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心主义与世界史分期(2)
二 欧洲中心主义在世界史分期的问题上,主要表现为以欧洲史的分期格局作为全人类历史的分期格局。 欧洲中心主义的世界史分期法,集中表现于所谓“三分法”上,即把人类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近代三大历史时期。其中“世界中世纪”这个历史时期最为关键,它是“三分法”分期结构中联结世界古代史和世界近代史的中心环节。因此,我们讨论欧洲中心主义的世界史分期法,不能不首先把注意力集中于“世界中世纪”这一概念。 “中世纪”这个词最早出现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一些思想家的著作中。十五世纪末,罗马教廷显宦弗拉维奥·比昂多写了一部《罗马帝国衰亡史》,其中也使用了“中世纪”这个词。比昂多推崇希腊、罗马古典文化,他把自己所处的时代当作希腊、罗马古典文化复兴的时代,认为介于古希腊、罗马与文艺复兴时代这两个文化高峰之间的一千年是文化衰落时期。后来西欧史家普遍把欧洲历史上这一特定时期叫做“中世纪”,或“文化中断”的时代,甚至是“黑暗时代”(特指五世纪末到十世纪末)。 根据“中世纪”一词的特定含义,不难看出,它不但专指漫漫的历史长河中的一定时期,而且仅仅适用于一定地区,即欧洲,尤其是它的西部。但是这一术语产生后,一些持欧洲中心主义观点的西方历史学家将它运用于世界史。十七世纪末,德国史学家克里斯托夫·凯勒在他的《世界史》一书中,第一次将世界史划分为古代、中世纪和近代三个部分。从十八世纪末以迄于今,凯勒的世界史分期法为西方史家普遍采用。本世纪以来,人们熟悉的《剑桥古代史》、《剑桥中世纪史》、《剑桥近代史》以及《新编剑桥近代史》就沿袭了凯勒的三分法。美国史学家斯温更明确地宣称:“‘中世纪’这个词,通常是用来指从西罗马帝国崩溃到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开端这个时期”,即“古典文明过渡到近代”的时期,“这不仅适用于西欧部分,而且适用于世界上其它部分的文明中心”(18)。这可以代表西方史学界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 苏联史学界在运用唯物史观研究世界史方面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对世界史分期上的资产阶级观点也作过一些批判,但是在具体划分世界历史的大时代时,却未能摆脱西方传统分期法的体系。茹科夫院士试图对由古至今的人类历史按照社会经济形态进行统一分期遇到极大的困难。他注意到世界各地区或国家由一种社会经济形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具体历史时间不一致,很难在分期的问题上使它们完全一致起来。他正确地认识到,社会经济形态不是世界史分期的“唯一标志”(19)。遗憾的是,他未能从客观历史实际出发,进一步寻求科学的分期方法,所以最终只得宣布:“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史“不拒绝采用传统的、假定的古代、中世纪和近代的历史分期。”(20)由他担任总编辑的苏联科学院《世界通史》(十卷本)保留了这个分期法(21)。苏联的其它世界史著作也普遍采用上述分期法和“中世纪”这个术语。例如,科斯敏斯基院士写道:“西罗马帝国灭亡于五世纪末。罗马奴隶占有制社会为奴隶、隶农的革命和蛮族的入侵所摧毁。这就在人类历史上结束了一个巨大的时期--古代世界史,而开始了第二个巨大的时期--中世纪史”(22)。《苏联历史学全书》也以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作为划分世界古代史和中世纪史的界标(23)。这样,苏联世界史界虽然试图以唯物史观对世界史进行科学的分期,但是说来说去,兜了一个圈子,最后还是回到了西方传统的格局。 中国的世界史学,新中国成立以前照搬西方著作。新中国成立后又受苏联史学的影响,迄今仍然没有完全脱离苏联的分期框架。 综上观之,这种带有欧洲中心主义思想烙印的世界史分期法,显然是国际史学领域内的一种长期流行病,蔓延甚广,影响较深。以下试就这个三分法,尤其是它的中心环节--“世界中世纪史”的说法,提出一些初步意见。 一、以公元476 年前后西罗马帝国衰亡为“世界中世纪史”起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西方史家一般以西罗马衰亡为“世界中世纪史”的开端(24)。这个分法是偏重于从文化上着眼的,理由是自此以后,欧洲出现了大约一千年的文化衰落或“文化中断”时期,已如上述。姑勿论以文化兴衰作为划分历史时期的主要标志是否合理,也不谈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发生“文化中断”之说是否完全正确。即或有之,那也仅是欧洲的特有的现象。例如,恰恰在公元476 年以后一千年的欧洲中世纪时期,中国虽然经过一些内乱及外患,但是它的经济文化总的来说正处于高度繁荣昌盛之际。韦尔斯写道:“在唐初诸帝时代,中国的温文有礼、文化腾达和威力远被,同西方世界的腐败、混乱和分裂”形成“鲜明对照”,“中国确实在一个长时期内保持了领先的地位”(25)。当代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巴勒克拉夫指出:唐、宋时期,中国的“科学和技术远盛于同时代的欧洲,在这整个期间,中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中国的文化是世界上最光辉的”(26)。李约瑟也说:中国“在公元三世纪到十三世纪之间保持了一个西方所望尘莫及的科学知识水平。”(27)可见在公元476年以后,中国并没有出现过什么欧洲式的长期文化衰退。同一时期,阿拉伯帝国创造了伟大的文明,无论在科学、建筑或艺术领域内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印度笈多王朝以梵文文学为代表的文化也达到了极盛时期。因此,约翰·波尔正确地指出:“从世界史来考虑,欧洲叫做黑暗时代的时期根本就不黑暗,主要是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时期。”(28)既然公元476 年以后欧洲以外的地区没有出现“文化中断”的现象,甚至是情况恰恰相反,那么即使按照文化兴衰来分期,标志欧洲“文化中断”起点的公元476年,也只能作为欧洲中世纪史的起点,不能作为“世界中世纪史”的起点。 苏联史学界认为新制度首先在一国胜利是世界进入新的“历史时代”的标志,并以此为标准来论证西罗马帝国灭亡是“世界中世纪史”、即全世界封建社会史的开端。这样的解释也是缺乏事实根据的,是自相矛盾的。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封建社会的国家。这一点,苏联多数学者也是承认的。茹科夫说:“由奴隶占有制到封建制的过渡最先发生在古代中国”(29)。苏联科学院《世界通史》第三卷也写道:“依据事实,在亚洲,首先是在中国,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开始发展比欧洲各国要早”(30)。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以西罗马灭亡为“世界中世纪史”的起点呢?苏联学者口口声声讲要以“由一个社会经济形态向另一个社会经济形态革命过渡”的“重大历史事件”,即“新制度在先进国家的胜利”作为划分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史的界限(31),难道封建制度在中国的首先胜利不能说是“新制度在先进国家的胜利”?由此可见,以西罗马灭亡作为“世界中世纪史”的起点是完全讲不通的,因为它不符合历史实际。苏联史学界坚持要这样分期,结果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深深地陷入分期原则与分期实践的自相矛盾之中而不能自拔,仍然没有摆脱欧洲中心主义的羁绊。 二、“世界中世纪”这个概念完全不能成立。 不仅公元476年前后不能作为“世界中世纪史”的起点,就是“世界中世纪史”这个说法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如前所述,从“中世纪”这个概念的起源看,它本是专指欧洲的一个历史时期,有特定的历史的、地理的内涵。当时世界其他各地并不存在和欧洲一样的“中世纪”,因而绝不能纳入“中世纪”这个范畴。以“中世纪”作为世界历史的一个时期,实际上和“世界战国时期史”、“世界阿拉伯帝国时期史”、“世界印加帝国时期史”的说法一样不伦不类,滑稽可笑。无怪乎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中世纪”这个说法不适用于世界史。例如,1964年出版的《英国大百科全书》写道:“如果我们把我们的偏见扔到一边,那么中世纪就是自罗马帝国崩溃以后欧洲人、尤其是西欧各民族历史上的一个时期。”(32)《新哥伦比亚百科辞典》也明确指出:“中世纪”是“欧洲历史的一个时期”(33)。《泰晤士世界历史地图集》也说:“中世纪”这个词“对欧洲史是合适的,但对更广阔的世界史来说则没有什么意义”(34)。苏联学者康恩也写道:“中国没有过像罗马帝国崩溃那样的浩劫,如果把‘中世纪’这个概念应用到中国历史上,又表示什么意思呢?”(35)就连茹科夫也说:“‘中世纪’这个术语只是运用于欧洲才有意义”(36)。可是他仍将“中世纪”这个概念运用于世界史,令人十分费解。波兰历史学家兼外交家罗津斯基在所著《中国史》一书中拒绝使用“中世纪”这个词,并写道:使用“中世纪”这个词于中国史,就是“企图把中国的历史进程强行纳入纯欧洲历史编纂学的惯例,而不是纳入世界性的体例”;世界“中世纪”这个说法“纯粹是欧洲中心主义所特有的措词”(37)。罗津斯基的意见是完全正确的,说明人类历史上从来不存在“世界中世纪史”这个东西,它压根儿就是欧洲中心主义的一个虚构。 此外,苏联和西方学者把西罗马灭亡以前的人类社会史统统叫做“世界古代史”也是值得研究的。西罗马灭亡只是地域性的纯欧洲的历史事件,而不是真正世界性的事件。西罗马的灭亡仅仅标志着欧洲(尤其是西欧)一个历史时期的结束,不能作为划分世界历史时代的标志。 综上所述,在传统的世界史三分法中,以西罗马灭亡为世界古代史下限的说法不能成立;所谓“世界中世纪史”,在历史实际进程中并不存在。这说明传统的欧洲中心主义的“三分法”存在着重大缺陷,应该加以根本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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