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幕府政治浅论(2)
关于幕府政治的性质,国内外学者见解不一。 不言而喻,“镰仓殿”、“室町殿”将军是封建武士最高首领,幕府的最高统治者,实质上行使国家权力的专制君主。由于幕府时期是朝廷公家政权与幕府武家政权并存--二元政治体制,致使日本幕府政治具有不同于一般国家封建政治体制的复杂性与特殊性。 如前所述,古代天皇制君主专制统治至平安时期摄关政治以来,即告一段落,皇权旁落,天皇仅是名义上的君主,“万世一系”皇统,只不过是政治上的装饰品或家谱而已。日本就是在封建割据时期,亦未出现西欧式的贵族民主制或等级君主制政治体制,而是形成了日本独特的公私双重体制政权。从两者关系而言,幕府是作为公家政权的对立政权而出现,并压倒公家政权而构成为封建国家主体的⑦。至于认为幕府与公家,同寺社、摄关家一样,均属权门,构成“权门体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应从包括所有武士、贵族等统治集团在内的国家机构整体进行考察⑧。但是,纵观从摄关政治到幕府政治时期,尽管存在其他“权门”,基本上仍是以公家为一方,以摄关家、武家为另一方。因此,“权门”各家势力消长,在幕府时期,仍以公武为矛盾的两个主要方面。何况公武双重政权,并不是公武始终势均力敌,平分秋色的。总的朝幕关系,可以说是幕府武家势力基本上占据优势,朝廷公家处于劣势地位。承久之乱(1221)、“建武中兴”(1334-1335)与南北朝对峙,可以视为公武对立、较量的产物。如果说镰仓、室町幕府时期,举凡国内外大事,幕府仍需要奏请朝廷,公家尚保有形式上的敕准权,而至江户幕府时期,这种形式上保留的政治权力也不存在了。 御家人制度是幕府政治的主要支柱,由于是以家族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来的牢固的主从关系而与西欧以契约关系建立起来的较为松弛的主从关系--“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不同。其次,由于武士团与土地相结合,并伴随国衙领的庄园化,逐渐成为庄官与在乡领主。加之经常介入中央、地方政治斗争,经济、政治力量膨胀,成为举足轻重的实力集团。其中,如依赖于皇室、公卿贵族的桓武平氏、清和源氏即为其典型代表,具有明显的依赖性和保守性。 另外,在上述主从关系中,存在类似西欧的恩给制,但又不尽相同。在镰仓、室町时期,御家人通过受命“地头职”的间接形式,取得“本领安堵”、“新恩给与”,至江户时期才采取直接分封的形式。通过物领制管理御家人土地,禁止买卖、转让、外流。 室町幕府守护大名与国人相结合,不断地侵蚀庄园,促使庄园经济趋向解体。原来的庄园主、庄官、名主,逐渐为幕府守护大名、守护代所排挤。这种变化表明,从镰仓以来的庄园制经济,亦即从庄园领国制;室町的守护领国制、战国的大名领国制,在逐渐向江户的封建分封制过渡。这可能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日本有纯粹封建的土地所有权组织和发达的小农经济……为欧洲的中世纪提供了一幅更真实得多的图画。”⑨ 幕府针对上述情况,曾采取一系列抑制措施,缓和庄园危机,实际上无何收效。 室町幕府建立前夕,后醍醐天皇通过与护良亲王、楠木正成等密谋,企图消灭足利尊氏未果,朝幕关系恶化,形成“公武如水火”的紧张局势。至于建武政权,实际是公武对立的产物,由于其本身软弱无力,朝令夕改,缺乏政治生命力,必然是昙花一现的短命政权。这个由镰仓幕府向室町幕府过渡的“建武中兴”,无疑具有复古、倒退的性质⑩。对峙半个世纪的南北朝,则是公武对立斗争的继续,1392年,足利义满与后龟山天皇达成妥协,暂时实现了南北统一(11)。从南北朝至战国时期,战争频仍,室町幕府与战乱相始终,守护大名地位上升,如把守护视为分权封建势力,则室町幕府必然是守护的联合政权(12)。应仁之乱(1467)是守护大名矛盾对立激化的结果,此后即进入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的战国时期,战国大名摆脱幕府的束缚,互争雌雄,割据自立,以下克上,彼此兼并,以武力征服促进了统一,构成从封建前期向后期即幕藩体制过渡的转折,同时也标志着庄园制的最后解体(13)。 2 迄今,日本研究封建社会史仍以织丰时期为分界线,分为“中世”与“近世”两个阶段,此项分期虽无可厚非,但两者之间脱节,联系薄弱,亦属值得注意的问题。 战前,日本史学界根据其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的理解,认为日本封建制度带有亚细亚的停滞性,同时肯定日本封建制还具有父家长制残余的特点(14)。众所周知,关于封建制度的论争,曾构成二、三十年代日本史学界的研究中心课题之一。其中,涉及亚细亚生产方式、日本资本主义、天皇制与亚细亚专制、封建制的亚细亚停滞性,以及日本与西欧社会结构形态比较,日本社会发展的亚细亚畸形等问题(15)。 战后,日本在批判旧史观中,一些学者摒弃了停滞论,并展开了同改头换面的停滞论--“近代化论”的论争。在回顾与总结亚细亚生产方式论争的基础上,结合自我批评,首先批判了为帝国主义奴役亚洲各国人民服务的“亚细亚停滞论”,以及清算了有关其他史学错误倾向。 战后初期,在民主改革与民主运动推动下,日本史学界一时呈现学说林立,欣欣向荣的景象。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封建制领主制理论、庄园制封建说、南北朝封建革命说、太閤检地封建革命说--父家长奴隶制论等新见解(16)。封建制领主制理论主张:真正的中世封建制应是领主制。根据以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为基础的“总体奴隶制”的古代专制国家向中世领主分权制封建国家过渡的理论,提出了守护领--分权封建制--纯粹封建制的理论(17)。此项领主制理论,又可分为奴隶农奴进化说与小农经营农奴制分解说两派(18)。同时,结合摆脱“西欧中心史观”,批判了“脱亚论”与“亚细亚停滞论”(19)。庄园制封建说主张:封建制基本形态是庄园制。公家、武家、寺社是庄园领主,同时共同掌握国政而构成统治人民群众的“权门体制”。庄园制与权门体制是中世社会的主要特征(20)。南北朝封建革命说主张:应以封建小农的独立发展为社会历史的动力。平安、镰仓是父家长奴隶制,镰仓庄园制衰落,室町幕府形成是一次封建革命(21)。太閤检地封建革命说主张:中世幕府时期,庄园制社会是父家长制奴隶制,太閤检地是一次封建革命,“一地一作人制”的确立是封建农奴制确立的标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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