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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斯图亚特英国贵族官员腐败行为剖析(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 龚敏 参加讨论

三海军建设与经营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英国海军的建立是与民族国家的形成相伴随的,把海军建设与经营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单独列出,是因为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是权力中央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英国君主们逐渐地把政治、经济、军事资源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其中,军事资源的获取主要是通过海军建设来完成的。并且,英国近代早期的海军建设和经营是行政管理模式转型的典型体现,“海军部是仅次于王室宫廷的最大的政府部门”[3]。在近代早期,“(欧洲)军队、海军,被更加职业性地组织起来,依此而训练,并有良好的纪律,而且越来越由国家财政和官僚机构支撑”,“在法国和英国,由于技术、战略和外交的变化,促成了军事官僚机构的形成”[17]。相对于其它行政机构而言,海军能更充分地反映这一转型过程中的特点和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并由此导致的各种弊端。因此,考察这一时期英国海军建设和经营发展历程中贵族官员的腐败行为,就可以较为典型地反映近代早期英国行政管理中的腐败作风。由于政府合同的日益增长、海军官员数量的扩充、海军费用的上升等,使得早期斯图亚特海军的腐败案件越来越频繁。
    海军军官自己作为商人、中间人、造船主或者舰艇和仓库给养的供应商,来增加他们个人的收入。英国海军在曼塞尔和特雷弗统领时期,其供应、签约、敲诈和给养物资的转卖方面的腐败行为极为严重。
    曼塞尔(Mansell)是海军财务官,而特雷弗(Trevor)是海军监督官,并负责给海军仓库提供给养物资。后者后来被控告提供了质量低劣而价格昂贵的物资……他们两个人与商人合伙为海军供应桅杆、沥青、帆布等,从中获取出售价格的25%以上的利润……在他们统领时期,商人们为尽快结单,一般都给主管官员以回扣,甚至在拖欠商人款项的情况之下,官员们还照样索取回扣[10]。
    海军军官数量的增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出售官职过程中的行贿受贿问题,二是增设不必要的官职甚至是虚职以冒领薪金和补贴。“新设的海军官职都是用来出售的,这些职位只要购买者能够出得起价,都可以出售”,海军中的主要官员甚至还到处寻求购买者,“约翰·特雷弗爵士在1608年寻求出售一海军军官职位”[3]。通过增设有名无实的官职来冒领津贴和薪金是海军中高级官员获利的经常使用的手段。1618年海军调查委员会详细记载了曼塞尔和特雷弗增设官职的情形:“在一个没有任何仓库和看守部队的城堡,增设仓库看守官数名……设一统辖20名职员的船长职位,通过这一有名无实的职位,一年可获481镑3先令4便士。”[18]通过这些办法,海军总督、船长、军需采购官、财务官以及他们的下属可以得到三倍的补贴[3]。
    盗窃海军军备物资也是当时海军中常见的腐败行为。其中,倒卖弹药表现得最为突出,高级军官借口出海时遭遇风暴而报告弹药的严重损失,继而把弹药倒卖给供应商;基层小官则直接盗窃弹药进行倒卖。在1630年,一个名叫亨利·扬格的炮手,长期在王家海军服役,他承认倒卖过3桶弹药,价值7先令10便士。他还描述了盗窃的过程:
    当‘优尼肯号’(the Unicorn)返航后就开始从大炮中卸下弹药,并且进行过镑,这类事情都是交给炮手处理。炮手们一般就在岸边把弹药转卖,此时并未告知船长或其他船上官员,……从船上把弹药送往岸边的时间一般是将近拂晓5点钟。[3]
    早期斯图亚特有一个显著的特征,表现为海外贸易价值的不断增长和开发海外贸易成为国王和廷臣们潜在的财富资源。在这一开发过程中,海军及海军部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海军部的官员尤其是海军大臣在其中获利最大,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海军大臣白金汉公爵。在17世纪初,英国海盗业发展得十分迅速,“毫无疑问,有人在其中得到了很大的利益”[19]。海盗所获得的物资以及所缴获的船只都通过海军部转卖给商人,通过海军对海盗的控制,“每年国王可以获20000镑的收入,而海军部也有10000镑的进帐,另外,白金汉本人和他的同事亦可以获5000镑收入”[20]。但是,白金汉还通过从国王那里获取一系列经营海事的特权,以赚得更高的收入。
    白金汉并没有海军经历,对海军也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丰厚的收入、潜在的收益以及海军大臣的权力足以让他想法得到这一官职。起初他与诺廷汉共享这一职位,一年后,他通过詹姆斯的同意,独占了这一官职。白金汉上任后,力求革新海军,当时白金汉被描绘为“试图扫除海军常年的积弊的新扫帚,而当他欲扫除腐败的同时,则把这一官职所有可能的收益都扫进了他自己的腰包”[21]。
    在海上贸易中,商船因海上风暴等意外情况而经常遇难。“据现存的资料估算,在西班牙、葡萄牙、法国和英国的9000次海上航行中,大约有5%船只在海上沉没”[20]。因此,打捞海上沉船在这一时期成为一项利润颇丰的行动,但是,打捞上来的遇难船只财富的归属,在当时却比较复杂。根据戴维·D.赫布分析认为,其财富属于国王及国王的代理人,主要是海军大臣[20]。
    由于长时期的对哈布斯堡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海上战争,导致了海军大臣新的权力特别是新的财富的增长。其中最为明显而又最有价值的是作为国王对海军大臣的津贴的“什一费”(Tenth),即在战争过程中缴获的敌船及货物的价值的十分之一归海军大臣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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