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氏对于新旧史料之互相为用,更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必于旧史料有工夫,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必于新史料能了解,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实是史学进步的最要条件;然而但持新材料,而与遗传者接不上气,亦每每是枉然。从此可知抱残守缺,深固闭居,不知扩充史料者,固是不可救药之妄人;而一味平地造起,不知积薪之势,相因然后可以居上者,亦难免于狂狷者之徒劳也。”(30)显然,傅氏更加注意新、旧史料的有机结合,其和王国维先生“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31)的学术旨趣相比,更显出其独到的学术思想。诸如齐侯鎛钟虽为春秋中期之器,傅氏以为器铭所记传说“必古而有据”(32),他结合传世文献和钟铭记载,以证“成汤实际灭夏桀而居其土”。(33)傅氏善于通过新、旧材料比较,寻找出文献记载的破绽。如《论所谓五等爵》一文,傅氏举余永梁《金文地名表》,“以见杜说与金文相差”(34),以证文献所记“五等称谓之分配颇现淆乱”。(35)显然,傅氏正是通过对新、旧材料之互相为用,“扩充史料”,“促成史学之进步”。(36) 第二,重视语言学的辅助作用及自然科学知识和方法理论的借鉴运用。语言学在古代又被称为小学,曾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有的学者指出:“清、近代在文字、音韵、训诂方面的研究不仅超过前人,而且已达到科学的高度。这是本时期古文献学达到空前水平的基本保证。”(37)“以声音文字为本”(38)是清代学者治小学的最主要方法。傅氏在高度重视史料的收集、鉴别与应用的同时,亦高度重视语言学在古史研究过程中的辅助作用。诸如他考察殷之地望,在高诱《吕氏春秋·慎大》注的基础上进一步讲道:“殷即郼,郼、韦、卫三字当一字之异体。今能寻卫、韦之所在,则殷土之原来地望可知。”(39)又云:“殷、兖(古作沇)二字,或者也不免是一词之变化,音韵上非不可能。此说如不错,则殷、衣、韦、郼、卫、沇、兖,尽由一源,只缘古今异时,成殊名耳。”(40)在此基础上,傅氏推知“成汤以前先公发祥自北而南之迹”。(41)随着田野考古工作的全面展开与商史研究的益趋深入,傅氏的以上推论由于逐渐得到考古学资料的印证而逐步为学术界所普遍认可。目前,不少考古学家赞同将先商文化探索的目标集中于豫北、冀南地区的下七垣文化并由之上溯。自上世纪80年代偃师商城发现以来,多数学者主张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始建和使用时期的商文化即早商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文化逐渐融合,最终以下七垣文化因素为主导,形成内涵丰富且统一、和谐,步入成熟形态的早商文化。”(42)由此可见,傅氏结合语言学材料推论“成汤以前先公发祥自北而南之迹”,方法颇为科学。又如,傅氏从语言学角度立论:“宋为商之转声,卫之名卫由于豕韦”(43),推论周初宋、卫“此两处人民之为殷遗”。(44)傅氏怀疑文献所记五等爵的真实性,对所谓“爵”名进行分析。其从音韵学角度举证:“公,兄,君,尹,昆,翁,官,哥,皆似一名之分化者”(45),其从金文、甲骨文“子”字字形、字义推断:“今作子者借字也。”(46)由于获得语言学材料的侧证,从而大大增强了以上推论的说服力。 傅氏对语言学材料的运用,一反以往学者滥用声训之弊,诸如他推测“济河流域中以薄或博命名者,尚有数处,其来源虽有不可知者,然以声类考之,皆可为亳之音转。”(47)他详细论及:“‘亳’、‘薄’二字,同在唐韵入声十九铎,傍各切。‘博’亦在十九铎,补各切。补为帮母之切字,傍为并母之切字,是‘毫’、‘薄’二字对‘博’之异仅在清浊。蒲姑之‘蒲’在平声,然其声类与‘毫’、‘薄’同,而蒲姑在《诗·毛传》、《左·杜注》中作薄姑,则‘蒲’当与‘薄’通。又十八铎之字在古有收喉之入声(-k),其韵质当为ak,而唇声字又皆有变成合口呼之可能,是则‘蒲姑’两字正当‘亳’之音转。亳字见于殷虚文字,当是本字,(殷墟卜辞类编)五卷十五叶)博、薄、薄姑等,为其音转,以声类韵部求之,乃极接近。”(48)尽管傅氏从声韵学角度对以上文字作了颇为准确的推断,但他仍实事求是地讲道,以上推论仍是“非未能证明之假设”(49),显然,傅氏仅仅将语言学材料作为古史研究的辅助手段,而并非直接证据。又如,傅氏由“燕字今经典皆作燕翼之燕,而金文则皆作郾”(50)推论周初燕国“则与今河南之郾城,有无关系,此可注意者。”(51)显然,傅氏在材料并不充分的情况下,并没有将以上推论作为“定论”。又如傅氏注意到《诗·鄘风·鹑之奔奔》诗句中“君兄相易”现象,进一步讲道:“其义固已迫近,而考其音声,接近尤多。”接着他从音韵学角度进行细致推论:“广韵,君,上平二十文,举云切;兄,下平十二庚,许荣切。再以况贶诸字从兄声例之。况贶均在去声四十一漾,许访切,似声韵皆与兄界然。然今北方多处读音,况贶诸字每读为溪纽或见纽,而哥字之音则见纽也。(唐韵,哥,古俄切。)诗以强兄为韵,则兄在古邶音中,必与强同其韵部。”(52)尽管以上论析,颇为严密,但傅氏仍以为“此在今日虽不过是一种假设”。(53)傅氏对语言学材料的运用,恰到好处,然而以其论证古史,则仍保持存疑态度。傅氏始终将语言学材料作为古史研究的辅助材料,其对语言学材料的运用,显然比同时期有的学者“穿穴证会”,“每每凭了孤证,便作结论。如根据了厉之与烈,界之与厉,皆以声转相通的原则,即断定介休的界山为烈山氏原住的地方”(54)的做法,显然要科学理性得多。 傅氏亦高度重视自然科学知识和方法理论的借鉴运用。傅氏曾强调:“著史的事业之进步,在于由人文的手段,变做如生物学地质学等一般的事业。”(55)傅氏讲道:“现代的历史学研究,已经成了一个各种科学的方法之汇集。地质、地理、考古、生物、气象、天文等学,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问题者之工具”(56),主张“将历史学语言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57)在以上学术思想的指导下,傅氏在古史研究中,高度重视自然科学的知识和方法理论的借鉴作用。诸如傅氏在《夷夏东西说》一文总结部分,用了大量篇幅论述黄河下流及淮济流域一带,和太行山及豫西群山以西的地域之间“根本的地形的差别”(58),并详细比较了东部平原区与西高地系自然环境的差异,进而论及“因地形的差别,形成不同的经济生活,不同的政治组织”(59),以证“古代中国之有东西二元,是很自然的现象。(60)又如傅氏认为,“以祝融为宗神宗祖之诸姓,虽在夏商起来之前占据中原,但毕竟是和南方有牵连的民族,曾在中原过其林隰生活(Jungle Life)。或者黄河流域林木之斩伐,天气之渐趋干燥,正是使他们折而南退的大原因,不仅是夏商的压迫而已。”(61)傅氏以上推测,为中国上古时期族群流徙探究,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参考价值。关于中国青铜器的早期制作,傅氏曾注意到:“青铜器制造之最早发端固无理由加之中土,然制作程度与数量能如殷墟所表见者,必在中国境内有长期之演进,然后大量铜锡矿石来源之线路得以开发,资料得以积聚,技术及本地色彩得以演进,此又非短期所能至也。”(62)以此和殷商文字为证,以证殷墟文化“乃集合若干文化系以成者”,“其前必有甚广甚久之背景”。(63)为进一步解释殷商以前,黄河流域及其邻近地带中,“不止一系之高级文化,必有若干世纪之历史,纵逾千年”(64)之论点于考古资料方面的疑难,傅氏以为:“或以为夏代器物今日无一事可指实者。然夏代都邑,今日固未遇见,亦未为有系统之搜求。即如殷商之前身蒙亳,本所亦曾求之于曹县、商丘间,所见皆茫茫冲积地,至今未得丝毫线索。然其必有,必为殷商直接承受者,则无可疑也。殷墟之发见,亦因其地势较高,未遭冲埋,既非大平原中之低地,亦非山原中之低谷,故易出现。”(65)傅氏从地形、地势角度,推论诸如蒙亳“尚未得丝毫线索”,是有道理的,其从反证角度为殷墟文化“乃集合若干文化系以成者”。殷商以前,黄河流域及其邻近地带中,“不止一系之高级文化,必有若干世纪之历史,纵逾千年”等论点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总之,傅氏对自然科学知识和方法理论的借鉴运用,大大开阔了古史研究的视野,拓展了研究领域,对于传统史学方法论的现代转型与跨文化视野下传统历史考据学向文化阐释学的变革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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