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国维与胡适的学谊(2)
二、词学探讨 罗振玉曾将王国维的学术生涯以辛亥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前期寝馈于西洋哲学、文学、教育等领域:“辛亥之变,君复与余航海居日本,自是始尽弃前学,专治经史”,⒅即专注于古文学学、史地学。在前期的学术成果中,影响最大的首推文学。《宋元戏曲史》、《人间词话》等著作长期被专家学者奉为圭臬。由于王氏遽尔辞世,他的学术成果的整理难免有疏漏之处,如人们均知王氏辑有《曲录》,但其所辑《词录》下落鲜为人知。在王氏去世当年,已有人撰文认为该稿已佚,并云赵万里曾在王氏生前面询此事。⒆其实,《词录》未竟稿数年前尚珍藏于王氏友人的后代处。王氏东渡后虽不再理董旧学,但很多手稿仍藏之行箧。胡适素悉王氏的湛深学问,遂有就词曲之学向王氏求教之举频以书函往还以至登门探讨,而王氏千别文学十余年,与胡氏讨论词曲却是便外。通过研讨,王氏对自己的观点有不少修正和补充,这些,似尚未引起充分重视。 1923年,胡适开始着手编选《词选》一书,其间时断时续,前后历时约三年,共选取五代两宋人的词三百余首。《词选》注释不多,据胡适称,主要“是关于方言或方法的”,⒇另有一部分是释专业术语。他还为入选词人各作一篇极其简略的小传。由于胡适将选本视作“代表我对于词的历史见解”,(21)所以不但选择审慎,而且对词义力未明了,凡遇疑窦,必追根究底。可以说,选词的过程同时也是词学和词学史的研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胡适和王国维不时商榷、辩驳,留下了一段不断走向真理的佳话。有关讨论的情况,集中于现存胡适致王国维十三通书札和王氏复札及《词选》注释和胡适所作《词的起原》一文中。胡氏十三通书札中,有六通是探讨词曲的,而可见的王氏三通复札中,有二通仅存片羽。这样,胡札就更显得可贵,它不但有助于了解所探讨的问题,双方的观点及变化,最终的结论,还可据以确定残存王札的日期。 胡适向王国维请益可分为微观、宏观两个方面:前者为专业术语,后者为征求对重大问题所提出的新见解的意见。1924年7月4日,胡适首函王氏,内云,在读刘克庄《贺新郎·席上闻歌有感》一词时,对“道是华堂箫管唱,笑杀鸡坊拍衮”,“鸡坊拍衮”四字感到不解,而“唐宋两史的《乐志》,皆不详‘拍衮’之义”,因知王氏曾治燕乐史,故请求指教。(22)很快,王国维就专函作复:“‘衮’字不见《宋史·乐志》,实是大曲中之一遍。”“‘衮’字无意义,即滚字之省耳。”“拍”的解释则较复杂:“王灼《碧鸡漫志》谓大曲有散序、趿、排遍、颠、正颠、入破、虚催、实催、衮遍、歇拍、杀衮。今以现存宋大曲证之,胥与王灼说合。”“虚催、实催均指催拍言之,故董颍《薄媚》实催作催拍,衮义亦不详,后村(笔者按,刘克庄号)谓之拍衮,疑亦拍之一种也。”(23)显然,王氏认为“拍”与“催拍”、“拍衮”、“虚催”、“实催”均有关系,但因多种文献记载互异,一时难以断言。他还引《宋史·乐志》说明:“凡有催衮者,皆胡曲耳,法曲无是也。”(24)至于大曲的特点,王氏引用宋仁宗语:“自排遍以前,声音不相侵犯,乐之正也;自入破以后,侵乱矣,至此郑、卫也(王巩《随手杂录》)”(25)王国维的上述观点,均为胡适接受并几乎 照录于刘克庄《贺新郎》词的注释中。同时,胡氏也有独创之处,如明确指出“拍与衮皆是宋代大曲的一个部分”,即拍与衮是两回事,理由为沈括《梦溪笔谈》、王灼《碧鸡漫志》、《宋史·乐志》均将拍衮并列。他还认为,“似‘歇拍’以收摧,而‘杀衮’以收衮也。”刘克庄“词中女子只习正声”,“故为拍衮的所笑”。〔26〕在上述注解中,胡适未提及王国维,这可能与他对史料的理解与王氏不尽相同有关。而在“入破”的注释中,他则特意指明是依据王国维引《近事会元》的解释:“入破则曲之繁声处也。”〔27〕 王国维与胡适关于词曲的深入探讨集中于胡氏为《词选》所作的《序》中提出的某些新观点上。这篇《序》十分长,部分初稿已达两万余字,后因一时无法杀青,遂抽出其中一节,冠以《词的起原》, 在1924年12月出版的《清华学报》第一卷第二期上先行发表。 胡适并于1924年10月9日先将该文送呈王国维征求意见, 故发表的文章中两次提到王氏的有关见解。 《词的起原》主要研究词产生于何时和怎样产生的。传统的观点是,李白为词的创始者。而胡适则认为,这是“不可靠的传说,”理由是《全唐诗》、《尊前集》中所收的李白词有不少出自后人之手。〔28〕通过细考《乐府诗集》、《杜阳杂编》、《唐音癸签》及有关的唐人别集,胡适指出:“总观初唐、盛唐乐府歌词,凡是可靠的材料,都是整齐的五言、七言、或六言的律绝。当时无所谓‘诗’与‘词’之分;凡诗都可歌,而‘近体’(律诗,绝句)尤其都可歌。”〔29〕可靠的证据表明:词产生于中唐。至于“长短句的词调是怎样起来的呢?整齐的五言、六言、七言诗如何会渐渐变成不整的长短句呢?”传统的观点中最有影响的是朱熹的“泛声填实”说。朱熹认为:“古乐府只是诗,中间却添许多泛声,后来人怕失了那泛声,逐一声添个实字,遂成长短句。”〔30〕也就是说,整齐的律绝为了便于歌唱,谱曲时往往增加一些泛声(无字的音),后人为了保存这些泛声,将文字填入,于是律绝就变成了长短句。胡适根据同一词调字数往往不等的事实,指出词的乐调里仍然有泛声。他认为,这样,词产生于“泛声填实”的说法就不能成立。胡适对朱熹的观点作了修正:“唐代的乐府歌词先是和乐曲分离的:诗人自作律绝诗,而乐工伶人谱为乐歌。中唐以后,歌词与乐曲渐渐接近:诗人取现成的乐曲,依其曲拍,作为歌词,遂成长短句。”〔31〕即词的产生有一个曲在文字后到依谱填词的转变过程。王国维获阅胡适函和附呈的文章后,当天就作了答复(即《词的起原》中所说王氏第一次来书)。此札可能已佚,但胡适文中引用了部分,王氏认为:“尊说表面虽似与紫阳(笔者按,朱熹号)不同,实则为紫阳说下一种注解,并求其所以然之故。鄙意甚为赞同。至谓长短句不起于盛唐,以词人方面言之,弟无异议;若就乐工方面论,则教坊实早有此种曲调(‘菩萨蛮’之属),崔令钦《教坊记》可证也。”〔32〕王氏虽同意词始于中唐的观点,但认为填词的曲谱则盛唐已有,并以《教坊记》中所录曲名为证。胡适阅王札后,立即两次查阅《教坊记》,结果,他发现了问题。在次日致王札中,胡适对该书提出两个疑问:一是作者崔令钦不知何时人;二是所录曲名中《杨柳枝》、《望江南》为白居易、李德裕所作,并非盛唐曲调。据此,他“颇疑《教坊记》之曲目尝未足证明教坊早有《菩萨蛮》等曲调。”〔33〕仅隔三天,王国维即复函胡适(即《词的起原》所说王氏第二次来书)。他据《唐书·宰相世系表》考定崔令钦是开元时人,并说:“弟意如谓教坊旧有‘望江南’曲调,至李卫公(笔者按,李德裕)而始依此调作词;旧有‘菩萨蛮’曲调,至宣宗时始为其词。此说似非不可通,与尊说亦无牴牾。”〔34〕胡适在随后的复函中,虽云“崔令钦之为开元时人,似无可疑”,但仍坚持认为“《教坊记》中之曲名表不足为历史证据,不能考见开元教坊果有无某种曲拍耳”;并指出王氏据此表定敦煌石室唐写卷子本《云谣集杂曲子》之八曲为“开元旧物”的结论不可靠,因其中《天仙子》、《倾杯乐》据段安节《乐府杂记》和《新唐书·乐志》的记载,是李德裕和唐宣宗时创作的曲调。段安节是晚唐人,所处时代距李德裕不远,应该可信。胡氏虽然也说王氏“谓教坊旧有《忆江南》等曲调,中唐以后始有其词,此说与鄙说原无大牴牾”,但这不过是出于对王氏的尊重而已。〔35〕王国维阅胡札后,观点发生重大变化。他再次致函胡氏,不但赞同胡氏对《教坊记》的怀疑,而且进一步怀疑“诸书所记曲调原起多有不足信者”。〔36〕此处“诸书”指两人通信中涉及的《杜阳杂编》、《唐音癸签》等书。他还提出请胡氏对《教坊记》中所录各调一一详考其源流,以得出一个定论。12月8日,胡适拜访王国维,讨论有关问题。返寓后,他细读了王氏的上次来函。次日,胡氏又致函王氏。他虽对王氏转而赞同己见深感高兴,但婉拒了王氏详考各调源流的要求,原因在于可资参考的书籍均不足征信。〔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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