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虽然十六岁便离开了自己的故乡日内瓦,但是,他对日内瓦所发生的重大政治斗争一直表示了极大的关怀。开始时,他十分赞扬日内瓦共和国。他说:“我在研究良知对一个政府的制度所能提供的最好准则时,看到这些准则都为你们的政府所实行,我是如何地激动!”④又说:“为了在这里提出一个良好政府的经济制度,我常常把目光转向这个共和国政府。我荣幸地在我的祖国找到了明智和幸福的范例,我愿意看到这种明智和幸福在一切国家内盛行。”⑤后来,随着日内瓦政治斗争的激化和他的亲身经历,卢梭逐渐认识到日内瓦政治制度的一切缺陷,懂得了形式上的政治原理和残酷的现实之间的差别。可见,日内瓦共和国的演变、日内瓦激烈的政治斗争以及当时所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对卢梭社会契约学说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当时日内瓦虽然是共和国,在形式上日内瓦的最高权利属于人民会议,但实际上由少数工厂主和大商人控制的两个行政委员会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并且不受任何监督。他们越来越限制人民的权利,剥夺人民会议的立法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便不愿参加人民会议,并拒绝投票选举,同时为反对政府的倒行逆施,行私舞弊而进行了不懈的斗争。1734年3月,日内瓦公民举行了反对政府的示威游行。 在这次争取国家制度真正民主化的斗争中,日内瓦人民提出了人民政权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并在斗争中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人民主权的演说。同时,在日内瓦还流传着一些阐明民主思想的小册子。有一本匿名小册子明确地论述了全部主权都属于人民的观点。在另一本小册子即米歇所写的小册子里,尖锐地批评了日内瓦的国家制度,并对它提出公诉。这本小册子鲜明地论述了自己的观点:人民自己是最高的法官,人民可以废除行政委员会的任何决议。在另一个文件里还指出,权利的行使可以委托给个别机关,人民永远是主权的拥有者。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所有这些都对卢梭社会契约学说的形成以极大的影响。 十八世纪的法国是当时欧洲最典型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是小生产者占优势的国家。在法国的工业中,大企业非常之少,拥有两个到十个工人的小手工工场则占大多数。而且大多数手工工业工人是领取原料在自己家里进行加工。在农民中也是小私有者占优势。在这个国家里,等极森严、贫富悬殊,国王拥有无限权利,他的意志就是法律。路易十四公然宣称“朕即国家”,路易十六也说“法国的统治权在王之一身。”僧侣、贵族享有种种特权,拥有大量的土地和皇室俸禄。他们过着骄傲淫逸的生活,而广大人民都处于无权的地位,遭受着贫困与饥饿的折磨。这时,法国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斗争日益剧烈。就是在这个时期,卢梭从民主政体的日内瓦来到了封建专制之都的巴黎并在这里几乎渡过了他的整个后半生。在法国,卢梭目睹了人民的悲惨遭遇,小生产者的贫困生涯,国王的骄横与残暴,贵族的荒淫与无耻;深感封建专制制度的腐朽与没落。所有这些,再加之卢梭的平民出身和长期生活在平民当中,以及他那颠沛流离、受人歧视和迫害的流浪生涯,使他对封建专制制度,对贵族统治阶级产生了极大的愤恨与厌恶,他对新的民主社会制度无限向往,对广大小生产者有着无限的同情与爱戴。他公然蔑视贵族说:“贵族,这在一个国家里只不过是有害而无用的特权,你们如此夸耀的贵族头衔有什么可令人尊敬的?你们贵族阶级对祖国的光荣、人类的幸福有什么贡献!你们是法律的死敌,凡是在贵族阶级显赫不可一世的国家,除了专制的暴力和对人民的压迫以外还有什么?”⑥他又无限深情地称手工业者“是正直公民生活的榜样”,认为给人以光荣和尊敬的不是爵位,也不是高贵的出身,“而是使人有可能过精神生活的条件下的手工业者的平凡的劳动。”⑦正是上述这些历史条件的影响,促进了卢梭自由、平等、民主等先进的资产阶级思想的发展,促进了卢梭社会契约学说的最后形成。所以他在论述社会契约学说时,能够对这一学说作出最明确、最简炼和最典型的表述。他不但把这一思想作为他社会政治观点的基础,而且还在这一思想的基础上发挥了人民主权的学说,并从中得出激进的革命的结论。所以,也只是从卢梭的时代开始,社会契约的思想才为更多的人所熟悉,才由抽象的理论原则变成为批判法国现存制度的旗帜和与专制主义作斗争的强大武器。 但是,在法国的大革命前,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在巴黎、在共和制的日内瓦和伯尔尼都受到严厉的谴责。日内瓦议会甚至作出决议:焚烧《社会契约论》;如果该书作者胆敢到共和国的疆土上来,立即予以逮捕。所以,《社会契约论》仅于1762年和1782年出版过两次。根据莫尔奈特对大革命前私人藏书室图书目录调查的材料,在五百个私人藏书室中,有一百七十八个藏书室收藏有伏尔泰的著作,一百二十六个藏书室有卢梭的《新哀洛绮丝》,七十六个藏书室有《百科全书》,六十七个藏书室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而只有一个藏书室收藏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⑧。同时革命前,读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人不多,也很少有人把卢梭当作政治思想家来引用他的话。只是在法国大革命前夕和革命当中,由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贯穿着一种革命精神,肯定人民享有不可侵犯的革命权利,力图证明行将到来的资产阶级革命是理所当然的,并阐明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是最理想的国家制度,所以《社会契约论》不仅成了法国革命的理论旗帜,雅各宾派的行动纲领,而且也成为处在革命时代的各国资产阶级的福音。特别是在法国大革命以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影响就更加广泛,更加深远了。卢梭逝世以后,当他的骨灰迁葬到潘庭广场时,拉卡纳尔说:“《社会契约论》所发展的真理,在现在看来,我们认为既明确又朴实,但在当时却只留下浮浅的印象,无论是拥护这些真理,或者惧怕这些真理的人都对它没有足够的了解。革命本身向我们阐明了《社会契约论》的巨大意义”⑨。 注释: ①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74-75页。 ②转引自《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8页。 ③亚里斯多德:《政治学》,第116-117页。 ④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法律出版社,1958年版,第50页。 ⑤卢梭:《论政治经济学》,见《卢梭全集》法文版,第1卷,第319页。 ⑥卢梭:《忏悔录》,第5-6页。 ⑦别尔纳狄涅尔:《卢梭的社会政治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9页。 ⑧德·莫尔奈特:《私人藏书室考》(1750-1780年)载法国《文学评论》,第17期,1910年7-9月。 ⑨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发展》,莫斯科1958年俄文版,第2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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