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舍之际见精神
李心传的长编体名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向以取材广泛,征引宏富而倍受推崇和重视。据统计,《要录》二百卷,共使用官私文献四百九十余种,其中,官方史书三十五种,私史、杂史、笔记一百七十种,传记、行状、碑铭一百五十余种,地方志十六种,文集、别集三十余种,另外,尚有百司题名五十种,单篇诗文四十种。[(1)]记高宗一朝三十六年史事,征引如此丰富,实属罕见。 更值得注意的还在于李心传对资料的取舍和驾驭。因为种种原因,有关高宗朝的史料,存在着严重的“传闻失实,私意乱真”,矛盾歧异触处可见。如果不加甄别,俯拾即用,势必因袭窠臼,繁芜冗杂,难成信史。面对纷繁的资料,李心传先行对人对书作了细致研究,进而胪采异同,明辨真伪,参互求是,高鉴慎择,终于将丰富纷纭的官私资料,恰如其分地融入了自己的当代史巨著。所以资料的认真取舍正是《要录》成功的一大关键,也体现着李心传的史才、史学和史识。 一、以官书为主及其补弊纠偏 《要录》的绝大部分内容,包括没有注明出处的正文,皆取自官修的《高宗日历》、《中兴会要》、《高宗实录》诸书。同时,事关日月者,“皆以国史为断”。从注文看,整部《要录》征引文献近四千次,而官方文献占了三分之一,平均每卷使用六次以上。在所征引的三十五种官书中,《高宗日历》又达一千余次,占征引官书总量的百分之八十二以上,其它则依次为《中兴会要》和《高宗实录》。 倚重官书而辅以私家著述,是一个比较正确的取材原则。因为,相对而言,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官方史书往往有比较稳定的写作标准,修史机构、制度也完备,占有较为系统和全面的资料,这些都是私家著述所难以企及的。 但是,官修史书也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要录》注文中的许多存异、考辨、驳正,就是直接针对官书的。高宗朝,曾在“是元佑而非熙丰”的原则下改写神、哲《实录》[(2)],禁绝靖康史事的追叙和著述[(3)],篡改《时政记》[(4)],等等。可以说,举凡重大史事的记录和修纂,都受到了皇权的强行干预和支配。同时,权臣干史也屡曾出现,例如秦桧之子秦熺典领史局,就对《起居注》、《时政记》,甚而正史《日历》,“悉更易焚弃”,导致“《历》、《时政记》亡失极多,不复可以稽考。逮其(秦桧)擅政以来,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矣!”[(5)]。 同时修史作为政治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政治风云的变幻,党派斗争的反复,而更显敏感和棘手,且易涉嫌疑,易构恩怨,这就导致史院无人敢承专责,修史者往往迁延岁月,敷衍度日。陆游记当时纂修《日历》的情况是: 史院有窃议史官者,曰:“史官笔削定本,个个一样。”或问:“何也?”曰:“将吏人编出《日历》中臣僚上言,涂去‘上’字,其后‘奉圣旨依’字亦涂去,从旁注‘从之’二字,即一日笔削了矣!”。[(6)] 如此,官修史书的质量,自不难想见。 所以,有关高宗朝历史的官修史官,只能是实录不实,“正史”不正。政治上“国史凡几修,是非凡几易”,难作定凭;史实上,则缺乏考索辨正之功,舛误层出。对官书的诸多缺陷和弊端,李心传是非常清楚的,因而使用之际,颇为慎重和严肃,对官书并不盲从,而是详加考察,在具体操作时进行了系统、科学的补弊纠偏处理。 其一、以官书本身的矛盾解疑补阙 如前所述,《高宗日历》是《要录》写作最为倚重之书。李心传研究发现,其初年部分成于秦桧专权之时,“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于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记》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秦)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7)]因此,有些史事,只能利用《日历》中仅存的线索考究钩沉。如秦桧经营永丰圩私田一事,《时政记》、《日历》业经篡改,“他书盖未见”,李心传则仔细研究改篡之余的蛛丝马迹,以臣僚秦疏和诏旨“参考修入”,并加按语云:“或谓:‘台官所论,多得之风闻,未必尽实。’臣参之以事而无疑,考之以实而可据,则台官所言,乃天下公论,何不实之有!”[(8)]从而把秦桧以权谋私之罪,暴白于天下后世,剥去了官书的曲笔回护。心传也因而感叹:“臣谨按:桧擅政之日,凡涉私事者,于《时政记》、《日历》中一切削去,而桧又严禁私史,故其劳民为己如此等事,后人不得而知,今因事书之,以见其实。”[(9)] 对于《日历》为代表的官书记人论事上的歪曲和模棱两可,李心传则细考其由,一一予以辨析,从而做到记人论事,公允真实。如绍兴八年,张戒上疏主张对金应“以和为表,以战为不得已”。李心传研究发现,当时朝廷有三派意见,秦桧主张议和,入相之后正紧锣密鼓地搞议和投降活动;左相赵鼎主守但被秦桧挤陷罢相,张浚主战但已于两年前罢相。张戒于此时上疏主守,缘在于他是赵鼎的门客。但《日历》记载张戒章疏后,却又附入一句,曰:“王庶与赵鼎等皆以此说为然,当力守此议。”事实究竟如何,李心传考云: 按:(王)庶所秦,每病赵鼎。刘大中持两端,不应自叛其说。臣尝细考《日历》绍兴七年八月所载议和本末,凡遣使议论,悉是赵鼎所奏……据此,则屈己之事,皆赵鼎赞成之,桧实无预。天下后世,果可欺哉!臣详考其故,盖绍兴十三年以前《日历》皆成于桧子之手,张孝祥尝乞改之。如言王庶“当力守此议”,恐亦近诬。[(10)]如前所述,赵鼎虽惧敌主守,但并不同意议和降金,而王庶在赵鼎罢相后担任枢密副使,是主战派的首要人物,曾接连上书,坚决反对投降,拒绝“签书”一切议和文件,甚而当面痛斥秦桧误国,这样一位主战派绝不可能对张戒之论表示赞同。秦熺主笔的《日历》之所以如此,正在于要替秦桧回护,故将秦桧专门负责的议和降金之事,书于赵鼎名下,并厚诬抗战派的王庶。李心传正是在仔细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其破绽,发出:“天下后世,果可欺哉!”的抨击。再如,绍兴七年十一月癸未,宋廷派往金国议和的使者王伦回国,《日历》记载秦桧“以屈辱为愤”,反对受金国册封。心传仔细研究之后指出:“臣谨按:不受册封,上(指宋高宗)两尝宣谕,岂待秦桧言之!《日历》成于秦熺之手,其意欲逃责于后世,而妄为此说耳,今不取。”[(11)]从而破《日历》之“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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