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东晋、南北朝长达三百年的历史中,少数民族政权占领北方,保持地理、经济、军事优势,汉族政权占领南方,保持精神、文化、民心上的优势,从而形成南北对峙局面。只要这种状况不改变,这种平衡就不会被打破。因而凡取得北方政权的少数族统治者,总想统一南方,取得正统资格,得到汉民族的承认。然而在当时情况下,要想统一南方,又首先必须成为正统的继承者,其唯一可能就只有加强汉化改造,被彻底同化前,是难取得这种资格的,即使是汉化的少数族政权,也难以统一全国。因而在元统一前,少数族一般只能统一北方,完成统一南方的任务,总要等北方条件完全成熟,其条件,正如我在拙文《试论中国爱国主义两个阶段的划分--兼谈古今爱国主义的区别》中所说:只能是“北方政权的主宰者改变民族身份……统一南方的任务只有隋文帝、宋太祖这样的汉族人当皇帝才能完成,这里面尽管有偶然因素,但民族身份大概不能不算一个重要原因。 ”(注:见《烟台师院学报》1993年第1期。) 在秦汉至五代十国这段时期,汉民族正统观之所以起主要作用,有着它深刻的历史背景,既反映了民族形成的一般规律,又反映了中华民族形成的重要特征。秦皇“扫平六合”,混一宇内以后,建立起东至海,西至甘青高原,南至岭南,北至河套、阴山辽东疆域辽阔的统一的汉民族封建帝国,而刘汉皇朝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备了封建制度,在意识形态上全面建立起儒家的道德文化,从而标志着汉民族共同体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已经形成,同时也使经济得到比四周其他部落国家快得多的发展,因而与周围少数民族比起来,汉族为正统,无疑是顺理成章的。同时,汉民族正统观的产生,又是汉民族面临危机的一种自保的群体心理的反映,是汉民族的自尊意识遭到强烈挑战的产物。正统观念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有正统必须有非正统,只有当自己的正统地位有被取代的危险,它才有被一再反复提起之必要,只有当一个民族处于危亡的时候,这种自尊意识的正统观念才有被用来作为维系民心,调动民族凝聚力的精神武器。西晋江统的《徙戎论》就是汉民族在面临危机而形成的自保群体心理的一种突出反映。(注:《徙戎论》,见《晋书》卷五六《江统传》。)“五胡乱华”,晋鼎南迁,正统观念对汉民族来说失去了地域意义,因而不得不更加依赖于汉民族成熟的民族共同心理来维系民心,抵御外侮。另一方面,对于一个已形成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来说,地域的转移,京都的迁徙并不影响民族的稳定,而民族心理却起着主要作用,因而地域正统观就自然地为汉民族正统观所取代。对北方来说,尊正统在南方,有两种力量在起作用:一是北方汉族士大夫,尊正统在南方,是为了保护南方汉族政权和汉族文化,同时也迫使少数民族汉化,只有尊南方汉族政权为正统,汉化才有了名正言顺的根据。二是北方少数民族正处于部族向民族的过渡时期,他们还未完成自己的民族统一,未完全形成自己共同的民族心理,当然也难以加强本民族的凝聚力,他们虽然在军事上暂占了优势,将汉族政权驱赶到江南一隅,但他们作为中华民族土地上的一个独立主体的条件还未成熟,在总体上仍然无法与汉民族相抗衡。初尊南方政权为正统,正是自身虚弱,需要借助他人的光来照亮自己的表现,因而他们拼命汉化,最后连自己本民族文化特点也荡然无存,本民族也被完全同化为汉族,最后只能从姓氏上去寻找那些民族的遗迹。等到少数民族政权完全等同于汉族政权,没有丝毫的民族特点的时候,北方汉族士人已完成他的历史使命。汉民族正统观在长达近四百年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达到高峰,其结果是使周围与汉民族交往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彻底汉化,同化于汉民族中,成为汉民族的一分子,从而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强大的隋唐皇朝。 三、中华民族统一正统观的发展与定型 谈到中华民族统一正统观的问题,首先必须作一个说明,渴望统一,反对分裂,是中华民族古老的传统,大概在西周或者在夏、商时就有萌芽。作为理论的诞生,至少也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的大一统观念。但我这里所讲的中华民族统一正统观是针对汉民族正统观而言的。以前的统一观,只是汉民族内部所承认的统一观,汉民族作为统治民族的统一观,即汉民族内部两个或多个角逐者争夺正统地位,谁能统一天下者为正统,否则为非正统。而且这种统一正统观在汉民族正统观面前,总是要退居第二的位置。因此,不能将汉民族统一正统观看作中华民族统一正统观。 大约到公元10世纪以后,由于中国古代各民族相继发展完备与定型,他们作为中国土地上的政治实体的条件开始具备,逐渐有了真正的自主意识,因而才有了与汉民族争统治权的资格。只有到这个时候,中华民族统一正统观才开始诞生,但到完全发展完备定型,其间又可分为两个阶段:宋、辽、西夏、金、元和明清两个时期。 (一)辽朝建立到元朝灭亡,属中华民族统一正统观发展时期。这段时期,与以前比起来,有三个明显的变化:一是少数民族统治者公开提出自己可以为正统,再也不是过去那样温良恭俭让了,不仅是少数民族首领,连少数民族政权中的汉族士人也如此。《契丹国志》卷九《道宗天福皇帝》载:道宗曾听汉人侍从宣讲《论语》,当讲到“夷狄之有君”时,疾读不敢讲,道宗说:“上世獯鬻、猃狁荡无礼法,故谓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何嫌之有?”又辽天祚帝在降金表中说:“伏念臣祖宗开先,顺天人而建业,子孙传嗣,赖功德以守成。奄有大辽,权持正统。”(注:《大金吊伐录》卷四。)到了元蒙皇朝,元世祖根本不以非汉族身份为辱,认为他应是当然的中华之正统。他在建国号为大元时,下诏曰:“延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绍百王而纪统。肇从隆古,匪独我家。且唐之为言荡也,尧以之而著称;虞之为言乐也,舜因之而作号。驯至禹兴而汤造,互名夏大以殷中。世降以还,事殊非古。虽乘时而有国,不以[义]而制称。为秦为汉者,著从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因即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见闻之狃习,要一时经制之权宜,概以至公,不无少贬。 “我太祖神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图,四震天声,大恢土宇,舆图之广,历古未有。顷者,耆宿诣庭,奏奉申请,谓既成大业,宜早定于鸿名。在古制以当然,于朕心乎何有。可建国号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注:《元史》卷七《世祖本纪四》。) 由此看来,元世祖认为他是中国历代皇朝以来,拥有国土最广的一朝,毫无疑问是中国当然之正统,因此定国号为元。现在再来看少数民族政权中的汉族土人对正统观的态度。 辽朝刘辉对修史问题上书说:“宋欧阳修编《五代史》,附我朝于四夷,妄加贬訾……今反令臣下妄意作史,恬不经意。臣请以赵氏初起事迹,详附国史。”(注:《辽史》卷一○四《刘辉传》。)可见他是坚决反对以华夷辨正统的。对于欧阳修将辽朝贬为非正统,刘辉主张用以牙还牙的手段来回击欧阳修的汉民族正统观。再如金代汉族文人赵秉文在《蜀汉正名论》中提出所谓华夷、正统与非正统的关系,都是可改变的观点,实际也是对汉民族正统观的批评。另金代文学家元好问编金代《野史》时说:“不可令一代之迹泯而不传。”史书说他:“晚年以著作自任,以金源氏有天下,典章法度几及汉唐,国之史作,己所当任。”(注:《金史》卷一百二十六《文苑传·元好问》。)这些都说明他是认准金代可以为中华之正统的。而元代著名汉族士人郝经的许多言行更表明他认为蒙古族完全可以为中华之正统。郝经,其先潞州人,徙泽州之陵川,“家世业儒。”(注:《元史》卷一百五十七《郝经传》。)曾官至蒙古江淮荆湖南北集路宣抚副使。他饱读诗书,深受儒家传统教育,应该说他的观点是很能代表当时身居蒙国中的汉族士人、官僚的思想观点的。他明确提出“今日能用士,而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之主也”(注:见《郝文忠公文集》卷三七《与宋国两淮制置史书》。)的观点,而他预言南宋的前途,即“我观宋祚将不久矣!”(注:《元史》卷一百五十七《郝经传》。)很明显,郝经表现的是一种现实的中华统一正统观,摒斥了汉民族正统观。 二是汉民族政权开始尊少数民族政权为正统。在中国以前的历史中,汉民族政权对其他民族一直以俯临群小的态度待之,视四方夷狄为臣伏之国,从未向少数民族政权屈服过,即使是东晋南北朝时期,汉政权被驱赶到江南一隅,高贵的架子仍未肯放下而自视正统。然而到辽、宋、金、夏时期,腐朽的宋朝一改汉民族尊贵的品格,屈身下驾向辽、金称臣。宋最高统治者以实际行动承认少数民族政权可以为中华之正统,汉民族一家为正统的根基已经严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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