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拒绝《瑷珲条约》,维护中国主权 弱国无外交。在近代中外交涉史上,中国常常处于被动挨宰的地位,但也不乏据理力争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一定成绩者,如曾纪泽关于中俄《伊犁条约》的谈判,薛福成关于中英滇缅划界的谈判即是范例。但遗憾的是,肃顺拒绝《瑷珲条约》的出色谈判却很少有人提及。 沙俄觊觎侵略我国东北边疆由来以久。《瑷珲条约》是沙俄乘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进攻天津、威胁北京之际,用武力强迫清黑龙江将军奕山由于1858年5月在瑷珲签订的。该条约规定,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这一严重丧失主权的条约,清中央政府并未批准,一面将擅权签柀该条约的奕山橈职留任,以示惩处,一面派人与俄欪交涉。 依清旧制,理藩院兼管对俄經涉事务。肃顺先以礼部尚书管理理藩院事务,旋以户部尚书管理理藩院事务,因此对俄交涉的重任由肃顺承担。咸丰又加肃顺钦差大臣,并派刑部尚书瑞常协助。在中俄天津条约换文交涉时,俄使丕业罗幅斯提出补充中俄瑷珲及天津条约内有关边界走向和通商的八条大纲,主要内容是“谋求割让滨海地区,为我们的贸易争取某些权利等等”。结果遭到肃顺和军机处的断然拒约,“肃顺直截了当地拒绝承认《瑷珲条约》,而军机处则称签订该条约是失当的。”(注:[俄]A.布克斯盖夫登:《1860年〈北京条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9、6—8页。) 与此同时,俄国又派武官伊格纳提耶夫来华。前俄国驻华箣使普提雅廷提出军事授华方案,得到俄国政府的批准,伊氏以上校侍从武官被提拔为“御前侍从少将”,受令“前往中国执行一项困难而又微妙的使命”,即“以组织军事教练事务为主要目标”。但不久清政府因故拒绝了俄国的军事援助,正在前往中国途中的“没有取得任何外交职衔的”伊氏尽管立即请示外交部他应使用何种正式官衔,但外交部并未马上回复。而伊氏居然冒充俄国“全权代表”,在中国境内大摆威风和排场(注:[俄]A.布克斯盖夫登:《1860年〈北京条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9、6—8页。)。 1859年6月28日,伊氏一行抵京,次日他正式通知军机处,擅称他“来此接替彼罗夫斯基(即丕业罗幅斯),旨在商讨与两国利益有关的各项问题”(注:[俄]A.布克斯盖夫登:《1860年〈北京条约〉》,第9、24、24页。)。尽管俄使丕业罗幅斯于7月1日离任,但伊氏仍无任何外交职衔。而在此前后,清政府不明实情,一直将他作为正式的来华公使予以接待和谈判。仅就此点足可说明俄国在此次谈判交涉过程中的强盗作风和非法行为(注:我国很多书籍提及此事时亦以为伊氏是公使,实误。伊氏的公使衔是俄国外交部后来补授的,1860年5月20日伊氏才得到外交部授予其公使衔的消息,时间已过去几近一年之久了(见《1860年〈北京条约〉》第31页)。)。 伊氏到京后,咸丰仍“派户部尚书管理理藩院事务肃顺、刑部尚书瑞常,定期与该使臣相见”(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四册,第1488页。)。谈判开始,伊格纳提耶夫气势汹汹,咄咄逼人,提出了一系列非法要求。7月11日,向肃顺提出中俄续增条约三项和补续和约条目六条,7月19日又递交了对补续和约的条目详解,其主要内容为中俄两国东部边疆以乌苏里江、黑龙江为界,划分两国西部边界,允许俄人在边境及中国内地自由通商,并在通商各城建立领事等。这些内容已经大大超出了《瑷珲条约》的范围。在条目详解中,伊氏进一步阐述了上述内容,声称乌苏里至海等地“两国之人俱不知翻,从未议定”,并说他们已自行办理了乌苏里至海边界地理图及文记,可以依此立定“未定之边界”,这样还可“预防他国侵占之端”,一次交锋,“若英吉利等十数年之间,常至争斗,已经交锋三次。然逾数万里地,尚且如此,况离此相近乎?”伊氏进一步大谈这些地方于中国无宜,而给俄国则可保证中国东部安全,并强调广开陆路贸易对中俄双方的好处,若许俄国商人于中国内地任意贸易,“可补还中国亏耗”。伊氏还要求在通商口岸设立领事(注:《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第三编,中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35—736页。以下引文凡未注明出处者都引自该书(全三册)。)。 以上从内容看,可谓多且广;从手段看,既有诡辩,亦有威胁,软硬兼施,总之要中国答应其所有要求。此后伊氏屡次交涉的主要内容及所用手段大体不出以上范围。 针对伊氏所提多项,肃顺一一驳斥。关于中俄东部边界,“自康熙年间鸣炮誓天,以兴安岭为界”,山南尽属中国,山北尽属俄国,所定甚为明晰。至于乌苏里至海地区,“并不与俄国连属”,故谈不上立界通商。对于伊氏提出的为我欪防守的“美意”,肃顺答复说:“若有别国占据,我国自有办法”,无劳俄国过虑。对西北边疆,肃顺说“两国本身有分疆地界”,由新疆地方官员会同俄代表“照旧定交界办理”。至于开放中国内地贸易及设立领事之事,除恰克图、伊犁、塔城与俄国通商,此外所言之地,“系天津新定和约内所无之处,不可前往通商”,故“亦勿庸设立领事各官”。 双方你来我往,伊氏诡辩兼威胁,妄图逞其所谋;肃顺则据《尼布楚条约》等约章据理反驳,使伊氏无所得。 8月31日,双方再次会谈。会上,“全权代表间发生了极为激烈的争执”,肃顺“将给他看的《瑷珲条约》文本掷于桌上,并很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伊氏“顿时起立,大声宣布说,肃顺的举止完全是失礼的行为,他还放肆到如此地步,竟至当着俄国公使的面蔑视国际文件,于是公使退出会议”(注:[俄]A.布克斯盖夫登:《1860年〈北京条约〉》,第9、24、24页。)伪冒的“公使”比正式的代表还要“理直气壮”! 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对于伊氏的屡次战争威胁,肃顺毫不畏惧,多次表示“中国愿交锋于”俄国。伊氏一筹莫展,妄想避开肃顺,要求清政府另派代表。在8月31日会谈中,伊氏就说过“他将请求济南军机处另派知礼的全权大臣”(注:[俄]A.布克斯盖夫登:《1860年〈北京条约〉》,第9、24、24页。)。次日,即1859年9月1日,伊氏向清政府军机处正式递交照会,重复兴安岭分两岔,“北岔不能为界,因其向北不向东。兴安岭南岔为界,与中国有亏”的无稽之谈,要求批准《瑷珲条约》。又攻击肃顺“行不宜之文”,“办事全不合和好之道”,要求军机处或者告诫肃顺“办事必须谨慎”,或者“请旨另派大学士或军机大臣一员”替换肃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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