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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琉球人的汉语汉文化学习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 董明 参加讨论

本文所说的琉球,指现在日本冲绳县。明朝时其地尚未纳入日本版图。王之春《国朝柔远记》说:“有三十六岛,纡蟠如虬龙流动,故称流虬,后改琉球。”[1](卷一)
    唐代以前,琉球未与中国建立交往关系。清代琉球人编写的现存日本天理大学附属图书馆的汉语课本《白姓官话》和《官话问答便语》手抄本中,分别有如下对话(标点为笔者所加):
    “贵国进贡是从那一朝才起的呢?”“敝国进贡是从唐朝起的。贵国有飘风来的人,我们琉球都叫他们为唐人”。“怪道这里人叫我们是唐山人,原来是这个缘故么”。“那时候,我们敝国的人,从没有见圣人的教化,也没有听见圣人的道理,中国的孔教全全不晓得。我们国王差几十个人,到中国去学”。[2](P162)
    “你贵国是那朝进贡起的呢?”“我敝国是唐朝进贡起的。因为前代海洋贼盗蜂起,打(按:‘打’后原有一字,模糊不清)船只,虽然进贡,不能如期。……”[2](P105)
    然而,中国史籍却没有唐代而只有明代琉球人来中国朝贡和学习的记载。《琉球国志略》说:隋大业中,“屡遣使招之,不服。元世祖至元中,曾命将往伐,无功而还。元成宗元贞初,亦以师征,卒不听命。”[3](封贡)明初,琉球由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分而治之, 而中山最强。洪武五年(1372)正月,明太祖“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告其国,其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帝喜,赐《大统历》及文绮、纱罗有差。”[4] (《明史·外国列传》)琉球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后,明朝特在福州设市舶提举一员,专理琉球贡事。此后,正如《中山传信录》所言:“终明之代,(琉球)传十六世,世世请封。封使三十余人,俱列正史……”[5](卷二)
    据明黄曾省《西洋朝贡典录》,洪武九年(1376),明太祖遣使至琉球市马,其谕略曰:
    王居沧溟之中,崇山为国,环海为固。朕即位十有六年,王岁遣贡,朕甚嘉焉。特命尚佩监奉御路谦报王诚礼,王复使来致谢。朕今更专内史监丞梁民,同前奉御路谦,赍符赐王镀金银印一颗,送使者,就于王处鬻马,不限多少,从王发遣。故兹敕谕。[6](琉球国)
    洪武十六年(1383),明太祖又致书山北王怕泥芝,劝其同中山、山南停止兵争,略谓:
    上帝好生,恐寰宇生民自相残害,特生聪明者主之,以育黔黎。迩使者自海中归,云琉球三王互争,于农业少废,人命颇伤。朕闻之不胜怜悯,今因使者往复琉球,特谕王体上帝好生,息征战而育下民,可乎?[6](琉球国)
    明朝的上述国书,不仅可以证明它同琉球的关系密切,而且可以证明当时汉语和部分汉语书面语语料在琉球已然有所传播,琉球或许已然拥有可以读懂明朝国书的人才。
    原来,此前琉球即居住着不少汉人的后代,且在某些方面仍然顽强地保留着汉人固有的文化习俗,而未被当地土著所同化。《殊域周咨录》说:琉球,“其俗男子盘发,作髻于顶之右,凡有职者贯以金簪。汉人之裔,髻则居中心。”[7](琉球)颇可反映上述情况之一斑。 同书还说:那霸港,“此地人多非良,及家有汉人。”在琉球的汉人当中,汉语汉文化的传统非但没有完全丢失,而且凭借其巨大影响,还在当地土著居民中有所渗透与传播。
    同明朝建立外交关系以后,琉球对汉语汉文化的向往与追求变得更加迫切,向明朝陆续派遣了众多留学生。《明史·外国列传》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夏,“中山贡使以其王从子及寨官子偕来,请肄业国学。从之。赐衣巾靴袜并夏衣一袭。”同年冬,“山南王亦遣从子及寨官子入国学,赐赍如之。”“自是,岁赐冬夏衣以为常。”洪武二十六年(1393),中山两次入贡,“又遣寨官子肄业国学”。上述史实,《琉球国志略·封贡》记载稍详:“(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及世子武宁各进表笺贡马,并遣从子日孜美、阔八马、寨官子仁悦慈入国子监读书。太祖各赐衣巾靴袜,并夏衣一袭,钞五锭。秋,又赐罗衣各一袭,及靴袜衾褥(原注:此国人就学之始)。山南王亦遣从子三五郎尾(按:该书他处又作“三五郎亹”)及寨官子实他卢尾、贺段志等入监读书,赍如中山例。”“(洪武)二十六年,(中山)王遣使麻州等贡方物,已,又遣使寿礼结致等贡马,偕寨官子段志每入监读书。太祖命赐夏衣靴袜。秋,又赐罗绢衣各一袭,傔从各给布衣。”《南雍志》卷十五云:“考之故牍,洪武二十五年八月,本国(琉球)送官生日孜美等入监,高皇帝命工部每人给予罗绢衣服,俾为秋衣,仍与见成铺盖,从人给予棉布衣服,实异数也。”[8](P1228)
    明国子监有非常严格具体的规章制度:“每班选一人充斋长,督诸生工课。衣冠、步履、饮食必严饬中节。夜必宿监。有故而出,必告本班教官,令斋长帅之,以白祭酒。监丞置集愆簿,有不遵者书之,再三犯者决责,四犯者至发遣安置。其学规条目,屡次更改,宽严得其中。堂宇宿舍,饮馔澡浴,俱有禁例。”[4](《明史·选举志》)
    洪武三十年(1397),祭酒张显宗曾率教官、生员1826名在奉天门奉旨。明太祖说:
    恁学生每听着:先前那宋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都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著他呵,好生坏事。如今著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著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戍烟瘴地面去。[9](P332)
    明政府对国子监生员的严格要求,似乎同样适用于外国来华留学生。《明史·外国列传》载:“是时,国法严,中山生与山南生有非议诏书者,帝闻,置之死,而待其国如故。”众所周知,诏书用当时的书面语写成,行文颇简洁凝练,且多用典,能听懂诏书且非议之,说明其汉语听、说能力都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洪武二十九年(1396)春,明朝为山南学生放假数月:“令山南生肄业国学者归省,其冬复来”[4](《明史·外国列传》)。 这是又一条优待外国留学生的制度。《琉球国志略·封贡》载:该年,“诏遣三五郎亹等归省,赐银钞、缎匹有差。会世子武宁遣使入贡,偕寨官子麻奢理、诚志鲁二人入监。三五郎亹复与俱来,请卒业。太祖许之,仍赐衣巾靴袜。”同年,中山“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鲁妹二人,先后来肄业”[4](《明史·外国列传》)。 这条材料说明,明朝初年已有外国女留学生来华学习汉语(注:或以为姑鲁妹的“妹”系谐音,而非女性,说诚可通,然则女官生的“女”又如何解释呢?因此,笔者坚持认为姑鲁妹为女性。),而此前史籍中尚无中国政府招收外国女留学生的记录--梁释慧皎《高僧传》中虽有师子国(今斯里兰卡)多名比丘尼于刘宋时来建业(今南京)学习汉语和佛法的记载,然均非政府所遣。姑鲁妹在中国大约学习了一年左右,因为洪武三十一年(1398)中山王的贡使来华时,她曾经“以昔常(尝)在京读书”而“偕入谢恩”[3](《琉球国志·封贡》)。
    永乐三年(1405),“山南遣寨官子(按:名李杰)入国学。明年,中山亦遣寨官子六人(按:其中一人名石达鲁)入国学。”[4] (《明史·外国列传》)永乐八年(1410),“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国学。赐巾服靴绦,衾褥帷帐。已复频有所赐。”[4] (《明史·外国列传》)对明成祖这种格外优待琉球学生的做法,当时的礼部尚书吕震认为超过了历史上的唐太宗而嫌过分,他说:“昔唐太宗兴庠序,新罗、百济并遣子来学。尔时仅供廪饩,未若今日赐予之周也。”成祖回答说:“蛮夷子弟慕义而来,必衣食常充,然后向学。此我太祖美意,朕安得违之?”[4](《明史·外国列传》)见解显然高出吕震一筹。
    永乐九年(1411),中山遣使祝贺元旦,“偕王相子怀德、寨官子祖鲁古入监”[3](《琉球国志·封贡》)。永乐十一年(1413), 中山遣使贡马,又“偕寨官子邬同志久等三人(原注:一作“三十人”)入监”。其年,模都古等三名中山学生奏启归省,永乐皇帝说:“远人来学,诚美事;思亲而归,亦人情,宜厚赐以荣之。”于是,“赐衣币及钞为道里费,仍命兵部给驿传。留学者皆赐冬夏衣。”[3] (《琉球国志·封贡》)永乐十二年(1414),明皇太子“赐琉球生益智每等二人罗布衣等物,从人皆有赐。太宗赐邬同志久等三人衣钞。”[3] (《琉球国志·封贡》)永乐十四年(1416),又“赐琉球生夏衣”[3] (《琉球国志·封贡》)。
    关于永乐间琉球向中国派遣留学生一事,《咸宾录》也有简略记载:永乐中,“中山王遣子侄及其陪臣子弟入国学。上喜,礼遇独优,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还说:“中山王思绍遣使入贡,表言:‘长史王茂(按:王茂,《琉球国志略》与《中山传信录》作“程复”),中国饶州人也,辅臣祖察度四十余年,不懈于职,今年已八十,请命还乡。’从之。”[10](琉球)该表文写得通顺流畅,足以代表当时琉球的汉语写作水平;而王茂在琉球任要职多年,则又表明琉球对中国人的倚重与信赖。
    其实,明朝赐闽人予琉球,并非始于永乐皇帝。《中山传信录》卷三载:万历三十四年(1606),琉球王遣使来明,“奏云:‘洪(武)、永(乐)间,赐闽人三十六姓,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朝贡之司;习海者授通事,总为指南之备。今世久人湮,文字音语,海路更针,常至违错。乞依往例更赐。’事下礼部,寝之。”据此,知明太祖时于琉球便有闽人之赐。这些闽人,子承孙继,久居琉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保持着说汉语、习汉字的传统,而且也是汉语汉字的重要传播者。《中山传信录·官制》说:“久米三十六姓,皆洪永两朝所赐闽人,至万历中,存者止蔡、郑、梁、金、林五姓。万历三十五年,续赐者阮、毛两姓。每姓子孙皆不甚繁衍。……今阅九姓世谱中,多读书国学及充历年贡使之人。”同书卷五《取士》说:“久米村皆三十六姓闽中赐籍之家,其子弟之秀者,年十五、六岁,取三、四人为秀才。其十三、四不及选者,名若秀才,读书识字。其秀才,每年于十二月试之,出《四书》题,令作诗一首,或八句,或四句,能者籍名,升为副通事,由此渐升至紫金大夫(紫金大夫亦称曰亲方)。此为久米子弟入仕之始。”本文前所引《官话问答便语》也说:“明朝洪武年间,(中山)国王具表申奏朝廷,求为教导。洪武帝命拨闽人三十六姓,往敝国教人读诗书,习礼数,写汉字,设立圣庙学宫,与中国俱是一样。我国王念他有功,又是汉人,遵圣朝之意,授以妻室,生育后嗣,世代子子孙孙,都赐他秀才,读书出仕,与国王办事。”[2](P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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