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陆军军法会议对北辉次郎等三人的判决书 北辉次郎①,明治十六年②四月三日生,籍贯东京府东京市杉并区和泉町一百四十三号,现住址该府该市中野区桃园町四十号,无职业。 西田税,明治三十四年③十月三日生,籍贯鸟取县米子市博劳町一丁目一百一十八号,现住址东京府东京市杉并区高圆寺四丁目五百三十七号,著述业。 龟川哲也,明治二十四年④十二月二十一日生,籍贯东京府东京市芝区白金三光町三百一十七号。现住址该府该市该区今里町四十四号,著述业。 对上列被告北辉次郎、西田税之叛乱事件,对被告龟川哲也帮助胁从叛乱者事件,本军法会议在检察官陆军法务官竹泽卯一参与下审理完毕,判决如下。 正文 被告北辉次郎,西田税各处以死刑。 被告龟川哲也处以无期徒刑。 理由 被告北辉次郎,生于新潟县佐渡岛,为岛上有关承久⑤以后皇室之众多遗迹和传统所刺激,向来关心国史国体⑥,及长就学于当地中学,然因病中途辍学。尔后上京⑦自学,热衷于广泛研究社会科学。二十四岁时出版著作《国体论及真正社会主义》,以其独创之国史观,激烈反驳当时幸德秋水⑧等倡导的机械照搬的社会主义,以唤起舆论。因此,与支那⑨流亡者孙逸仙、黄兴、宋教仁、张继等结识,终于加入此等人之秘密结社支那革命党⑩。二十九岁那年秋季,值支那第一革命爆发(11)。他只身赴支那,奔走于上海、武昌、南京等地,为实现革命而出谋划策,东奔西走。三十一岁时,受到帝国(12)领事之处罚,三年内禁止逗留于支那,因而回国。大正五年(13)时,著述《革命之支那及日本之外交革命》(14),向朝野人士颁发。同年夏再赴支那,参加第三次革命(15),然事与愿违。旅居上海时,遥观祖国形势,自欧洲大战以来风靡世界的左翼思潮汹涌澎湃弥漫国内,加之重臣、官僚、政党等所谓特权阶级与财阀相勾结,恣意谋取私利,紊乱国政,丧失国威,使国民生活陷于穷困。他痛感改造国家乃当务之急。如今若不促使此等特权阶级与猛省,对政治经济及其他各种制度机构进行一大变革,我国亦重蹈俄德覆辙(16),三千年之光辉历史必将化为乌有。他基于军部与民间志士之团结而形成近代革命核心的信念,于大正八年(17)八月,撰写偏激思想体系(18)之著作《国家改造案原理大纲》。主张三年内停止执行帝国宪法,发布戒严令,成立革命政府(19),严格限制私有财产和个人产业。撤销皇室财产。他将此著作出示与当时在支那的大川周明(20),而深得其共鸣,相约尔后以此为基础,对日本国内坚决进行改造。大正九年(21)一月回国后,便与大川周明、满川龟太郎(22)等一同以犹存社(23)为据点努力普及上述思想。后因感情不合而与他们断绝关系。 大正十五年(24)时,被告将上述著作更名为《日本改造法案大纲》,将版权授与被告西田税出版。西田税当时脱离现役,属于北辉次郎门下。北辉次郎同他紧密勾结,指导并鼓励他主要向陆军的青年军官等,普及宣传以该著作为指导原理的国家革新思想(25),并发展和指导监督志同道合者。自昭和七年(26)发生所谓“五·一五”事件(27)前后,先后同菅波三郎、大藏荣一、大岸赖好、安藤辉三、末松太平、村中孝次、矶部浅一、香田清贞及栗原安秀等志同道合的青年军官相识,且与被告西田税共同成为这些志同道合者的思想核心。被告除致力于对这些人辅导外,还以独自的立场与达官显宦、政党领袖及财界巨头等接触。或开陈关于政治、外交等之己见,或提供探知的军内形势,特别是青年军官的动向等情报,以获得巨额生活资金。被告同时早就皈依法华经,对诵经一心一意。诵经时其妻屡屡神灵附体,以其口授为神灵启示,以此预言国事,并以警世之士自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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