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学术界有种传统观念,认为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阶级所从事的生产活动是自给自足的经济活动,只生产本身之所需,与外界没有、或甚少联系。这一观念在我国研究拉丁美洲史学界中颇为流行。他们按照一般的规则,习惯地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阶级先冠之以“封建”二字,然后即断言这些封建地主的经济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那么,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土生白人地主阶级经济到底是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呢?我们知道,西班牙美洲殖民的地主阶级是“殖民地的地主阶级”。“殖民地”是宗主国工业生产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地。这就决定了殖民地的地主阶级的生产活动是开放性的,生产运动的方向是朝着宗主国和国际市场的。马克思指出:“在这些殖民地--特别是在专门生产交易品如烟草、棉花、糖等而不生产普通食物的殖民地,在那里,殖民者一开头就不是谋生,而是建立商业企业--具有决定意义的,在位置既定的条件下自然是肥力,在肥力既定的条件下自然是土地的位置。殖民者的做法不象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在德国住下来是为了在那里定居,殖民者则象这样一种人,他们按照资产阶级生产的动机行事,他们想要生产商品,他们的出发点从一开头就不是决定于产品,而是决定于出卖产品。”(14)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阶级的祖辈是西班牙殖民者。这些殖民者象日耳曼人在德国定居下来那样,在美洲殖民地定居了下来。通过种种方式霸占美洲土著居民的土地,成了殖民地的大地主。他们从一开头就从事商品生产,供应殖民地内、外市场的需求。他们经营土地,不象西欧封建庄园主那样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了做生意,为了交换,主要发展商品经济。也就是说,他们的生产活动不以自给自足为满足,而是拿到市场上去出售,进行交换,商品生产规律和货币商品关系在这里起主要作用。他们的农业生产具有了一定的企业性质,他们的收入很大一部分依赖于市场,而不单纯依靠地租剥削。十六世纪中叶,墨西哥中部和上秘鲁(今玻利维亚)的波托西地区相继发现银矿,银矿采掘业迅速发展,很快成了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经济中心。根据矿区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阿根廷、秘鲁、智利和墨西哥的大地主开始种植棉花,生产棉布,种植葡萄,酿制葡萄酒,种植玉米,供矿工生活、劳动用;发展畜牧业,向矿区提供运输工具--驮畜(15)。墨西哥的大地主科尔特斯在莫雷洛斯地区拥有大片庄园,主要用于种植甘蔗,制糖出售。1544~1547年出售蔗糖的年收入平均为五千三百九十六金比索(16)。这说明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阶级从一开头就是从事商品生产活动的,是根据市场的需求经营自己的土地的。十八世纪,特别是其后半叶,随着美洲殖民地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随着殖民地对外贸易联系的开拓和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需求,地主生产的产品的商品率不断提高。由于“欧洲和美国对牛脂和皮革的需求”(17),加之热带作物种植区(如古巴、巴西等地)需要牛肉干供给黑奴食用(18),阿根廷的拉普拉塔地区的畜牧业迅速发展,开辟了一片片牧场。一些牧场占地达一万五千至二万公顷,上万头牧畜放牧其上(19)。十七世纪每年平均出口二万张牛皮;十八世纪中叶增加到十五万张;十八世纪末猛增至一百万张(20)。与此同时,拉普拉塔地区出产的小麦不仅供应古巴和巴西,还远销至毛里求斯岛(21)。智利地区生产的小麦垄断了秘鲁的市场,抑制了秘鲁本地的小麦生产,引起了秘鲁地区殖民当局的严重不安(22)。根据洪堡记述,新西班牙(今墨西哥)十九世纪初小麦年产量为一千五百万公斤,出口至法国的波尔多和德国的汉堡、不来梅(23)。新西班牙每年向欧洲输出棉花三十一万二千公斤(24)。委内瑞拉的可可十八世纪末年产量为十九万三千法内加(1法内加等于55.5公升),其中绝大部分供出口,出口额为十四万五千法内加,(25)近供墨西哥,远销荷兰、英国和法国(26)。而委内瑞拉的烟草种植业的发展又是与荷兰、波罗的海国家和西班牙的烟草工业紧密相关联的(27)。 秘鲁当代著名历史学家巴勃罗·马塞拉在其论著中阐明,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秘鲁的农牧业生产是面向市场的,是活跃于殖民地经济的狭窄的货币范畴之内的。”(28)十八世纪,秘鲁农业生产分两大区域:沿海地区和内陆山区。沿海地区的地主种植棉花、甘蔗、葡萄和橄榄。内陆山区的地主在山间盆地种植甘蔗,在比较高的地段种植粮食作物,放牧牲畜。无疑,沿海地区的经济作物是为了出售。而内陆山区地主的农牧产品也并非全部用之于本庄园的自身消费,他们为银矿产区提供驮畜,向本地及其他地区市场供应牛肉、牛皮,用甘蔗酿制酒浆出售,就连出产的粮食也供城市所需。他们的生产活动也是与货币市场颇有联系的。 正如德国著名学者洪堡所说,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农业”这个词的内涵与欧洲所说的含义大不相同。美洲殖民地的地主的农业不是指生产供自己消费的粮食,而是指生产用于销售、用于贸易的农牧产品,生产工业所需的原料(29)。 我们注意到,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阶级在进行商品生产的同时,也从事自给自足的生产。地主们在发展一种主要供市场所需的农牧产品的同时,也生产其他旨在供自己、供庄园本身消费的产品。然而,他们生产自身消费的产品是为了保证庄园的存在,为了保证商品生产的延续和扩展,为了保证庄园里劳动力的起码生活条件。也就是说,他们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是辅助商品生产的。 正因为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阶级主要从事的是商品生产活动,所以殖民地时期农业经济活跃的地区是生产供销售、供贸易的农牧产品的地区。最具经济活力的地主是生产供销售、供贸易的农牧产品的地主。政治上最活跃的也是生产供销售、供贸易的农牧产品的地主。 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不仅从事商品生产活动,他们中的多数人还从事商品流通活动,兼营商业。这与欧洲的封建庄园主大不一样。据马塞拉考察,十八世纪下半叶,秘鲁的地主以两种方式出售自己庄园的产品:一是“在自己家里”设店出售(谓之“内销”);一是运往外地出售(谓之“外销”)。这两种方式在全秘鲁“非常普遍”,地主们获利颇巨(30)。委内瑞拉的可可种植园主本身即构成了一个非常活跃的商人阶层。1728年西班牙垄断贸易公司“基普斯科亚公司”成立前,他们非但控制了可可贸易,而且还建有自己的船队向海外运输(31)。阿根廷萨尔塔地区的大地主控制了当地的贸易。萨尔塔城郊每年举行一次骡马交易会,以1803年为例,交易会上出售了五万头骡子,供波托西银矿使用。获利者是萨尔塔的四大地主家族:萨拉维亚、阿里亚、卡斯特利亚诺和普奇(32)。拉普拉塔地区的一些牧场主充当皮货供应商。根据1774年统计,布宜诺斯艾利斯地区的二十一个大牧场主中有六人经商(33)。乌拉圭的立国者、民族英雄、拉普拉塔地区独立战争领导人之一何塞·阿提加斯家是乌拉圭有数的几家大牧场主之一,他兄弟数人分工,他本人充当“采办皮张及其他畜产品的商人”,他的兄弟们经营牧场(34)。 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阶级中不仅有许多人兼营商业,而且还有一些人投资兴办纺织工场,开办工厂,开发矿山。1545年,秘鲁一大地主安东尼奥·德·里维拉在其哈乌哈谷地的庄园上开办了第一爿纺织工场,生产供应土著居民所需要的布匹(35)。1787年,拉普拉塔地区的大牧场主弗朗西斯科·梅迪纳在拉普拉塔河北岸科洛尼亚·多·萨克拉门托附近创办了一家大型腌肉厂--“科利亚”腌肉厂。他的庄园里放牧着二万五千头牛和二千匹马。他还拥有自己的船队,开往巴塔戈尼亚地区运盐,送肉到西班牙(36)。新西班牙的瓦伦西亚纳伯爵拥有多处庄园,价值五百万比索以上。他投资矿业,在瓜那华托附近经营瓦伦西亚纳银矿,年收入达七万五千比索。(37)这说明,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阶级并非仅仅是宗主国的原料供应者,已开始有了自己的规模较大的工矿企业,其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殖民地的地主阶级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开始向资产阶级直接转化的阶段。 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大多是“在外地主”,家居城镇大都会。这又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庄园主不同。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庄园主通常生活在自己的领地里,过着封闭式的生活。美洲殖民地的地主居住在城市,过的是种开放式的生活。他们雇佣代理人、总管,将自己的庄园交给代理人或总管负责经营管理。他们一家人居住在城市,固然是为了享受,过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的生活,但其终极目的并非如此。他们身居城市是由他们的生产运动的方向、所从事的商品生产所决定的。他们要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就得时刻注意商品行情的变化,注意内部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变化,从而根据市场的行情,调整自己土地的经营方向。1806年英军入侵拉普拉塔地区,切断了与欧洲市场的联系,皮革贸易中断。圣菲地区的大地主利用其与内陆邻近的有利条件和旧商路,改行放牧骡马,向上秘鲁波托西银矿区提供驮畜(38)。墨西哥的特克斯科科湖附近有一大庄园--“圣何塞庄园”,十八世纪里生产小麦,供应墨西哥城的居民所需。独立战争期间,墨西哥城这一市场暂时消失,大地主转而种植玉米,以满足本地区的市场需要(39)。这表明,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地主的生产活动是依赖市场,受制于市场的;所以他们必须时刻注视着市场情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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