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考古学(Community Archaeology)尚处在形成过程之中,无论是研究主题、策略还是作业程式,甚至定义和学科定位都没有形成统一意见。然而,被广泛征引的社区考古学范例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出现,由此可见,社区考古学实践由来已久。但是,直到21世纪初,考古学学术期刊才出现对社区考古学的专辑讨论,而在此前数年,有的职业考古学家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研究在社区考古学上的价值,或者刻意回避使用“社区考古学”这一术语[1]。《世界考古学》杂志于2002年推出“社区考古学”专号,藉此呼吁考古学职业群体更多地关注和投入社区考古学研究,同时希冀在世界范围内总结社区考古学实践经验,但是却揭示出社区考古学的显著的草创性、不平衡性和多元性[2]。事实上,尽管社区考古学涉及的内容是每个考古学调查和发掘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很少被职业考古学家以整体性观念对待,其学术关联性也未得认可,大多数学者将社区考古学视为文化遗产管理(heritage management),甚至在很长时间内,社区考古学被视为考古学实践中的“非学术”细枝末节。事实上,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成功的社区考古学个案说明,社区考古学在文化遗产管理和考古学研究上具有等同的价值。作为公共考古学(Public Archaeology)的一个活跃的分支,社区考古学与作为新博物馆运动的生态博物馆密切相关,有助于廓清围绕生态博物馆的种种混淆观念,解决新博物馆运动在中国面临的实践问题[3];而在考古学研究上,社区考古学与多元的、反思的考古学视角联系在一起,是情境考古学(Contextual Archaeology)的一种表现形式,将揭示和弥补传统考古学研究的疏漏和误表[4]。鉴于当前的中国考古学中普遍缺失社区考古学意识,本文拟对社区考古学的源流、概念、特征、作业方式以及在遗产管理和考古学研究上的价值予以初步讨论。 一 社区考古学的源流和定义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学者试图厘定标志社区考古学出现或者成熟的关键活动或者事件。但是,从年代关系上看,美国华盛顿州的奥泽特(Ozette)考古项目是年代较早的社区考古学范例,多被征引为社区考古学成熟的标志之一。奥泽特是地处华盛顿州西北海岸尼亚湾的马卡印第安人保留区中的一个小渔村。当地具有社区考古学倾向的发掘活动得益于一个特定条件,即考古活动从一开始就直接受命于印第安人自治机构,因此,职业考古学家的学术活动和马卡人的自我认知的构建休戚相关。奥泽特项目以常规的合同考古学方式开始。1966年,华盛顿州立大学接受委托,发掘了当地史前时代晚期到历史时代早期的捕鲸村落。但是,发掘结束之后不久,当地又发现大量因埋藏于沼泽环境而保存完好的有机材质遗存。因此,当地自治机构决定再度延请华盛顿州立大学前来发掘,并且提出考古活动不应止步于发掘资料的公布,而需要与马卡人的文化认知结合起来,并且延续到马卡人的社区建设之中。发掘自1970年开始,持续到1981年,揭示出从距今800年到历史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在北美考古学上,奥泽特遗址以丰富的有机物遗存著称;对于马卡人而言,这个遗址全面再现了已不见于文字记载的本土历史记忆。因此,职业考古学家们也相应调整了发掘和整理策略,至少在展示奥泽特有机物遗存上更多地征引了本地的口述史和民族志材料,出土资料整理完成后,在学术性发掘报告之外,职业考古学家们还编辑了三卷本《奥泽特考古项目研究报告》,供非职业考古学家和社会教育机构参考和引用[5]。奥泽特文化的展示策略也根据社区教育的要求相应调整,并促使当地最终建立了马卡印第安研究中心。与马卡印第安人的合作态度导致奥泽特考古项目明显地不同于同时期乃至更为晚近的单向度的考古项目。 虽然目前尚未形成被广泛接受的关于社区考古学的定义,但是,不同的实践至少在诸多要点上已经取得共识。社区考古学不是以研究主题或者工作环境命名的考古学类型,而是指特定的考古学运作方式,具体而言,社区考古学就是指考古学和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考古学具有强烈的价值判断取向,因此并不是泛指两者之间的关系,而是以权力让渡问题为核心。社区考古学的倡导者相信,本地社区的功能不应该局限在授予职业考古学家调查和发掘的权力,提供调查数据,提供劳力,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等方面,而是可以有效地参与到从研究设计到遗物和遗迹的保存方式等全部环节。因此,社区考古学的目标是尽可能让本地社区参与甚至控制从调查到阐释的考古学实践,社区考古学就是让本土社会获得考古学“权力”的工作方式。 社区考古学中的“社区”指什么?社区不仅仅是地理概念,更重要的是文化概念。界定“社区”就是界定与考古学家分享考古学发现和阐释权力的实体。作为地理概念的社区既可能指考古调查和发掘直接涉及的土地所有人或者邻里街区,也可能指拥有行政或者管理权力的社区组织,这种社区的居民出于对地域文化传统的兴趣会关注考古学项目;此外,还存在作为文化概念的社区,尤其是历史上的居民发生迁移之后,考古学研究对象的继嗣群(descendant group)基于对族群文化传统的兴趣构成了文化概念的社区。众多个案中,两种类型的社区是重合的,但是也不乏地理与文化相分离的社区。埃及的罗马时代港口城市库塞尔(Quseir)的发掘项目中,本地社区在族属上与罗马时代的埃及居民无关,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以发掘出土的港口遗存作为本地文化形象的热情[6]。而纽约非裔美国人墓地发掘项目(ABG)地处华尔街闹市区,曾经居住在当地的非裔社区已经迁离出去,但是基于对族群文化的关怀,众多分布在纽约上城区乃至周邻各州的非裔继嗣群组织使该墓地的发掘从一次普通的合同考古转变为社区考古学的经典个案,也造就了纽约第一个专门纪念殖民时代的非裔美国人的国家公园[7]。无论是基于地缘关系还是血缘关系的本土社区都将考古学研究对象视为本地的文化认知的组成部分。 有学者提出:全球各地的社区考古学的发展呈现为不平等态势,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社区考古学实践最活跃、成功案例最多、反响最强烈,而欧洲和亚洲的考古学对社区考古学反应平淡,也缺乏足够多的经典案例[8]。社区考古学的全球不平衡性的确存在,但是上述判断可能并不准确,而且,这揭示出社区考古学的多元特征,在不同的考古学传统中,社区考古学的具体内容可能有所不同,其多元性是不同社区的历史地位和现实诉求等历史特定性原因造成的。北美大陆地区和大洋洲地区的社区考古学仅仅只是社区考古学的特定类型,这些地区成功的社区考古学个案常常和曾经深受殖民主义伤害的土著居民的文化自觉意识联系在一起。因此,土著居民权益保护法案是确保此类社区考古学的法律依据,具体而言,在美国是1934年颁布的《印第安人重组法案》,在加拿大则是1951年颁布的《印第安人法案》。一方面由于权力收归地方自治组织,另一方面由于职业考古学家的赎罪意识,田野调查和发掘特别考虑了此前被剥夺和贬抑的土著文化表达权力。这种关怀与既往的考古学对土著声音的漠视形成鲜明对比,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后殖民主义学术的表现形式之一。正由于这个特征,导致有的学者质疑社区考古学是否具有普世价值,还是仅见于特定的考古学传统之中。本地没有出现过殖民主义考古学的欧洲和曾经出现殖民主义考古学、但是目前以国族主义或者民族主义考古学为主流的亚洲,都缺乏类似的社区考古学个案。其实,这只是颇具迷惑性的假象。在欧洲同样存在以本土社区的权利为诉求的社区考古学,只是并不包含土著和外来族群之争的概念。传统考古学采取自上而下的观察视角,并无社区组织的地位,而且,由于传统的民族主义考古学以“国家史”为诉求,其主要关注点常常集中在涉及国家起源的史前晚段和历史早期,相对忽视延续历史较短的“社区史”或者社区记忆,这促成了通过强调自身街区的独特文化遗产表达独特的文化身份认同的邻里考古学(Neighborhood Archaeology)的出现。这应该是社区考古学的另一种主要形式,而法国最早的生态博物馆、中欧和东欧的文化公园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户外博物馆,都是这类社区考古学的变体。不过,不管哪种类型的社区考古学,在亚洲都缺乏足够的范例,因此,虽然社区考古学存在全球分布的不平衡性,但是分布状况却与此前的分析不同。同时,这也揭示不同地区的社区考古学的生成都极具历史特色和地域特色,同时受到考古学范式转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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