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西班牙海外殖民权力的争论:对美洲的反应 多明我会传教士安东尼奥·德·蒙得辛诺斯(Antonio de Mondesinos)是谴责西班牙殖民者暴行和维护美洲印第安人权利的先驱。针对西班牙殖民者在美洲实行的委托监护制(encomiendas)以及许多委托监护主滥用权力,肆无忌惮地役使印第安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1511年,他在海地布道时就公开谴责西班牙殖民者的暴行“无疑是对印第安人的谋杀”[10](P156),并严厉地质问欧洲基督教世界“印第安人是不是人?他们有没有理性的灵魂?”[8](P198-199)蒙得辛诺斯的言论虽然遭到教会上层与王室的压制,但他提出的问题却在西班牙国内和罗马教会引起轩然大波,并引发了西班牙天主教会、神学界和法学界对西班牙在美洲管辖权力与统治方式的争论。争论的第一个话题集中在西班牙对美洲的占领是否合法上,归根结底是质疑“教皇授权论”,即罗马教皇是否享有对非基督教国家的管辖权力。1539年西班牙多明我会修道士弗朗西斯科·德·维多利亚(Francisco de Victoria)在西班牙著名的萨拉曼卡大学(Salamanca)发表了题为“关于印第安人的陈述”(Relectio de Indis)的演讲,其中明确地宣称:“教皇没有享有对国家的世俗管辖权,他不能统治非基督徒民族及其领地,也无权授予西班牙君主统治海外领地的世俗管辖权力。”[11](P5)维多利亚根据进步的自然法观点,即“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主张,为非基督徒的土著权利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大胆地将西班牙以教皇赠与为基础对美洲实行统治的合法性一笔勾销。 虽然维多利亚从“教皇无世俗管辖权”的角度否认了西班牙王室统治印第安人的合法性,但他并未从根本上否定西班牙王室对印第安人的权利,而是竭力地从其他方面为西班牙王室寻找占领美洲的“合法性”。如他提出了“人间财富用途天定说”与“传播福音权力说”来论证西班牙王室对印第安人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几种特定情况享有对印第安人发动正义战争的权力。维多利亚的“人间财富用途天定说”认为:“西班牙人与蛮人一样,同属人类,凡人皆应当像爱自己一样地去爱同类。所以那些蛮人排斥西班牙人,是没有正当理由的……所以,西班牙人可以通商,分享公共财富。如果蛮人使用暴力,则西班牙人可以自卫……如果西班牙人想尽一切办法,仍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而不得不征服蛮人,占领他们的土地,必要时可以行使一切战争权利:剥夺他们的财产,俘虏他们,罢免及撤换他们的首领。”[12](P119-120)他在“传播福音权说”中认为:“基督徒有权到蛮人的地方传教,以拯救他们的灵魂……教皇是人间的精神主宰,有权把向印第安人传教的使命委托给西班牙人……如果蛮人阻碍西班牙人自由地传播教义,蛮人的首领以暴力阻止本族人皈依基督教,西班牙人可以使用武力来保障这种自由……根据这些理由,西班牙人可以行使战争权,占领土地,并任命新的国王……”[12](P119-120)维多利亚对西班牙海外征服权力“合法性”的寻求清楚地表明了天主教会对西班牙海外殖民扩张的真实态度。 争论的第二个主题集中在对印第安人的统治方式上,即由谁来对印第安人实施管理和统治,移民、贵族还是西班牙王室?根据1493年的教皇诏书,只有王室才享有对印第安人的管辖权,并且这种管辖权是与传教事业联系在一起的,不能被委托给其他西班牙人或通过委托监护制转让给个人。但在16世纪的美洲,委托监护制是一种主要的统治方式,它源于西班牙收复失地运动中的一种授地制度,16世纪初经过略加修改后移植到新大陆。依照规定,国王为了奖赏有功的拓殖者,将某一地区一定数量的印第安人“委托”给他们加以“监护”,他们负有保护印第安人并使之皈依天主教的义务,(注:根据1512年12月12日颁布的《印第安法》(The Laws of Burgos)第3条和第12条规定,委托监护主有义务为受监护的人提供衣、食和住宿以及帮助他们接受基督教,并在传教士缺乏时,代替传教士为印第安人提供圣礼服务。参见Lesley Byrd Simpson,The Encomienda in New Spain.Berkeley and Los Angeles,1950.)同时拥有向印第安人征收贡赋和征用劳役的权利。但监护权本身不含有土地使用权、司法权,印第安人名义上仍是国王的自由臣民,土著村社拥有自己的土地,村社内部事务仍由酋长管理。委托监护制名义上是由委托监护主对印第安人实行间接的殖民统治,但在西班牙殖民美洲初期,委托监护主经常非法地行使管辖权,结果使监护制成为变形的封建领主制,委托监护主也常常与西班牙国王分庭抗礼,成为印第安人的实际统治者。[13](P82)在西班牙国内,赞成实行委托监护制的大有人在。如亚里士多德派学者塞普尔韦达就明确地宣称,应由移民中的贵族对印第安人实行严格的监护统治。但是,由于委托监护主对受监护的印第安人毫无节制地剥削和压迫,委托监护制遭到许多有良知的教会人士的谴责和反对。除蒙得辛诺斯外,在海地传教的多明我会神父拉斯卡萨斯也公开指责西班牙殖民者的暴行,并强烈要求西班牙王室废除委托监护制,由王室对印第安人实施直接的统治。拉斯卡萨斯谴责西班牙殖民者的实质并不是反对西班牙对美洲的征服权力,而是反对委托监护主对印第安人的残暴统治,主张由王室和传教士通过“和平殖民”的手段来维护西班牙王室在美洲的统治,但是他对西班牙殖民者暴行的谴责和对印第安人权利的呼吁成为促使菲力普二世于1573年颁布旨在约束殖民者暴行、规范殖民程序的《海外发现管理条例》的重要因素,这条法令对西班牙海外殖民政策的改变有着积极的影响。这种影响在后来西班牙对菲律宾的“和平征服”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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