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5月,顾颉刚发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①,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理念,认为中国古籍中关于尧、舜、禹“圣王”事迹的记述都不可信,乃出于后世的层层迭加。对这些圣王其人的有无,也做出质疑和否定,这立即激发了学术界的辩论。在多篇反驳顾颉刚的文章中,青年学者张荫麟(1905~1942)的文章主要不是讨论上古史的具体问题,而是直接否定顾颉刚的研究方法,提出了历史考订是否可以运用所谓“默证”方法的问题,这已经涉及史学方法论的理论层面。由于顾颉刚及“古史辨”派学者没有答辩,这项公案之是非曲直,尚未明正,故本文加以研判,以澄清八十年来相关领域的混沌认识。 一 张荫麟关于“默证法”的发难及其影响 顾颉刚发起疑古考辩的主要思想方法,是尽量全面地清理中国古籍关于上古历史的记载,排列这些记载文献产生的时间顺序,发现越是后出的古籍,记述的上古历史越是久远,记载的情节也越是丰盛,因此,这样形成的古史乃是累加而成,其真实性大可怀疑,遂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这个理念。顾颉刚具体地考察尧、舜、禹问题而指出:从《诗经》等书籍来看,中国上古最早的圣王是禹,西周时还没有黄帝、尧、舜的观念。而“商族认禹为下凡的天神,周族认禹为最古的人王”。到春秋时期的《论语》中,出现了尧舜,并且居于禹之前,“但尧与舜、舜与禹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提起”,更没有把禹与夏代联系起来的记载。《论语》之后,才出现尧与舜的翁婿关系,尧、舜、禹之间第次的君臣关系②。自战国以降,在尧、舜之前又加上了许多古帝王,同时大禹也被安排成了夏代的创始国王③。这是顾颉刚最初做出古史考辩的部分结论,已经体现出严密的系统性,每一论点都不仅列举大量的史料,而且更要指明某一时期的古籍并无哪种记述,其全面考察和疏理历史的特征十分明显。由于观点的惊世骇俗,立即引起了学术争辩,而论敌如刘掞藜等人,主要反驳顾颉刚对一些具体史料做出的解析,其中某些见解甚至得到顾颉刚认可④,但并不能动摇“古史是层累地造成”这个系统的整体性认识。此后将届两年,张荫麟发表《评近人对于中国古史之讨论》⑤一文(以下简称“张文”),其中也反驳顾颉刚对具体史料的解释,却不是分散地纠摘罅隙,而体现于一个总的宗旨,即试图从根本上否定顾颉刚的研究方法。 张荫麟认为:“吾观顾氏之论证法几尽用默证,而什九皆违反其适用之限度。”为此他搬出西方的论著《史学原论》作为理论依据,文章提出:“因某书或今存某时代之书无某史事之称述,遂断定某时代无此观念,此种方法谓之‘默证’。默证之应用及其适用之限度,西方史家早有定论。”接着他对《史学原论》原文予以引录⑥,其要点可以归结为以下二项: (1)运用“默证”方法的思想根基和出发点,是“其中实暗藏一普遍之论据曰:倘若一假定之事实果真有之,则必当有纪之之文籍存在”。即凡使用默证法,都是设想凡事皆会记载,并且凡记载都会留存。这个前提当然不可能成立,由于“古事太半失载,载矣而多湮灭”。默证法似乎毫无现实基础而且不合逻辑,已经从根本上被否定。 (2)否定了“默证”的合理性之后,又自相矛盾地规定了两个适用条件,其一是没有记述某事的载籍,其作者“立意将此类之事实为有系统之记述,而于所有此类事皆习知之”。其二是“某事迹足以影响作者之想象甚力,而必当入于作者之观念中”。就是第一要证明作者立意记述这类事件,并且完全了解此类事件;第二是该事件是一桩影响力很大的事件。 张荫麟随即对照上述理念,评议顾颉刚的观点并加以指责。顾颉刚因《诗经》以及同时期成文的《尚书》篇目,均仅记述禹,并未提到尧、舜,从而断言“禹先起,尧、舜后起,是无疑义的”。张文先以《诗经》等书没有责任记述尧舜之事,从总体上反驳顾颉刚,随后又以“夏禹史迹辨正”、“尧舜史迹辨正”两个专题,继续反驳顾颉刚对史料的解释和指责他滥用默证法。其中关于史料解释的驳议,学术理性远不及同样反驳顾颉刚的刘掞藜等人,其杀手锏还是默证法的适用度问题。而法国人19世纪末发表的主张⑦是否完全正确?张文是什么学术水平?非三言两语所能剖析,这里先略述张文在学界的影响。 张文发表之后,顾颉刚等人未作反驳,这与对待刘掞藜之文区别明显,顾颉刚对刘文是既有反驳,又有肯定,如前引《讨论古史答刘胡二先生》一文。为什么对张文不当即予以回应呢?事过八十多年,我们只能根据该时情景做出几方面的估测:1.顾颉刚坚信自己研究方法总体上正确,对《史学原论》的观点很不信服,但所谓“默证”乃史学方法论的理论问题,顾颉刚尚未做好这种理论论辩的准备。2.工作极其忙碌,正在研究重大问题,因而虽在《古史辨》第一册附录中预告将于第二册发布《答张荫麟先生》,但终归未能成文。3.知张荫麟为年轻学子,认为不必痛加回击,可静待其觉悟。按顾颉刚一向爱惜和提携青年才俊的作为,完全可能产生这种心态。后来,张荫麟不仅与顾颉刚关系较好,甚至历史观点也日益靠近。此在后文还将叙述。4.实际欲准备回答张荫麟时,发现张文对具体问题的论议十分浅陋,不值一驳,故收录其文于《古史辨》第二册,认为读者会很容易辨别是非,不屑于再写反驳之文。 综合揆度,上述第2条应为次要因素,第3条是以后不再追究批驳的原因,而不是当时不予以回应的打算,因为顾颉刚曾经准备答辩。第1、4条的结合,才构成顾颉刚未作回应的主要原因。关于第4条,这里有必要先举出一例辨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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