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史研究为国内学者所关注只是近十几年的事,但其成果不菲:翻译出版了一批有影响的国外专著,发表了许多有质量的论文。更重要的是,它的发展趋势十分可观,因为无论其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都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活跃于这一领域的大多是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者;还因为西方环境史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仍属最新的史学分支学科之一,与我们的差距并不太大。笔者主要关注西方政治史,对环境史并无专门研究,但在研究中发现政治史和现实政治中渗入大量环境史的内容,而这些似乎还未引起国内有关学者的足够注意,在这些学者看来,似乎环境史就是或主要是研究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历史。因此,本文拟通过论述环境史理论、环保运动和反环保势力的政治特点,说明在肯定环境史的独特性的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到它与一般史学分支尤其是政治史内容的密切关系。 一环境史研究离不开人与人的关系 在学术史中,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却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不是一件新鲜事。对于环境史这样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众多领域的新学科而言,没有一致的定义更是十分正常的。但实际上,西方学者对环境史定义的分歧并不如人们想像的那样明显。如一些西方学者认为,环境史研究“历史上人类和他的全部栖息地的关系”;“通过地球的眼睛来观察过去,它要探索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人类和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各种方式”;“探求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人类怎样影响环境,而这些环境变化反过来又如何限制人们的可行选择”;环境史是“关于自然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历史,是关于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各种关系的历史”。[1] (p16)所以,国内有学者这样概括说,环境史学者们基本认定,环境史是研究人类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史。[2] (p43)① 如果再仔细考虑,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大致有三种:一是以自然为主,将人类作为地球物种的普通一员,即与其他物种平等的一员。这种观念的极端形式是生态中心主义、生物平等主义或生态原教旨主义,认为生态、物种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天赋权利或价值,如动物的权利。二是以人为主,强调人是宇宙万物的中心,自然是为人服务的。这种观念的极端形态是人类中心主义或人类沙文主义,认为人是一切价值的尺度,是自然的主宰,为了人的利益,可以任意征服自然、改造自然。[3] (第5,7章)三是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人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这三种观念大体是西方环境观念史发展的三大阶段。人类在漫长的远古时期是畏惧和崇拜自然的,认为人与其他生物一样都是自然之子。随着近代科技对自然认识的进展,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在发生变化,人类中心主义逐渐占上风,尤其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西方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体系内外矛盾的突出,西方社会有了回归自然的向往,在要求人与人和谐的同时,要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应该说,这三种环境观念在当今西方社会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并直接影响着环境史的研究。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互为前提和影响的,人的生产活动就是这两种关系的体现,不同时期的生产方式不仅反映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体现着人与人的关系。如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将工人恶劣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首先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这种恶劣的环境状况后来虽然在西方国家消失了,但它随着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目前成为南北关系、贫富关系中的一个焦点问题,绝不是偶然的,它是随着资本的扩张而殃及世界各角落的。由于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背后有人与人的关系,最明显的是人类争夺自然资源的战争,所以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相应地调整好人与人的关系。当代西方生态马克思主义者也认为,生态危机本质上不是环境危机,而是资本主义危机;与其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失衡,不如说人与人的关系有问题。因此,环境问题不能被笼统地认为只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发达国家对此显然负有更多的责任,即使不从政治角度看问题,西方人均能源消费也比发展中国家的人高很多。 虽然国外学者们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尚有争议,② 但马克思主义强调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离开人与人的关系是很有说服力的。很大程度上,由于生态中心主义忽视了人与其他生物的区别和人与人的关系对自然的影响,其激进主义观点的影响实际很有限。有学者甚至说:“环境史中一个令人不愉快的绊脚石是生态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要求历史将自然而不是人作为中心,也不从人的利益的角度审视历史。”“非人本主义的环境史反对人本主义的环境史”其实是一场“表演赛”。更真实的环境史是围绕资源而冲突的人撰写的。[4] (p3~4)还有学者明确批评说,迄今环境史发展的最大弱点就是过分强调了人和自然的整体关系,从而忽略了人的群体之间的差别和矛盾。[5] 西方当代环保运动的奠基人、《寂静的春天》的作者--蕾切尔·卡逊(1907~1964)最初想把她的书定名为《人与地球为敌》,后来她意识到人与环境为敌是与自己作对,又想把书名改为《人与人为敌》。她生前就意识到,杀虫剂问题会因为政治问题而永远存在,清除污染最重要的是澄清政治。卡逊的悲观论断被无情地验证了。虽然美国禁止了DDT的生产,但环境危机并没有明显改善。1988年美国环境署报告32个州的地表水已经被74种不同的农业化学药品污染了,其中包括对人类潜在的致癌物。1993年25%的密西西比河水都是这样的。1992年美国共用了22亿磅杀虫剂,人均8磅。[6] (p16)有些农药虽已被禁止在美国使用,但一些厂商仍在生产并出口这些农药。 美国环境史学家沃斯特(Donald Worster)在其名著《尘暴》中不仅描述了20世纪30年代发生在美国南部大平原上的尘暴,而且分析了这场生态灾难的社会根源: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经济体系,破坏了那里脆弱的生态平衡。在《尘暴》中,沃斯特想要告诉人们,任何关于自然的思想都是文化的产物,是文化决定着人对自然的态度,并影响着自然。因此,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30年代大平原上所发生的事情才是“具有世界意义的”。[7] 1986年美国环境史学家A. F. 克罗斯拜出版了轰动西方环境史学界的著作《关于白人的成果:900~1900年的生态帝国主义》,向人们展示了政治征服影响下的生态征服,在他看来,“政治史与生态史之间存在着一个过于直接的相似之处”[4] (p182~183)。 其实,国内外环境史学者也在考虑:“环境史是单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需要进一步探讨人与人的关系?”[2] (p247)这种考虑或多或少地从他们对环境史内容的论述中反映出来,如有的学者强调环境史的跨学科特征;有的认为环境史必然包括对环境决策和政策执行的研究层面;有的重视环境史理论中类似后现代主义的社会批判色彩,等等。相较而言,笔者赞同高国荣博士对环境史的定义:“环境史学研究的是历史上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以自然为中介的社会关系。”[1] (p18)因为,这个定义比较全面地概括了环境史学的特征。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能给生态环境留下烙印的不是个别人的思想和行为,而是长期的、大范围的人类活动,这种活动只能是一种文化和制度的产物。至少有四种社会变量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变化:人口规模与增长;制度尤其是政治经济和经济增长有关的制度性变化;包括精神、信仰系统在内的文化价值系统;技术变化。[8] (p76)实际上,这些变量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如人口增长就与制度、文化和技术因素相关。所以,如果将生态因素从其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中分离出来,它只有“很少的阐释价值”,“环境现象也只有作为政治的和社会历史的解释才有意义”。[4] (p42,33) 写环境史,学者不一定非要有狐狸或刺猬的眼光,能像山一样思考,或外星人那样的宏大视野;他们需要的只是在一般史学观念的基础上增加生态观念。长期以来,我们的史学只注意一种人与人的关系--阶级斗争,缺乏其他视角,更缺乏生态视角,因此当环境史被引进时,其独特的生态意识引起我们的兴趣是很自然的。史学需要研究各种各样的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各种视角或媒介来研究,不仅研究经济差别,也要关注性别差异;不仅比较宗教信仰的异同,也要重视自然观念的差异,等等。环境史不同于自然史、生物史等学科的本质区别在于,它以人和人与人关系的视角看待自然,或通过自然来看人和人与人的关系;它与其他史学分支学科的主要区别是,它以自然或生态的独特角度来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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