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鲍莱提出的赔偿计划的争议和调整 鲍莱制订的日本赔偿计划,基本上体现了《波茨坦公告》关于惩罚日本战争行为,根除日本战争潜力的精神和要求日本支付战争赔偿的原则,不失为一个比较公正合理的赔偿计划。然而该计划却遭到日本政府的强烈抵制,美国驻日占领军和美国国内不少军政领导人也表示不满和反对,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后,日本政府于8月26日成立“终战联络中央事务局”(简称“终联”),作为外务省的省外一局,负责日本政府与盟军总司令部之间的联系。“终联”经济部的商工课是具体负责赔偿问题的机构。该课后来升格为赔偿部,最后又升格为直属于内阁的赔偿厅。 美军进占日本后,命令日本政府终止外交职能,但仍然保留了外务省的机构。其主要任务由外交活动转变为配合美国的占领,处理与占领有关的事务,并为今后媾和做好准备。由于日本政府最初仅仅从《波茨坦公告》中得知盟国对日本战争赔偿的原则精神,日方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美国占领当局和其他盟国对日本战争赔偿的政策。美国占领当局于9月22日发表《日本投降后初期美国对日占领政策》后,日本政府对美国的占领政策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据此着手研究日本的对策。同年11月,商工课召开赔偿问题恳谈会。12月3日,外务省调查局的大来佐武郎以外务省专门调查委员会和调查局第三课的研究为基础,完成《关于日本赔偿能力的研究》,表明了日本在赔偿问题上的立场。大来在报告中强调:要使日本人民的生活水平恢复到战前水平,复兴工业、进口原料和出口工业制成品,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日本支付赔偿的能力十分有限(20)。显而易见,大来报告的意图是尽可能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日本支付赔偿的数量。为了加强对赔偿对策的研究,日本政府设立了由外相吉田茂直接领导的赔偿协议会。赔偿协议会的成员既有政府官员,又有民间人士。 鲍莱率领的调查团到达日本后,日方人士想方设法接近调查团成员进行摸底。1945年11月28日到1946年1月8日,日方人士与鲍莱调查团成员接触8次。 陪同调查团的终联总务部第一课课长朝海一郎在旅途中与鲍莱交谈,乘机探听鲍莱关于要求日本支付赔偿的品种、数量、年限等问题的想法,同时表达日本对这些问题的关切。鲍莱的《临时赔偿计划》于12月7日发表后,日方迅速作出反应。第二天,外务次官松岛、终联总务部第一课课长朝海与鲍莱调查团的首席随员马克思韦尔会谈时,陈述了日方关于保留轴承、钢铁、铝、硫酸铵等工业的具体要求,并向美方提交大来报告的修订本。12月14日,日方又向美方提交《关于鲍莱大使声明的备忘录》和商工省的《日本未来的产业结构及其赔偿能力》两个文件以及大来报告的英文本。日本的工厂主想到他们的工厂以后可能被当作赔偿物资,便进行消极抵制,不肯投资维修,听任工厂瘫痪。 日本政府不断要求尽可能减轻日本的赔偿负担,放宽对日本工业的限制,对美国的赔偿政策产生了一定影响。大权在握的美国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首先对拆除日本的工业设备作为赔偿表示怀疑。他认为,接受赔偿国家的技术水平以及工业设备的拆迁及再安装等问题,都会大大降低赔偿的实际作用。美国陆军部官员和国会中一些新当选的共和党议员也强烈反对大幅度拆除日本的工业设备,降低日本工业水平的做法。他们认为,如果迫使日本支付巨额赔偿,就会推迟其经济恢复,同时还要增加美国对日军事占领的费用,从而加重美国的负担。 马克思韦尔1945年12月26日的报告对鲍莱的赔偿报告进行了修改,作出了若干有利于日本的调整。如鲍莱报告主张全部拆除日本的轴承工业,日方请求保留年产值8亿日元的设备,马克思韦尔报告维持全部拆除的动议;鲍莱报告主张拆除20 家造船厂的全部设备及其辅助设施,日方请求保留其中14家造船厂,马克思韦尔报告建议拆迁30个-40个船台和最大的3个浮动干船坞,保留10个大船台和12个小船台;鲍莱报告准许保留250万吨钢的生产能力,日方请求保留330万吨生产能力,马克思韦尔报告建议保留225万吨生产能力; 鲍莱报告主张拆除用于清除金属熔炼过程中废气的硫酸厂以外的全部硫酸厂,最现代化的4家大型碳酸氢钠厂和20 家新型苛性碱和氯气厂,日方请求保留用于生产化肥的用接触法生产硫酸的设备和年产14万吨电解苛性钠的生产能力,马克思韦尔报告建议保留完全用接触法生产硫酸的9个硫酸铵工厂,保留8万吨电解苛性钠的生产能力;鲍莱报告主张拆除绝大部分铝、镁生产工厂,日方请求保留年产4万吨铝的生产能力,马克思韦尔报告维持全部拆除的动议(21)。 美国三部协调委员会基于降低驻日美军占领费用的考虑,于1946年4月25 日下达了SWNCC236/10号文件,即《日本临时赔偿拆迁计划》,对鲍莱的赔偿报告作出重大调整,大幅度减少拆除日本工业生产设备的数量,增加允许保留的数量:如将原来准备拆除或摧毁的一些日本陆海军兵工厂留给驻日美军使用;决定拆迁的机床和设备由鲍莱报告的7万台(件)减为5-6万台; 拆除飞机制造业的机器设备总数由鲍莱报告的22万台减为9.5万台;轴承工业由鲍莱报告的全部拆除改为允许保留年产能力3250万日元以内的生产能力,相当于日本当时实际生产能力的90%;允许保留的钢铁生产能力,钢由鲍莱报告的250万吨增加到325万吨,生铁由50万吨增加到175万吨;硫酸工业由鲍莱报告的大部分拆除改为允许保留年产350万吨的生产能力(22),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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