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变革与后进国家权力的形成(4)
日本的幕末时期,在部分藩,开明的实务官吏被起用,掌握了藩的实权(政策决定权),形成藩内“有司”。这成为《万国公法》在日本流传的历史前提,因为他们是《万国公法》的热心读者。在中国当然也存在着接受《万国公法》的开明的实务官吏和知识分子,但他们远离权力。因此,王政复古政变的权力问题就是,第一,部分藩的藩内“有司”,即掌握藩权力的开明的实务官吏,掌握了日本国家权力的中枢,成为日本的“有司”,形成有司专制。众所周知的“抱玉”的主张就是有司的权力观,是他们的权力意志的表现;第二,如木户孝允所说的“永远的着眼点”那样,建立主权国家、中央集权国家就成为后进国特有的目标。 坂本龙马在1867年10月16日写成的《新官制案》是土佐藩公议派的朝廷改革计划。他设想了同王政复古政权的三职相类似的官制,但有一点重要的区别,就是保留着总揽万机、势越天皇的关白制,且预定三条实美出任关白。众所周知,由西周制定的也包括引进代议政体的幕末绝对主义化计划,是将天皇限定为宗教性权威。公议政体派的政权建设计划与此类似,而不是要复摄关制以前之古。不管实现哪一个计划,其结果都是和近代天皇制不相同的。 众所周知,政变后形成的王政复古政权是讨幕派和公议政体派甚至革新派公卿的联合政权,其政策也没有超出诸藩联合的界线。这个政权在成立时就宣布是临时政权,同时也宣布了临时政权所争取的目标,即“诸事应以神武创业时为准则,不分缙绅、武士、堂上、地下,皆须尽力发表至当之公议。圣意欲与天下同休戚。”这里混杂着两种政治思想:“诸事应以神武创业时为准则”,这是主张一君万民,主张偶象化为军人天皇的天皇亲政,而不是建立绝对主义幕府或公议政体的主张;“不分缙绅……”则是公议政体和开明的主张。所以说,《王政复古大号令》是一君万民主张和欧美主权国家论的复合体,是要建立一君万民型的主权国家。 土佐藩公议派设想的主权国家,主要内容是设置议会。讨幕派则是主张被认为是旧残余的、带有浓厚的一君万民思想色彩的君主主权的观点,“与天下同休戚(喜怒哀乐)”的天皇主权的观点。新政府在2月17 日关于对外问题的三职布告中说“斟酌采用皇国固有之国体和万国公法”,强调与欧美中心的《万国公法》对峙的“皇国固有之国体”。讨幕派开明主张的特点就是将这个国体现、神武创业的军人天皇观置于个人迷信的核心地位。 《万国公法》多处谈到国家有人民主权之国(民国)和君主主权之国(君国)之分。对于“君国”,将路易十四的“朕即国家”翻译为“国即我也”,将“君国”解释为“借君以代国”。讨幕派、即掌握藩的实权的开明派、实务官僚,由于和朝廷革新派的天皇亲政主张一致,提出了“抱玉”的权力主张(借用《万国公法》的话就是“以君代国”)。这是讨幕派在藩内采取的政治路线的延伸和发展。木户孝允在1867年说,“天下是天下,一藩是一藩,权不归其上则政事终不举。”讨幕派掌握藩的实权,天保期以来的国内形势的发展和下关战争那样的外部条件是不可缺少的,但也不能无视使上述权力主张能够急剧发展的国际条件。没有这样的国际条件,讨幕派就不可能在数年之内由掌握藩的实权一举飞跃为掌握国家实权。 讨幕派原来是少数派,为具备掌握国家权力的资格,不得不与公议政体派联合,通过政变确立王政复古政权,然后向建立与万国平等的君主主权国家、一君万民型主权国家发展,尽管距这个目标相当遥远。这是与欧洲变革完全不同的后进国家变革的特点。 本文的结论是,对于幕末维新时期的政治变革,首先,它是从变革现实到实现目标的两阶段变革,这是后进国家变革的特点;第二,掌握藩实权的实务官僚、讨幕派是在保存正统性的条件下夺取了旧的国家权力。应以这二点为中心认识王政复古政变。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在欧洲,首先是司法、财务官僚,然后是外交、军事官僚最终掌握政策决定权的过程需要几个世纪,在日本,则以军事、外交官僚为先导而一举掌握了政权。所以,维新变革只能是后进国家特有的变革,与形成上下结构相适应的古典的绝对主义性质不同。维新变革是自上而下的(天皇制寡头权力的)变革,维新政权产生的基础十分脆弱且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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