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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东西方封建城市的特点(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社 吴世荣 参加讨论

西欧中世纪农奴新建的城市取得了城市自治权,绝非偶然,它有其历史渊源和现实条件。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象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20)这就是说,西方封建城市市民要创造自己的历史既离不开历史传统的继承性,又离不开当时遇到的条件。开拓西方中世纪城市的庄园逃亡农奴是古代日耳曼马尔克公社成员的后裔。马尔克公社民主自由制度的传统不仅没有被农奴忘掉,而且把它带进了城市。西欧中世纪的土地归封建领主所有,号称“没有无领主的土地”。新建的城市都在封建领主的地上,既受到领主的管辖和掠夺,又激起市民对领主的斗争。城市市民为求得生存和经济上的发展,掀起了市民运动,开展了反抗领主的斗争。市民反抗领主的斗争,随着市民阶级的形成和状大,逐渐走上联合斗争的道路,以争取城市自治权为目的。其斗争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用金钱向封建领主赎买得到城市的自治权;第二种是用武装和封建领主斗争夺得了城市自治权;第三种是以金钱和武装斗争相结合的方式与领主斗争终于取得了城市自治权。西欧封建城市经过与封建领主斗争不仅使一批城市取得了自治权,而且有一些城市,如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米兰、比萨等城市在取得自治权的基础上,还取得了对周围农村区域的统治,发展成为独立的城市共和国,对外有宣战和媾和之权。
    西方封建城市有了自治权,封建领主无权干涉城市的内政,市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得到城市机关的保护,市民获得了自由。从封建庄园逃出的农奴只要在城市住了一年零一天,就取得了市民的合法身份,成了自由人。中世纪的德国流行着一句谚语:“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自治城市的兴起,对处于封建压迫下的庄园农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庄园农奴纷纷逃向城市,使城市人口不断增加。
    三、东西方封建城市的作用不同
    东方封建城市的再一特点是起了封建堡垒的作用。这是由前二个特点发展的结果,又是东方封建制度长期存在和解体晚的重要原因之一。东方封建城市的堡垒作用有三:
    (一)它是封建统治的神经中枢,是发号施令的中心。东方封建国家,地权集中,王权强大,皇帝一人独揽大权,皇帝的话就是法律。大小官员由皇帝任命,官员的命运取决于皇帝的喜怒哀乐。皇帝意志高于一切,任何人不得违抗。整个国家是皇帝的天下,皇帝是国家的主人,县令也称为地方的“父母官”,或民之“父母”。统治者个人有绝对的权威,在部门或地方是长官命令决定一切。“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21)。列宁说:专制主义就是“一人独裁的政权”(22)。这是东方专制主义的鲜明特征。东方封建专制主义者在城市设置各级政权机关,通过城市层层统治机构,发号施令,统治国家。
    (二)国家操纵城市经济大权为封建政治服务。东方封建城市有一些工商业,也出现一度繁荣景象,但城市主要工商业为国家操纵,不能独立自由发展。拜占廷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的丝织品盛名欧洲,但由国家经营,最大的丝织品作坊设在皇宫,产品大部分供宫廷贵族、各级贵族和官吏使用外,小部分才在国内外市场出售。中国城市的主要手工业都为官办,产品供统治阶级和军队之用。官府控制下的手工业者,处于半农奴的依附状态,例如唐代官办的手工业劳动者,除少数官奴婢和刑徒之外,其余全是征发民间的工匠和农民(23),他们与政府的关系是强制性的奴役关系。
    (三)重农抑商,压制市民的商业活动。重农抑商,本是东西方封建国家经济的根本准则。而西方由重农抑商转为重商主义较早,但东方则无转变。东方封建诸国中,尤以中古中国执行重农抑商政策最为突出。秦朝在商鞅变法后就实行“上农除末”,汉初文景之治就是重农抑商。这一经济政策一直为中国各封建王朝所沿袭。中古中国长期把人分为四等,即士、农、工、商四个等级。“士”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官吏。除士外,农为上,工为次,商为下。封建官府令商人注入市籍、其身份与“罪谪”相同。汉代规定:重要物资由国家专卖,不准市民经营;不准商人坐车、穿丝绸衣服;不准带武器;不准商人子女做官。十五、十六世纪、西方许多国家封建制度已经解体,资本主义已经成长,而东方封建大国清王朝还在重农抑商,鄙视城市工商业活动。一七二七年五月,清雍正皇帝下达的手谕还说:“朕观四民之业,士之外农为最贵,凡士工商贾皆赖食于农,以故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商皆其末也。”(24)由于中国封建统治者始终压制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使城市富商把利润、资本购置田产,进入豪门巨室之列,商业利润转化为地租,地租又转化为商业利润,形成商人、地主、官僚三位一体的中国封建政治,维护了单一的小农经济,巩固了封建经济基础。中古中国的重农抑商之策,不仅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而且也影响东亚一些国家。幕府统治下的日本,学习中古中国的重农抑商之策,在日本社会也有“四民”之分。
    东方封建国家以城市为神经中枢、发号施令,操纵城市经济服务于封建政治;以重农抑商之策压制市民的商业活动,使市民力量始终弱小,市民运动难于开展,工商业发展受到打击,资本主义萌芽受到扼杀。这些事实说明,东方封建城市始终起了维护封建统治的堡垒作用。
    西方封建城市则与东方封建城市的作用相反,它不是维护封建统治的堡垒,而是资本主义成长的温床。
    西方封建城市由获得自由的农奴重新建立,并取得了城市自治权,因此,它成了封建经济、政治的对立物而分化瓦解着封建制度。
    首先:西方封建城市是工商业城市,经济意义大于政治意义。城市市民既是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又是商人。他们的生产单位是作坊,其主人是行东又称师傅。行东、家属、帮工和学徒一起劳动制造同一产品。学徒从师学习期满后以帮工身份为师傅工作几年。帮工期满经过行会考试合格可升为行东,独立开设作坊,自行开业。手工业者为保护自身利益,同一行业组成了行会。行会是同城市同时出现的。行会规定会员作坊的人数、学徒期限、产品质量及原料分配等。行会还组织自卫队,对防止外来竞争、保证生产稳定、工具改进、产品质量的提高都有积极、进步的作用。
    其次:城市有了自治权,保护了市民工商业的发展。城市为保护工商业发展,就地规定了市场法。市场法规定:不许在市场上侵犯商人的商品;债权人无权索取市场商人的商品;凡在集市期间犯罪者加重惩罚。市场法保证了城市工商业免受封建领主和骑士的侵犯,有利于城市工商业的发展。
    城市商人为保护自己和发展对外贸易,分别建立了商人公会和城市同盟。十二世纪,佛兰德尔南部十七个城市建立了汉萨同盟。十四世纪时,参加汉萨同盟的城市已达八十余个。汉萨同盟有强大的经济力量和独立的军队。它干涉一些封建国家的政治,促进了城市商品货币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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