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当美军的前进基地 朝鲜战争增大了日本作为美军前进基地的作用。这具体表现为驻日美军的数量骤增。1950年6月,驻扎在日本本土的美军有四个陆军师,合计8.2871万人。到战争结束的1953年,驻扎在日本本土和琉球的美军达到26.335万人,为朝鲜战争爆发时的3.18倍。日本充当美国侵略亚洲的前进基地有一定的主动性。朝鲜战争爆发前夕的1950年5月3日,池田勇人藏相在华盛顿会见约瑟夫·道奇,表达了日本对地区安全的关心并特别提到中国的台湾、法属印度支那和韩国。③池田勇人的言外之意是:日本愿充当美国武装干涉亚洲尤其是中国、印度支那和朝鲜半岛事务的前进基地。日本发挥美军的前进基地作用,不但使自己沦为美国的附庸,而且把自己置于与亚洲各国人民为敌的地位。 美国把日本当作前进基地,是针对东亚大陆的。日本与朝鲜近在咫尺,由它发挥美军前进基地的作用,会为美军节约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朝鲜战争爆发后,驻日美军的四个师中的三个师在7月迅速投入朝鲜战场:7月初投入第24师,中旬投入第25师,中旬到下旬投入第一骑兵师。麦克阿瑟对此次调兵印象深刻:“调兵去朝鲜,速度不可或缺。每一只船,每一架飞机,每一列火车都被征用。如此迅速走上作战正面的动员我还从未见过。”④日本直接参与美军调兵行动的一个事例是:在1950年9月15日开始的仁川登陆作战中,美军使用的47艘坦克登陆舰中有30余艘由日本人驾驶。不仅如此,美国飞机还从日本的基地起飞,或对朝鲜的目标发动攻击,或向朝鲜半岛运送兵员和武器弹药。譬如,在朝鲜战争期间,仅福冈县芦屋町的美国空军基地就在日本人的协助下,空运了300万兵员、30万伤病员和70万吨物资。据统计,1952年日本有2500个美军设施,包括陆军训练营地、海军站、空军基地、军校、训练场、医院等在内。 日本发挥美军的前进基地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美国地处太平洋彼岸,没有日本这个前进基地,就难以在朝鲜长期作战。正因为如此,日本的这一功能在朝鲜战争期间制度化。1951年4月23日吉田茂首相在与杜勒斯会谈时得知,美国政府正在修改美日双边条约关于在朝鲜作战的附录,将尽早把新文本提交日方。杜勒斯此处所说的文件是美日两国同年9月8日互换照会的雏形,旨在使日本在独立后继续充当美国打着联合国的旗号武装干涉朝鲜半岛事务的跳板。在美国的授意下,吉田茂首相于同年9月8日在旧金山照会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当联合国的一个或一个以上会员国的军队在和约生效之后在远东从事任何联合国行动时,日本将允许并协助一个或一个以上会员国在日本境内及日本附近支持从事这种联合国行动的军队。”⑤ 日本发挥美军前进基地的作用还在《日美安全条约》中得到确认。1951年7月30日,日方收到美方的安全条约新文本,其实质性修改,是增加了“远东条款”。据递交美方草案的威廉·西伯尔德解释:增加这一条款旨在明确在日本以外地区发生像朝鲜那样的事变时如何转移驻日美军的问题。⑥次日,日方做出肯定的答复:驻日美军可用于“维护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远东条款”把日本充当美国侵略亚洲的基地作用固定化,并使《日美安全条约》具有进攻性:只要“远东”地区发生美国卷入的战事,日本就充当美军的作战基地。1951年9月8日签署的《日美安全条约》第一条即“远东条款”规定:美国有“在日本国内及周围驻扎美国陆、空、海军之权利。此种军队得用以维持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从美方的解释看,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日本国内及周围”的范围包括朝鲜在内:“关于其内、外的限制并没有定义。这肯定包括日本附近的全部岛屿,如千岛群岛、库页岛和朝鲜在内。这不应加以定义。”⑦第二,“远东”的范围包括中、苏在内。1951年7月17日,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莱德雷写道:美国的安全利益要求“授权美国利用日本为在远东的作战基地,如有必要,这包括对中国大陆(满洲在内)、苏联作战和在公海作战”⑧。总之,日美同盟是针对东亚大陆的,从它建立的那一天起,日本作为美国侵略亚洲的前进基地,卷入国际纷争的危险就增大了。 二经济作用 (一)充当美军的后勤补给基地 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不但是亚洲唯一的工业中心,拥有巨大的战争潜力,还占据优越的地理位置,是美国在东亚大陆作战的理想的后勤补给基地。朝鲜战争期间,朝鲜和日本是前方与后方的关系。日本为在朝鲜作战的美军提供后勤服务,使美军兵力不足的问题大为缓解。据估计,麦克阿瑟在日本的后勤总部如果不用日本人,而由美国人发挥全部的补给和服务功能,就须增兵20万至25万人。⑨在朝鲜战争期间出任美国驻日大使的墨菲承认,日本的工业力量对支撑美国在朝鲜的战争起了很大作用:“日本人以惊人的速度,确实把其列岛变成一个大兵站。没有它,朝鲜战争就打不成。”⑩日本通过充当美军的后勤补给基地而受益:第一,在这场战争中,日本获得23亿-24亿美元的特需收入。第二,日本军事工业在朝鲜战争中得以恢复。第三,日本公司在战时引进技术。这种技术许可证交易多与美国公司进行,从1950年的27件到1951年的101件,再到1952年的133件,逐年递增。第四,在朝鲜战争特需的拉动下,日本经济迅速摆脱因执行旨在开源节流的“道奇路线”而造成的萧条,积压物资销售一空。1950年10月,日本工矿业生产指数超过战前水平。 朝鲜战争特需有广狭两义。狭义的特需有两种:第一,包括美军在内的“联合国军”和美国占领当局在日直接采购的物资,占70%;第二,日本为支持美军在朝鲜作战而进行的修理、运输等活动,占30%。广义的特需还包括驻日美国军人及其家属以美元支付的个人消费等。从1950年7月到1953年6月,包括商品、服务、兵器零部件、飞机及兵器修理四项在内的狭义特需合同金额呈上升趋势:从前两年分别为3.36亿美元增至第三年的5.46亿美元,总计12.18亿美元。从1950年至1953年,广义特需的实际支付金额为23.74亿美元。 日本为美军提供特需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年6月26日至1951年7月1日),日本为美军提供的物资中,纺织品最多,占总额的27%。前半年麻袋居多,后半年毛毯、棉布、大衣的数量显著增加。机械产品占该阶段提供物资总额的23.8%,其中76%为汽车及其零部件、蒸汽机车和铁路货车,仅卡车就有10285辆,价值2270万美元。此外,日本还为美军提供1080万美元的有刺铁丝等物资、919.3万美元的煤炭、875.7万吨建筑和桥梁用钢材、650万美元的铁轨及相关产品。不仅如此,日本还为美军提供服务,其中修理收入为4435.2万美元,运输、装卸、仓库收入为3439.5万美元。第二阶段(1951年7月2日至1952年5月25日),日本对美提供的物资、金属制品升至第一位,占总额的28.8%,价值6456.8万美元。水泥、煤炭的供应量比第一阶段增加一倍,达到2514.3万美元。第三阶段(1952年5月26日至1953年12月31日),金属制品在特需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占总额的39.4%。在朝鲜战争中,美军武器订货占特需的比重呈增大趋势,其合同金额从1951年上半年的1049.2万美元升至1952年上半年的2009.1万美元,继而升至1953年上半年的6554.6万美元。结果,美军特需采购占第一位的物资从第一阶段的卡车、第二阶段的汽车零部件变为第三阶段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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