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揭示中国历史的基本特征
1999年春,90高龄的著名历史学家白寿彝先生历经20多年呕心沥血主持编撰的多卷本《中国通史》全部出齐。这是整个中国史学界关注的大事。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发来贺信,高度赞扬白先生的巨大贡献。信中说:“您主编的二十二卷本《中国通史》的出版,是我国史学界的一大喜事。你在耄耋之年,仍笔耕不辍,勤于研究,可谓老骥伏枥,壮心未已。”并指出:读一读中国通史,“对于大家弄清楚我国历史的基本脉络和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奋发图强的精神,增强唯物史观,丰富治国经验,都是很有好处的”;“我相信,这套《中国通史》,一定会有益于推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历史的浓厚风气。” 白先生主编的《中国通史》为何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学术成果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该书规模宏大,卷帙浩繁,有数百名学者参加编撰,对此书的学术思想进行研究探索无疑是项极为艰巨的任务。本文试对该书体现出的新史学思想进行初步梳理,以此求教于史学前辈。 一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对创造祖国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做出了贡献。白先生在《中国通史》中把民族问题做为首要问题提出,在通史中给予民族史如此高度的重视,这是前所未有的。从这一角度切入,不仅反映出白先生思想的深邃、视野的开阔和对历史的辩证思考,也为我们理解错综复杂的中国历史,认识其特点给予重要启示。 在《导论卷》第一章中,白先生开宗明义阐述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历史”进程:从远古时代直至华夏汉族形成,并阐述了匈奴、东胡及其他古老民族的情况以及民族的混合和迁徙;他将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归纳为“民族重新组合的时期”,将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归纳为“民族重新组合的又一时期”[1](P14),并阐述了沙陀、契丹、女真、蒙古等十几个少数民族的活动及其相互交往与融合;在明清时期,白先生主要叙述了满、蒙、苗、藏等民族的活动和他们彼此间及与汉族间的联系。白先生按照各民族自身发展的规律、特点及其历史作用和影响,阐述这许许多多民族生长、活动、兴衰的历史,改变了以往沿袭多年的、把民族史附在各朝代之中的撰述方法。有学者认为,“这不仅仅是个方法问题,同时又是一个观点问题,即将民族史置于中国史中一个什么样的地位问题”[2](P287)。 中国自秦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此后历经多次分裂、割据、统一,再分裂、再割据、再统一的过程。如何看待这样的历史过程,一直是研究中国历史和民族史的重点和难点。白先生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是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的。我们的祖国,曾经出现过各种形式的多民族的统一,也曾经有过多次的分裂,但在分裂中也还是有统一。我们经历的统一,有单一民族内部的统一,多民族内部的统一和多民族的统一,后者又包含区域性的多民族的统一和社会主义的全国性的多民族的统一。”[1](P90)白先生从民族关系的角度对中国历史进行理论性概括,进而总结其规律:“从历史的发展上看,这四种民族统一的形式,是按着程序前进,一步高于一步。先是有若干单一的民族内部统一的出现,如夏、商、周等族的最初形成。然后有地区性的多民族的统一,如战国七雄。然后有全国性多民族的统一,如秦、汉、隋、唐、元、明、清。然后有社会主义的全国性多民族的统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1](P91)在白先生看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统一规模的发展,二是统一意识的传统,三是“一”和“多”的辩证关系[3](P11)。从这些精辟论述中可以得知,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问题上,白先生认为“统一”的精神在中国历史上有着牢固基础和久远传统,而且“统一”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不断发展的历史的进程,而不是凝固不变的。 白先生认为:“撰写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还是要把汉族的历史写好,因为汉族是主体民族。同时,也要把各民族的历史适当地作出安排,这是我们必须尽量克服的难点。”[1](P98)那么,在编写多卷本《中国通史》时,白先生是如何体现民族平等思想的呢? 第一,强调中国的疆土是由各族人民共同开发的。中国历史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各族人民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以前的史学研究对这点注意不够。白先生明确指出:“依据历史记载,共同开发中国的各民族……不少地区最先开发者,却是已经消失了的和现实存在并发展的许多民族。”[1](P96)站在民族平等的立场上,对少数民族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贡献给予了应有的肯定。 第二,突出少数民族的特殊贡献。在中国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在生产、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都有自己的贡献,白先生以史实强调说明,“少数民族在历史上有不少特殊的贡献”[1](P97),如“完善的铁器的制造和风箱的使用,是开始出现于有关南方民族的记录上”,“棉的种植和纺织,主要从南方海岛上和新疆居住的少数民族推广”,“设计北京城这个伟大杰作的工程师,是一个回回人,他的名字叫也黑迭儿丁”[1](P97~98)。 第三,重视少数民族政权。五代辽宋夏金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大分裂时期,契丹、党项、女真等族建立了存在时间相当长的辽、夏、金政权,与汉族建立的宋朝形成鼎立局面,因此这一时期民族关系极为复杂。第七卷主编陈振先生说,该卷“对中国境内当时的其他少数民族及其政权,比已出版的其他《中国通史》(包括《中国全史》)作了更多的安排,不仅对五代、辽、宋、夏、金统辖区以外的回鹘、喀喇汗朝、吐蕃、唃厮啰、大理等各民族及其政权,都各安排为专节,作了较多的叙述,还对统辖区内的奚、鞑靼、壮族也安排为专节进行专门的叙述”[4](P401)。不仅辽、宋、夏、金史,其他少数民族政权史也都请相关专家撰稿,以求尽可能多、尽可能高水平地反映当时各民族及其政权的全貌,反映他们对中国历史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 第四,淡化民族斗争、民族压迫。在我国多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有和好,也有争吵。和好时有聘问、朝贡、封赐、和亲、交易和各种民间往来,争吵则有时发展为战争。以往民族关系史研究中往往忽视民族友好和和平共处,因此白先生指出:“友好和斗争都不是绝对的。有的时候,斗争是手段,友好是目的。有的时候,友好是手段,斗争是目的。有时,在个别事件、个别地区有争吵,但不一定就破坏民族间的友好。现在根据我们所接触的材料看,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民族关系是曲折的。但总的说来,友好关系越来越发展。无论在时间的继续性上,在关系到的地区上,都是这样。”[1](P95)在编写《中国通史》时,白先生认为斗争和压迫不是民族关系的主流,他更强调各民族的友好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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