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斯图亚特英国贵族官员腐败行为剖析(2)
二经济领域贵族官员的腐败行为 国王对经济资源的获取、王室政府对经济领域的干预政策,如专利权、经营权的控制等,使得贵族、官员与经济领域特别是与商界经营连接在一起,由此形成了现代意义的“权力寻租”的基础,并导致腐败在经济领域盛行。其表现:从古老的王室采购中的贪污和敲诈,到贵族官员利用从王室政府中获取的专利权、垄断经营权的层层转卖、层层获利,甚至大小贵族官员与相应的大小商人相互勾结,相互依靠,共同盈利。 采买(Purveyance)权是国王古老的特权,国王通过他王室的官员在市场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食物和马车(cart),“采买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像宫廷本身一样的久远”[3]。在16世纪末,“国王通过采买大约可赚取50000镑,而负责采买的官员所赚取的可能比国王还要多”[9]。早期斯图亚特,通过采买而获得的收入是国王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1]。采买官员要么强行掠取物质,要么在实际过程中并不收取物质而是普遍敲诈钱财,如“在收割季节,以强行征收农民的马车为名,向农民勒索钱财”[3]。因为收割季节马车是农民必不可少的工具,农民仍可上交一些金钱,也不愿以低价出售马车。“伦敦的马车采买官员每天要从每一位马车所有者身上敲诈4镑或5镑”[10]。正因为通过任职采买官员可以获得较为丰厚的收入,所以许多贵族都希望获得这一职位。例如“伊丽莎白女王时期的王室财务官诺斯勋爵,在辞去伦敦采买委员会中的职位时,把自己的一个家仆推荐到此委员会任职”。此外,许多人通过行贿来获得这一职位。“爱德华·卡曾斯原是一个圆滑的行贿者,他通过行贿100镑而获得了马车采买职员的提名,尽管这一职位并不需要”[10]。关于国王的采买权在詹姆斯一世时期引起了议会的极大的不满,1610年的“大契约”(Great Contract)就要求废除国王的采买权[9]。但由于与国王的切身利益相冲突,伴随着“大契约”的流产,议会关于废除采买权的动议失败。1612-1614年,虽然诺桑普顿通过改革将采买官员的人数降到了最低点,但在他死后,其人数又迅速上升。 类似的采买特权在政府机构尤其是在海军中普遍存在,海军官员们利用采买权从中渔利的情况不胜枚举,而且花样繁多。如,供应价高质次的食品、截流采买物质和接受供应商的回扣等,尽管采买官员不是海军中的主要官员,但是,作为海军和供应商之间的中介人,获利丰厚[11]。从1625-1630年,艾伦·阿普斯利个人的收入始终和采买过程中的所得纠缠在一起,通过海军物质的采买,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以至于在1627年国王欠了他41000镑的债务[3]。 关税承包领域是贵族官员腐败行为最为突出的领域之一。 罗伯特·阿什顿认为,通过包税,宫廷、贵族官员和商界包税承包人都从中获得了利益,而廷臣在其中的作用是重要的。廷臣直接从国王手中获得包税权,然后将其转包给城市资本集团,从中获取利益[12]。在伊丽莎白时期,塞西尔是女王倚重的大臣,手中掌握着国家关税承包的发包权,女王死后,传言关税承包人将直接从国王手中获得包税权,这样,国王和城市包税集团将获得更多的利益。但是,由于王室通过转让包税权来作为对政府和宫廷官员的赏赐已成为了约定俗成的制度,再加上塞西尔在所有宠臣中处于最突出的位置,所以,深知其中奥妙的伦敦商人并不相信这种传言,克兰菲尔德-英格拉姆包税集团的成员威廉·马萨姆主动接近塞西尔,劝说他应把这种权力留在自己的手里,并把它转包给有信誉的人。1604年,已成为索尔兹伯里伯爵的塞西尔就开始重新转包关税承包权,并从中获益,如通过转包丝绸税的征收权,他个人就获得了3286镑4先令7便士的回报[13]。除关税承包(great farm of the customs)外,贵族大臣们在其它商品的税收承包中也获利丰厚,1604年,萨福克伯爵获得了甜葡萄酒的包税权,他又发包给以罗杰·达利森和理查德·怀特为首的包税垄断集团,这一集团除了每年上缴国库5322镑承包租金外,还直接给萨福克伯爵每年6000镑[12]。与包税相关的还有国王给大臣的某些进出口商品的免税权。在1604-1605年,蒙哥马利伯爵、詹姆斯·海爵士和阿盖尔伯爵都获得了免征出口布匹关税的特权,他们把免税权出售给一个叫彼得·冯·洛尔的商人,总共获利8602镑[14]。1608年,诺桑普顿伯爵获得了进口面粉的关税承包权,其税率为每百磅10先令,所获收入的四分之一给国王。诺桑普顿又发包给莱昂利尔·克兰菲尔德、阿瑟·英格拉姆和其它商人,从中获利[10]。 专利和专营权转让过程中贵族官员的腐败行为,到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晚期和斯图亚特早期,这种专利权转变成了国王特许给大臣和贵族们的专营权。16世纪末有一首诗是这样描写的: 围绕着年事已高的女王的大臣,是一群, 做皮革、做别针和肥皂的主, 也是做陈醋、面粉和纸牌的主, 希望这样的宫廷不会延续太久。[2] 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把专营权转让给大臣还是受到限制的,“在这一时期,在宫廷只是少数人得到了专营权”[2]。 但是,到了斯图亚特早期,则是大量的专利、专营权转让给大臣和贵族。“一批大臣在专利、专营许可制度中获得最大的利益……城市商人对许可证的需求总是在不断地增加,而经营许可证的投机商垄断集团又连接着拥有专利、专营权的王室贵族官员和最终需要者,”这些贵族官员则通过转让它们从王室获得的许可证获取利润,这种交易在出口半成品的布匹的许可方面体现得最为充分。“商人冒险公司从国王那里直接获得了一份这种(半成品布匹的出口)许可证,但是,另外的和更有价值的许可证持有者是坎伯兰(Cumberland)伯爵,商人冒险公司发觉,从坎伯兰手里购买这种特权比从国王那里直接获得要昂贵得多”,“在1603年,阿盖尔伯爵得到了一份两年内出口2500件半成品布匹的许可证,在第二年,又有两份这种许可证被批准。”[12]而这些许可证都被商人冒险公司所购买。“在1610-1620年间,国王批准了大量的专营权”[3],这些专营权大多数为大臣们所获得,不仅官员们在这种专营权的买卖过程中大获其利,而且,作为中间人的投机商垄断集团也从中分得一杯羹。如: 在克兰菲尔德-英格拉姆包税集团中,6个合伙人中的5个,各自投资450镑加上范罗尔投资的750镑,一起花费了3000镑从廷臣手中购得有关的专营权,转手买给商人冒险公司,从中渔利。莱昂内尔·克兰菲尔德通过专营许可证的投机买卖,在两年四个月的时间内,投资291镑5先令6便士,便赚得193镑14先令6便士的利润[12]。 在工业领域,腐败行为表现为,为了获得生产垄断权而进行行贿。新型的和大规模的工业在16、17世纪涌现,特别是在矿业、冶金以及造纸、火药和铁丝制造业[15]。在16世纪晚期17世纪早期,有些对外贸易的商人开始投资国内的工业生产,他们把国外的先进技术应用到国内古老的工业领域,在国内生产新的商品,并且通过行贿王室贵族官员,获得生产垄断权。 来自威尔士一个乡绅家庭的罗伯特·曼塞尔,其舅舅查尔斯·霍华德,诺丁汉伯爵,担任国防海军大臣,并且在詹姆斯一世时期任海军财务官。曼塞尔通过贿赂霍华德而进入工业界……并获得了制造玻璃的专利权,这一专利一直持续到1635年[3]。 L·斯通在论述早期斯图亚特的专营权状况时指出: 因为富矿带在他的土地上发现,因此,谢菲尔德勋爵在约克郡的明矾垄断专营中获得了大量的分红,1605年,邓巴伯爵获得了染料生产的垄断权……在经营专营权的过程中,很少有人亲自参与经营和对此投资时间和金钱,……他们只是用他们的政治影响所获得的专营权来掠取他人的才智和资源的寄生虫。[2] 总之,在经济领域,各种不同层次的官员,通过不同途径获取非正常收入。低级官员通过王室采买过程中的敲诈以及与商人合谋进行走私等捞取好处。而最大的腐败行为则体现在高级官员和大贵族群体中,以下三个国王高官的个案可以就此进行说明,这三个人都与关税包税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詹姆斯统治初期最典型的莫过于索尔兹伯里,在1608-1612年担任詹姆斯一世的财政大臣。他是少数几个由国王资助来分析和试图改变古老政治模式的枢密大臣之一。从他的官职、从他的与人分赃、从关税的承包、从西班牙获得的补助金,索尔兹伯里赚取了数额巨大的收入。L.斯通估计,他从官职的位置、专利专营权以及别人送给他的酬金中所获得的收入,要比他从土地上所获得的多一倍[16]。 最受詹姆斯宠爱的大臣非乔治·维利尔斯即后来的白金汉公爵莫属,他从1618-1628年统治王室10年,下面一组数字可以说明他的收入来源:1619年,白金汉公爵的土地收入5000镑,官职收入4000镑,通过出售官职和爵位的收入4500镑,承包关税中获利3000镑以及年金补助1000镑[3]。 第三位是托马斯·霍华德,索福克伯爵。索福克长期和包税承包人来往,他自己承包了葡萄进口关税并将其发包给中间商人亚瑟·英格拉姆,从中图利。由于奢侈,索福克欠了大包税商约10000镑的债务,通过谈判,包税商答应,只要索福克还继续担任财政大臣,只要以前的有关关税仍然由他们来承包,包税商将在7年内每年付给索福克1500镑,以抵消他的债务……作为支持人,1617年,当商人冒险公司的关税特权再次被国王批准时,索福克得到了公司给付的3300镑[16]。 因此,由于王室政府的经济特权的存在,以及这些特权由王室转让给贵族大臣,再由大臣或直接与商界连接或层层转让,使得贵族官员在经济领域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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