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佛反危机措施的作用(2)
三、“罗斯福新政”并不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也有它自身的缺陷。如果处于经济危机惯性的头两年,“罗斯福新政”未必凑效 “罗斯福新政”的不同评价及笔者的观点:罗斯福新政的主要内容,拿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可以用“三R”来概括,即救济(Relief)、复兴(Recovery)和改革(Reform)。具体点讲,就是整顿金融法案、调节工业生产、限制农业生产、兴办公共工程,对外政策上,对拉美实行“睦邻政策”,同苏联建立外交关系。 对罗斯福新政的评价,是一件严肃认真的事情,由于时代和政治环境的不同,我国的史学前辈可能受到研究条件的限制(包括历史的、政治的、经济学的、社会的角度)来评价它,甚至今天,笔者也不能百分之百地准确评价罗斯福新政的作用。但我们有必要回复到过去评价当中,再来谈我们今天的看法,因为前人的研究或多或少有它合理的地方。 第一、关于新政的指导思想。在上世纪50-60年代的不少著作中都称凯恩斯理论是罗斯福新政的指导思想。虽然有人认为新政具体采用美国芝加哥学派的理论,但也以为该学派的观点与凯恩斯主义相吻合。20世纪80年代初,邓蜀生对此说提出异议,指出新政不是凯恩斯学说在美国的实验,最多只能说带有凯恩斯主义的痕迹,或者说受到某些影响。[4](p86)第二,关于新政的结束时间。罗斯福新政开始于1933年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之时,对此,迄今没有争议,但何时结束?争议较大。上世纪70年代时,通常称新政鼎盛时期只有两年,1935年以后开始走下坡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又才告结束。[5](p43)20世纪80年代至2000年初,则普遍认为新政并非从1935年开始低落,此后又曾掀起新的高潮,但对结束的具体时间又有不同看法:A、1938年;[6](p72)B、1941年;[4](p86)C、至今还构成美国社会制度的特色和根基。[7](p81) 到了现在,百花齐放,几乎所有观点都有。但有两点值得注意:一点是上世纪80年代前采取否定态度都较多,1980年至今几乎都采取肯定态度,特别是对“罗斯福新政”作用的评价。其二是没有一个与胡佛措施进行比较的观点。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评价罗斯福新政才比较接近于科学呢?笔者认为: 关于第一点,迄今许多史学家都坚持认为罗斯福新政采纳了“芝加哥学派”的思想和“凯恩斯主义”,即“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并认为“国家干预经济”成了以后资本主义世界医治经济危机的灵丹妙药。但有两点应注意:A、罗斯福政府实行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会不会遭到垄断资本家的反对;B、虽然罗斯福上台后同苏联建立了外交关系,但美国国内反社会主义的意识还很强,罗斯福新政开始不久,就遭到国内很多人的反对。1934年,反对工业复兴法和农业调整法的斗争便公开化了。激进派和自由派认为产业复兴是欺骗群众,而保守派则认为它促进了工人运动,而限制生产量和价格,是“社会主义”异端。[2](p496)要求限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因此,我认为,胡佛之所以失败,就是不敢进行国家干预,罗斯福之所以通过国家干预获得成效,是在实验中探索出来的,最多是与“芝加哥学派”理论和“凯恩斯主义”相互影响,互相促进。即或是这样,“国家干预政策”仍然给美国迅速摆脱危机带来了负面影响,除前面提到的激进派和保守派的反对外,它还促进了工人运动,1933年参加罢工者为90万人,1934年增到146万多人。所以罗斯福的国家干预政策并不是完美无缺。关于第二点,罗斯福新政的时限问题,本人主张从1933年开始至1937年止。中间经过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33年罗斯福上台至1935年为鼎盛时期,1935年开始走下坡路。在1935年失业者举行数百次集会和游行示威,美国共产党人领导了这个时期的工农运动;1935年6月最高法院宣布“全国产业复兴法”违宪。第二阶段为1935年至1937年秋天。1935年,罗斯福新政虽然开始走下坡路,但并不意味着它已经结束,因为它的工、农业总产值还在增加,但到1937年秋天新的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到年底,美国工业总产量减少近1/3,罗斯福的新政措施面对这种形势是无能为力的。[2](p491)第三,我们还要看看罗斯福新政的作用。上世纪50-60年代,曾认为新政所起的作用只是暂时地、略微地缓和经济危机在美国所造成的严重破坏局面,没有也不可能克服危机。新政实行后美国工业生产指数逐年回升的现象,并不是新政的功效,而是资本主义周期自发规律作用的结果。[8](p41-42)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人们几乎都认为罗斯福新政作为资产阶级政府大规模干预经济生活的首次实验,无论是短期和长期影响都是相当深刻的。“民主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大规模试验取得成功和凯恩斯理论的完善,为二次大战以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和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起飞提供了重要的经验”。[9](p323)对于罗斯福新政的作用,笔者认为,上世纪80年代前的观点有对的一面,但有它的保守性;80年代后的观点又偏激进,肯定太过分。我不完全赞同于二元论的研究方法,但有的方面用二元论并不失实,罗斯福新政在实践中与“芝加哥学派”和“凯恩斯主义”并行,采取国家干预政策,的确对扭转美国经济危机起到了一定效果,但这种效果是资本主义周期自发规律作用和政府干预两种因素下造就的,而非单一因素,并且是暂时的,至1937年后美国又出现了严重局面。 综上所述,罗斯福新政是与“芝加哥学派”和“凯恩斯主义”并行的,而不是后者为指导思想。它的断限是1933年到1937年,1937年后,美国又陷入经济危机,而且罗斯福政府“无能为力”。罗斯福新政后美国在1933年至1935年间扭转了经济颓势,是由于“国家干预”和资本主义周期自发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这里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在胡佛时期的美国,无论对垄断资本家来说还是对当时美国民众对社会主义苏联的仇视态度(反对国家干预和计划经济)来看,要实行“国家干预”政策是不可能的,加之经济危机头几年的惯性,更是不可能,何况,就在罗斯福执政时经济危机惯性减退的情况下实行“国家干预”也遭到右派的反对和大规模工人运动。换句话说,胡佛倒霉之后,罗斯福占了机会,这个机会就是资本主义周期自发规律,亦即经济危机惯性已经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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