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前中期的唐史研究与《新唐书》重修中的几个问题(4)
宪宗、穆宗、敬宗、文宗四朝实录,由于党争造成的官员沉浮进退及监修、史官在不同时期的门户之见,使其记事混乱、矛盾。五代后晋纂修《旧唐书》时,多少还受到“唐末为德裕鸣不平的舆论”的影响,在涉及党争和评述两党主要人物时,基本不取“牛党”所修宪、穆、文三朝实录的观点〔27〕。北宋前期,不再受唐后期党争的影响,对取舍这一时期唐修实录多抱以审慎态度。《新唐书》在增补这一时期人物或人物事迹时,不得不更多地求助于文集、碑传、家状、杂史。李绛,在宪宗一朝以翰林学士拜相,与宰相李吉甫政见多有不同,历仕穆、敬,至文宗初在蜀中遭兵乱遇害。新传较比旧传确实可谓“事增于前,文省于旧”,不过所增、所省奏对、论谏,大都见于《李相国论事》(亦名《李司空论事》)。显然,两部《唐书》的纂修者都注意到宪、穆、敬、文四朝实录中的“党争”问题,都在《实录》之外另求其可信的记载。新传传末增多一句“绛所论事万余言,其甥夏侯孜以授蒋偕,次为七篇”,更加成其为取材的明证。宦官仇士良,文宗时渐渐取代王守澄,甘露之变后挟控文宗。文宗卒,则“杀二王、一妃”,拥立武宗。《旧唐书》仅以其甘露之变事附于王守澄传,《新唐书》则增为新传。以新仇士良传记事与《资治通鉴》叙事及《考异》所引《文宗实录》、《武宗实录》核对,则基本上源出于当时所修实录。唯有传末所记崔慎由为翰林学士,拒绝为仇士良作“更立嗣君”诏一事,据《通鉴考异》说,出自“皮光业《见闻录》”,而且司马光明确指出:“新传承皮录之误也”。 其三,所增唐武宗以下诸臣事迹或新立传者,取材范围更多一层复杂性。 唐昭宗时,曾欲修宣、懿、僖三朝实录而未成,唯有裴庭裕“采宣宗朝耳目闻睹”撰成《东观奏记》3卷。 五代后晋纂修《旧唐书》时不知有此书,故未见采用。而后晋时贾纬亦以唐武宗以下六朝实录阙落,“采访遗文及耆旧传说”,编为《唐年补遗录》65卷。因为贾纬是《旧唐书》纂修官,故其书多被采用。北宋新修唐史之前,宋敏求补修唐武宗至唐哀帝六朝实录225卷,又采录过《东观奏记》、 《唐年补遗录》,因各有取舍,故颇见异同。这三家“实录”性质的撰述,俱为新修唐史中记叙晚唐史事的基本取材之源。 此外,尚有大量唐五代人的著述成为《新唐书》的取材之源,虽然无法确知其数量、名目,但《太平御览》引书、《太平广记》引书、《通鉴考异》引书,可以视为是最基本的参照系。除去其中不关唐代史事的著述,都应当在纂修《新唐书》的采摭范围之内。当然,其中不少已为纂修《旧唐书》的重要史源,但还有大量不见于《旧唐书》纪、志、传的唐人撰述,即纂修《旧唐书》时所不知者,成为北宋新修唐史的新史源。 僖宗一朝,有几个重要人物记事大大增多。新田令孜传文字约为旧传的5倍,所增记事核以《资治通鉴》, 可知其基本上取材于宋敏求所补修《唐僖宗实录》。同时,兼采相关杂史,如张《锦里耆旧传》、韦昭度《续皇王宝运录》。新书所增陈敬瑄传(卷二二四下),司马光认为“全用张《耆旧传》,……与《本纪》及《韦昭度传》自相违戾,最为差谬”〔28〕。高骈传所增,在《实录》之外,多据郭廷海《广陵妖乱志》。新书黄巢传亦约倍于旧传,所增史事大体沿于宋敏求补修《唐僖宗实录》。王坤《听惊录》也是新黄巢传的一项重要史源,只不过“年月、事迹差舛尤多”,需要“择其可信者取之”〔29〕。此中,也有不知出处者,如新传“巢计蹙,谓林言曰:‘汝取吾首献天子,可得富贵,毋为他人利。’……太原博野军杀言,与巢首俱上(时)溥”,司马光仅表示“今从新传”〔30〕云云。 四 北宋前期的几部大型编纂,分别以不同的体裁保存着大量关于唐代社会、制度、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原始素材,为编修《新唐书》提供了既方便又详核的基本史料。如:太祖建隆二年(公元961年), 王溥纂成《唐会要》100卷。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李昉等纂成《太平广记》500卷。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李昉等纂成《太平御览》1000卷。太宗雍熙三年(公元986年),李昉等纂成《文苑英华》1000卷。太宗至道三年(公元997年),乐史纂成《太平寰宇记》200卷。真宗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宋白纂成《续通典》200卷。真宗大中祥符六年(公元1013年),王钦若等纂成《册府元龟》1000卷。仁宗庆历元年(公元1041年),王尧臣等纂成《崇文总目》66卷。在这之后,才有《新唐书》的纂修,不能不注意它们之间的某些渊源关系。 先说《唐会要》被采录的情况。仁宗庆历六年,即诏修《新唐书》后二年,文彦博在《五代会要》刻本题跋中称:“本朝故相王溥,撰唐及五代会要,凡当时制度沿革,粲然条陈无遗。《唐会要》已镂版于吴,而《五代会要》未甚传。”在修《新唐书》之初,《唐会要》已经在苏州地区刻印成书,无可置疑会作为必备的重要史料书的。新书诸帝公主传“赞曰”云:“妇人内夫家,虽天姬之贵,史官犹外而不详。又僖、昭之乱,典策埃灭,故诸帝公主降日、薨年,粗得其概,亡者阙而不书。”原本记载不详,加之唐末祸乱,更难求之典策,故《旧唐书》无所依据而未传。《唐会要》卷六《公主》虽然极为简略,却是最早系统而完整载录唐代诸帝公主的篇章。以《新唐书·诸帝公主传》与之对照,除少数在旧书中已单独立传者如平阳公主、太平公主等记事较详之外,其余记述公主情况几乎完全相同,只不过多了驸马们的内容。就公主而言,新传与《唐会要》的明显差别仅有玄宗、宪宗之女的人数略异。新传宪宗18女,少《唐会要》寿安公主。但《唐会要》交待得很清楚:“寿安,降王元逵,本琛王女。”寿安非宪宗亲生,故新传未计。至于新传标目为“玄宗二十九女”,实际载录仍是“三十女”,与《唐会要》全同。钱大昕、岑仲勉都曾注意到这一点,却又疑其各存是非,或谓版本有别。其实,问题出在“普康公主”身上。玄宗“普康公主”下,载其“薨,咸通九年追封”。8世纪初夭折的小公主, 怎么可能在一个多世纪后想起要追封呢,显然说不通。原来,宪宗、懿宗各有一名“普康公主”,而且宪宗名下“普康公主薨”。故所谓“薨,咸通九年追封”者,似当指宪宗或懿宗之女。所以,玄宗实有“二十九女”,但新传载录具体人名时,又照抄《唐会要》的“三十女”。这一小小的差异,恰恰证明新书诸帝公主传“粗得其概”者正是《唐会要》卷六《公主》一目的内容。玄宗临晋公主下嫁“郭潜曜”,据《册府元龟·外戚部·选尚》及《新唐书·孝友传》,当为郑潜曜,但因《唐会要》所载为“郭潜曜”,故新传亦误作“郭潜曜”,这也成为新书采录过《唐会要》的一则铁证。此外,太宗襄城公主、长乐公主、城阳公主,代宗长林公主,宣宗万寿公主,懿宗卫国文懿公主诸传,与《唐会要》卷六《(公主)杂录》;肃宗萧国(宁国)公主,宪宗定安(太和)公主,与《唐会要》卷六《和蕃公主》及《杂录》记事的渊源承袭关系,都是显而易见的。 再来说一下《册府元龟》。《玉海》卷五四《景德册府元龟》条载,“祥符八年十二月乙丑,钦若等上版本”,“天禧四年闰十二月癸丑,赐辅臣各一部。景祐四年二月甲子,赐御史台一部”。又载真宗“御制序”称:“粤自正统,至于闰位,君臣善迹,邦家美政,礼乐沿革,法令宽猛,官师论议,多士名行,靡不具载,用存典型。”所以,当诏修唐史以后,书局必定要将《册府元龟》列为更重要的史料书。而且,在最初编纂时真宗亲临崇文院要求:“此书本欲存君臣鉴戒,所以经史之外异端小说咸所不取。”〔31〕据近代学者陈垣、岑仲勉、唐长孺等多人考察,一致认为:《册府元龟》所载唐五代史事,采自唐五代各帝实录及《唐年补遗录》。在这些原始素材已经亡佚的今天,我们对读两部《唐书》,无论纪、志、传,发现新书增旧书者,只要见于《册府元龟》的,均可视其曾为《新唐书》编修官采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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