了战时生产局和经济稳定局等机构对工业实行严格的统制,其范围所及,包括资源管理、原料分配、生产调节、产品分配、物价管制等各个环节和领域。这是一种严格的战时经济统制,与新政时期的非强制性工业合作运动有着原则的区别,也与战后美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调节有着原则的区别。 新政时期的失业问题现在已变成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因此,新政时为扩大重新就业而采取的缩短工时的措施此时也变成了延长工时的措施。 新政时期为了“启动经济泵”、推动私人投资、刺激工业活动而进行的大规模联邦公共工程投资、此时已被更大规模的军事开支和战争物资生产的拨款所代替。1941至1945年,美国政府的这项支出按照1955年物价的计算,累计达四千五百亿美元。(11) 新政时期农业政策以减耕为其主要内容之一,然而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特别是租借法案通过后, 美国政府的农业政策变为鼓励增加某些农产品的产量。1941年5月,国会通过了一个特别法案,提高了某些所谓“基本商品”的价格, 以此来刺激这些产品产量的提高。其中,棉花和棉籽加工制品的价格提高了75%,谷物及其加工制品的价格提高了50%(12)在政府的鼓励下,农业生产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仍有较大提高。1940年,农业生产指数为一百一十(1935-1939为一百),1944年达到一百三十七。(13) 由于失业问题此时已不复存在,新政时期承担大规模社会救济的著名的工程进展署(WPC)于1942年12月被撤销。 新政时期承认劳工权利的瓦格纳法此时由敌视劳工的史密斯一康纳利法加以补充。这后一个法案规定:任何军工部门的罢工均为非法;对罢工的组织者可以提出刑事起诉。 从这些事实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新政时期复兴经济的主要政策(包括个别带有长远意义的改革政策),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已基本上被相反的或更激烈的政策所代替。因此,我们绝不能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罗斯福政府所实行的经济政策是新政的继续;我们只能说新政到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已经结束,接下去的是战时经济统制阶段。这个阶段在美国经济发展史上与新政是平行的、处在同一层次上。 应该指出,战争期间,罗斯福当局确曾在新政所确立的方向上继续作了一些努力。但如果据此而断定战争期间美国政府推行的国内政策仍然是新政,就未免与事实相去甚远了。新政的指导者罗斯福本人最清楚新政与战时经济政策之间的区别,他的看法很值得我们深思。 例如,1943年1月, 劳工部长珀金斯根据罗斯福的建议起草了一个扩大社会保险的计划,该计划力求将罗斯福所谓的使美国人民“从摇篮一直到坟墓”都免受经济匮乏之虞的思想付诸实践。为此,这个计划立即被人们称为“美国的贝弗里奇计划”,(14)被新闻界认作是新政的措施。为了避免误解,罗斯福特地指示秘书格雷斯·塔莉给珀金斯打电话(后者将在新社会研究院发表有关这个计划的演讲),“要她特别强调,这不是某些人称之为的一个新政的措施”。(15)此外,罗斯福本人在战争期间不止一次地向那些不能理解这种实质性变化的报界人士申明,不要再用“新政”这个词了,因为医治内部失调状态的“新政大夫”对遭到珍珠港事件打击的美国来说已经无能为力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打赢战争大夫”。(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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