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的史学批评理论及其借鉴意义(2)
依章氏之意,“记注”盖指史料的保存与编纂而言,它只是对过去有关事实的记载,要求尽量做到“赅备无遗”,因而在体例上有一定规制;而“撰述”的目的在于“知来”,成一家言,故体例不拘常格,贵在创新。尽管章学诚承认“撰述”和“记注”性质不同,作用也不一样,两者“本自相因而不相妨碍”,不过相比较而言,他认为“撰述”比“记注”更为重要,真正的史学是“撰述”而非“记注”,故言“整辑排比,谓之史纂;参互搜讨,谓之史考,皆非史学。”⑨ 章学诚在论及《史记》和《汉书》时指出,《史记》近于“圆而神”,《汉书》近于“方以智”。章氏说《汉书》具有“方以智”的特征,主要是从史书体裁而言的。但他又承认《汉书》本为撰述而非记注,“在近方以智之中,仍有圆且神者以为之裁制”,故“能成家而可以传世行远”,这与郑樵把《汉书》视为“剽窃”之书的评价大不相同。自马、班创立的纪传体体裁成为史书体裁主流以后,历代史家相沿不废。但是,纪传体史书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流弊,这集中体现在后世史家在体例上拘守“纪表志传”之成规,而不知变通,“史才、史识、史学,转为史例拘牵,愈袭愈舛,以致圆不可神,方不可智。”⑩ 由于过分强调体例的严整划一,失去了应有的变通、创造精神,使史书逐渐失去了早期的那种生气和活力,“后史失班史之意,而以纪表志传,同于科举之程式,官府之簿书,则于记注撰述,两无所似,而古人著书之宗旨,不可复言矣。史不成家,而事文皆晦,而犹拘守成法,以谓其书固祖马而宗班也,而史学之失传也久矣。”(11) 章学诚在评价古代史书时非常推崇《尚书》,称“《尚书》圆而神,其于史也,可谓天之至矣。”(12) 章氏之所以如此推崇《尚书》,把它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在于《尚书》“因事命篇,本无成法”,在体例上体现了“体圆用神”、“例不拘常”的原则。他说《尚书》“无定法”,体例灵活,多变通,“不得如后史之方圆求备,拘于一定之名义者也。”(13) 这种不墨守成法,不受义例所拘,反而达到了史书编纂的最高境界。章氏认为要救“纪传之流弊”,就必需要回到《尚书》“因事命篇,不为常例所拘”的精神上来,为此他提出了“师《尚书》”的主张,凡是在著述中体现“因事命篇”,不拘守成法原则的均得到他的表彰和推崇。他说《史记》无定法,“体圆用神,多得《尚书》之遗”,称赞袁枢创纪事本末体,“因事命篇,不为常格”,“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斯真《尚书》之遗也。”(14) 这种“因事命篇”、“例不拘常”的史学评论方法和原则,用发展的眼光来评论史体的演进,集中体现了章学诚通变的历史眼光,较之刘知幾纯粹就史体而论史体,无疑是更进一步。 二、“史所贵者义也” 在章学诚的史学批评中,“史义”(“史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章学诚在谈到《文史通义》的写作缘起时说:“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幾史法而不得史意,此予《文史通义》所为作也。”(15) 从这一段话中可以看出他对“史义”(“史意”)的重视。章学诚重视“史义”(“史意”),在《文史通义》中屡有论述。他说“作史贵知其意,非同于掌故,仅求事文之末也”。(16) 又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17) 事、文、义是构成史学的三大要素,在这三要素中,章氏最看重的显然不是史事、史文,而是史义。关于事、文、义三者之间的关系,他曾作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譬之人身,事者其骨,文者其肤,义者其精神也。”(18)“事”是人的骨头,“文”是人的皮肤,“义”是人的精神,只有具备了“精神”的著作才能“成家”,传诸后世,这足以表明“史义”在章学诚史学评论中的重要地位了。当然,章学诚强调史义的重要,并不意味着他就否定“事”与“文”的作用,因为“事”是“义”的载体,“文”是“义”的表现形式,“义”必须要借助于“事”和“文”才能表现出来,所以他又说:“载笔之士,有志《春秋》之业,固将惟义之求,其事与文,所以籍为存义之资也。”(19) 章学诚的“史义”到底包含哪些内容?学者有不同的解释。毫无疑问,章氏所言的“史义”包含了政治伦理层面的意义(“惩恶劝善”),是从孔子那里继承来的。他说:“孔子作《春秋》,盖日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孔子自谓有取乎尔。夫事即后世考据家之所尚也,文即后世词章家之所重也,然夫子所取,不在彼而在此。则史家著述之道,岂可不求义意所归乎。”(20) 不过章学诚除从政治伦理的观点解释孔子的“义”外,同时又赋予它新的含义。余英时先生说章学诚所说的“义”,主要是指使史学成为史学的那个要素而言的,“依章氏的看法,史学能否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要视撰史者是否于事与文之外尚能得史义而定。这种‘义’,就史家本身言就是要具备一种特殊的心灵能力--章氏所常说的‘别识心裁’。”(21)“我们认为章学诚所说的“史义”,主要是指史家的撰述意图和宗旨,包括史家对历史的理解和对史学的认识。换句话说,史学家在从事著述时要有自己的思想和理念,要对历史有自己的见解。所以他在谈史义时,常常又和“别识心裁”相联系。在他看来,“义”是史学最重要的东西,而“义”的基础就是“别识心裁”,史家只有具备了“别识心裁”,才能够追求“义”,而具备了“义”的史学作品,才能称得上是“著述”,这样的史学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史学,反之则与“文案孔目”无异。(22) 章学诚之所以欣赏郑樵,主要是因为郑氏具有“别识心裁”,有志于求“义”。他说:“自迁、固而后,史家既无别识心裁,所求者徒在其事其文。惟郑樵稍有志乎求义,而缀学之徒,嚣然起而争之。然则充其所论,即一切科举之文词,胥吏之簿籍,其明白无疵,确实有据,转觉贤于迁、固远矣。”(23) 正是从这一点出发,他对《通志》一书的成就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称其“卓识名理,独见别裁,古人不能任其先声,后代不能出其规范;虽事实无殊旧录,而辨名正物,诸学之意,寓‘于史裁,终为不朽之业矣。”(24) 章学诚强调史学著述的“别识心裁”,所以他提倡学术贵独断,贵创新,反对墨守成规。他把历代史籍分为“记注”、“撰述”两大类,但他追求的不是以汇编、整理史料、考辨史事为目标的“记注”,而是对材料进行“抉择去取”而形成的寓含有自己思想观点、能成一家之言的“撰述”。所以他宣称:“吾于史学,贵其著述成家,不取方圆求备,有同类纂。”(25) 正因为史义”与“别识心裁”“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以至于一些学者直接把章氏的“史义”等同于“别识心裁”。金毓黻先生就说“章氏之所自负者,惟在深通史意,亦即孔子自谓窃取之义也。其所谓史意、史义,又即所称别识心裁,凡此皆申明重撰述而轻记注之旨也。”(26) 章学诚曾说:“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自信发凡起例,多为后世开山,而人乃拟吾于刘知幾。不知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刘议馆局纂修,吾议一家著述;截然分途,不相入也。”(27) 这一段话颇能道明他与刘知幾史学的区别。刘知幾重史法,说“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之无法,则上下靡定;史之无例,则是非莫准。”(28) 所以,他力图建立一套严格的历史编纂学体系,以此为标准去评论以前的史书得失,让后人有例可寻。章学诚以“史义”(“史意”)相标榜,重在阐述史学成一家之言的宗旨和贵在创新的精神。章学诚认为,自唐以来,史家过分重视史法,而忽视史义,严重窒息了史学的“别识心裁”和创造精神,史义放绝,使史学发展失去了早期的那种创造力而陷入困境。要挽救史学的颓势,就必须要重视史义。他说:“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所以通古今之变,而成一家之言者,必有详人之所略,异人之所同,重人之所轻,而忽人之所谨,绳墨之所不可得而拘,类例之所不可得而泥,而后微茫杪忽之际,有以独断于一心。及其书之成也,自然可以参天地而质鬼神,契前修而俟后圣。”(29) 章学诚强调“史义”的重要,把“史义”提高到关乎“史氏之宗旨”的高度,其目的在于“纲纪天人,推明大道”,这就把“史义”与史学“经世”的宗旨联系了起来。事实上,章学诚进行史学批评的目的正在于经世致用。他在《浙东学术》中说:“史学所以经世,固非空言著述也。且如六经,同出于孔子,先儒以为其功莫大于《春秋》,正以切合当时人事耳。后之言著述者,舍今而求古,舍人事而言性天,则吾不得而知之矣。学者不知斯义,不足言史学也。”(30) 在章氏看来,史学的功能、价值在于有益于人事社会,为解决社会人事等现实问题服务,如果治史者完全与时代分疆划立,失去了对现实的关怀,史学也必将失去它存在的价值,成为一门无用之学问。章学诚宣称他撰写《文史通义》的目的在于阐发“史义”,而阐发“史义”的目的在于明道经世,这正是他进行史学批评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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