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皇甫谧传》:“(谧)太康三年卒,时年六十八”。诸本《晋书》(房玄龄等撰)及已亡佚的诸种《晋书》辑本均无异辞。太康三年当公元282年,距《竹书纪年》出土仅仅一年, 则皇甫谧不可能看到它。但据徐传武《皇甫谧卒年新考》〔10〕及笔者所考,皇甫谧应卒于元康三年(293年),“太康”为“元康”之误,详下。 一、《晋书·皇甫谧传》:“咸宁初,又诏曰:‘男子皇甫谧沉静履素,守学好古,与流俗异趣,其以谧为太子中庶子。’谧固辞笃疾。帝初虽不夺其志,寻复发召征为议郎,又召补著作郎。司隶校尉刘毅请为功曹,并不应。”咸宁元年当公元275年,以谧卒于太康三年计, 时年六十一岁。又《晋书·刘毅传》:“咸宁初,(刘毅)复为散骑常侍、博士祭酒。转司隶校尉……在职六年,迁尚书左仆射。时龙见武库井中……”《晋书·武帝纪》:“(太康)五年春正月己亥,青龙二见于武库井中。”太康五年为公元284年,前推六年即咸宁四年(278年)为刘毅始任司隶校尉之年。若以谧卒于太康三年计算,刘毅请他为功曹进他至少已六十四岁。皇甫谧早年患风痹疾,“久婴笃疾,躯半不仁,右脚小,十有九载,”身体状况愈来愈差,又加上服寒食药不当,“浮气流肿,四肢酸重,”以致“叩刃欲自杀”〔11〕。在这种情况下,在他至少已六十四岁之时还请他当功曹,于事理不合。若以谧卒于元康三年计算,刘毅在咸宁四年(278年)至太康四年(283年)任司隶校尉,时当皇甫谧之五十三至五十八岁,距他去世尚有十至十五年时间,被请为功曹于理可合。 二、《晋书·皇甫谧传》在写皇甫谧不应刘毅为功曹之请后,紧接着又说他写了如同遗嘱的《笃终》。内言“礼六十而制寿……吾年虽未制寿,然婴疢弥纪,仍遭丧难,神气损劣,困顿数矣。常惧夭陨不期,虑终无素。”“制寿”指六十岁预制寿具,用以指代六十岁。皇甫谧言年“未制寿”,即不到六十岁,但应年近六十,若以谧卒于太康三年计,则在其五十八、九岁时因身体状况太差,“常俱夭陨不期,虑终无素”而写了遗嘱,而据前文在其六十一岁以后晋武帝征召他、六十四岁以后刘毅还请为功曹于理不通。又《晋书》先述晋武帝征召、刘毅请为功曹,后述作《笃终》,证征召、请为功曹之时年不及六十,故卒于太康三年之说必误。若以谧卒于元康三年计之,皇甫谧在他五十三--五十八岁之间补请为功曹,五十八、五十九岁作《笃终》,前后顺序恰能相符。 三、《晋书·皇甫谧传》在前文叙述皇甫谧被诏为太子中庶子、议郎、著作郎及被请为功曹他“并不应”后,在《笃终》之后又曰“而竟不仕”。若“不仕”指前文“不应”之数事,则为毫无意义之重复;若以“不仕”不指前文“不应”之数事,以谧卒于太康三年计,在他五十八、九岁之后又仅有前文“不应”之数事与聘任官职有关,则“竟不仕”竟毫无所指。若以谧卒于元康三年计,在他五十八、九岁作《笃终》之后,征召的活动便都没有了,故言“而竟不仕”,将他最后十年左右再无任何与征召有关的活动概括,从而解决了上述矛盾。 四、据《晋书·左思传》、卫权《三都赋略解序》、《文选·三都赋序》,皇甫谧为左思《三都赋》作序,即《文选》中《三都赋序》。左思《三都赋》写于太康十年(公元289 年)左右:(一)王隐《晋书》:“(左思)以蜀事访于张载,吴事访于陆机,后乃成之。”《晋书·张载传》:“太康初,(张载)至蜀省父……益州刺史张敏见而奇之”,万斯同《晋方镇年表》张敏任益州刺史为太康三、四、五年(公元282-284年),故张载自蜀回返洛阳受左思拜访最早不会早于太康三年,而左思作《三都赋》必不早于太康三年。(二)《晋书·陆机传》:“至太康末,(陆机)与弟云俱入洛”,太康共十年,太康十年当公元289年,故陆机入洛当在太康九、十年(公元288、289年)左右。 《晋书·左思传》云陆机入洛后本欲作《三都赋》,闻左思在作,便讥笑曰:“此间有伧父,欲作《三都赋》,须其成,当以覆酒瓮耳。”后左思为写事吴而访于陆机,当在太康九年(288年)左右, 而《三都赋》当作成于太康十年(289年)左右。皇甫谧既为之作序, 必不应卒于太康三年。又自272年左思因妹入宫而移家洛阳至289年《三都赋》作成,一直未离开洛阳。至290年左思为陇西王祭酒, 陇西治襄武(今甘肃陇西县东南),距皇甫谧所居之安定朝那(今宁夏固原县东南)很近, 而291年后又迁贾谧秘书郎,故左思拜谒皇甫谧定在公元290年, 谧为其《三都赋》作序。由是皇甫谧定当卒于公元290年以后。 以谧卒于元康三年(293年)计之,作《三都赋序》时已六十五岁,距去世仅有三年, 《文选·三都赋序》冠以“玄晏先生曰”,考虑到他身体状况太差,当是由谧口授,由门人记录而成。 综上所述,皇甫谧应卒于元康三年(293年)。 而《竹书纪年》亦应早为皇甫谧所见。皇甫谧在参阅《竹书纪年》后,依从《殷历》、《史记·鲁世家》、《竹书纪年》对原书(即本文所称之Ⅱ书)进行修改,写成第二部《帝王世纪》(即本文所称之Ⅰ书)。同时先著成之书早已流传,无法收回,故尔有两种《帝王世纪》存世。史家或据先成之书,或据后成之书而引之,是以有“一书二说”、“自相矛盾”之处。唐末该书或有散佚,有人将Ⅰ、Ⅱ两书残本合编,而合编之书亦分两种,盖由Ⅰ、Ⅱ两书原文在合编本中所占比例而分。是以有《太平御览》、《外纪》引文中夹带异说。及宋室南迁,该书两种合编本亦已亡佚殆尽,辑者遂将两残本杂抄成一书,是故南宋·罗泌时引Ⅰ书文,时引Ⅱ书文而未言明为二书,实则此时Ⅰ、Ⅱ说混杂在一起。及蒙古南下,方才全部亡佚,再无传本。 注释: 〔1〕 原书题罗苹注。罗苹为罗泌子。 《四库全书·别史类·路史提要》以为“核其词义与泌书详略相辅,似出一手,殆自著而嫁名于子”,是。 〔2〕 《唐文粹》卷九十五引。 〔3〕 载《文史》第二十八辑。 〔4〕 见《汉书·律历志》引。 〔5〕 见《唐文粹》卷九十五引。 〔6〕 见《唐文粹》卷九十五引。 〔7〕 见《唐文粹》卷九十五引 〔8〕 克殷之年不计入内。 〔9〕 见《汉书·律历志》引。 〔10〕 《学术研究》1996年第十一期。 〔11〕 《晋书·皇甫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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