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评《希腊城邦制度》
顾准同志的遗著《希腊城邦制度》一书于1982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以后,引起史学界的重视,被认为是我国关于城邦史的开山之作。其可贵之处还在于它是对中外历史作比较研究的专著。作者对问题的分析和所作的结论既使不能说全部都正确,至少也可以说有许多是正确的,是能够给人以启迪的。《世界历史》1984年第3期曾发表过廖学盛、修海涛两同志的书评。读了《希腊城邦制度》和书评之后,有些不同看法,写出来向各位学者请教。 一、关于城邦概念 在古代城邦问题的研究中,对什么是城邦这一问题,学者们的意见很分歧。许多同志希望能对城邦下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以便使这个问题的讨论有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基础。这表明很多同志都已看出,关于城邦问题的许多观点上的分歧都是直接来源于对城邦概念的不同理解。 顾准同志在书的代序中给城邦下了一个定义:“所谓城邦,就是一个城市连同其周围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就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第4页)。 顾准同志的定义基本上是根据希腊文的原意下的。但他没有突出公民公社这个城邦的内部结构,所以这个定义是不够完善的。城邦一词出古希腊文πολis(音译为波里斯)。它有三种含意:城市、国家、公民公社。顾准同志在阐述城邦定义时引述了吴寿彭先生在《政治学》译注中关于πολis的一段话:“‘波里斯’这字在荷马史诗中都指堡垒(城堡)或卫城,和乡郊相对。雅典的山巅卫城‘阿克罗波里斯’,雅典人常常简称为‘波里斯’。堡垒周围的市区称为‘阿斯托’。后世把卫城、市区、乡村统称为一个‘波里斯’,综合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而赋有了‘邦’或‘国’的意义”(第6页)。从译注的这段话中也可以看出城邦一词的三种含意。 顾准同志说:“城邦既是希腊的传统,也是希腊政治思想的不可违背的潮流,是希腊政治学的既存前提,离开了城邦制度就没有政治学。柏拉图的《理想国》,无论他的‘理想’内容如何,他所理想的国家是一个城市国家,即城邦”(第6页)。 这说明城邦是古代希腊人的概念而不是古代东方人的概念。这个概念自然是古代希腊客观实际的反映。在古代东方人的思维和语言中没有城邦这个概念,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古代东方可能是没有城邦的。古代中国也没有城邦这个概念。因此,我们在理解城邦概念时必须按照希腊文的原意,而不能用我们自己的设想去替换原有的城邦概念。例如小国寡民是城邦的特点之一,但是我们却不能把城邦概念归结为小国寡民,因为这样理解城邦,完全离开了古希腊文的原意,等于是自己另外制造了一个城邦概念。我们也不能把列宁说的最初出现的国家认作是城邦。列宁说:“当时的社会和国家比现在小得多,交通极不发达,没有现代的交通工具。当时山河海洋所造成的障碍比现在大得多,所以国家是比现在狭小得多的范围内形成起来的。技术薄弱的国家机构只能为一个版图较小、活动范围较小的国家服务”①。列宁这段话只是说明最初出现的国家是小国,并不说明最初出现的国家是城邦。 按古希腊文的原意去理解城邦概念,我认为城邦就是以城市为中心以公民公社为基础的国家。或者说城邦有三要素:城市、公民公社、国家,三者缺一不可,具备这三者就算是城邦。所以,我认为πολis本身,实际上就为城邦下了一个定义,就是确切的城邦概念。 既然城邦的第一个要素是城市,那末如果没有城市,既使有国家和公民公社,那也不能构成为城邦。这里所说的城市并不是许多人聚居之地或王宫所在地就算城市。城市乃是手工业和商业活动的中心。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青铜器和铁器的使用,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交换和贸易的发展是城市产生的社会经济前提。在世界历史上,城市产生的途径和时间很不一致。有些地区,城市和国家几乎是同时产生的。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里说的:“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这种所有制是由几个部落通过契约或征服联合为一个城市而产生的”②。这就是说在古代希腊和罗马,城市和国家几乎是同时产生的。而有些地区,城市是在国家产生之后很久才产生的,如古代东方和中世纪的西欧。 在中外学术界,都有人套用希腊罗马的情况,认为城市与国家必然同时产生。有国家而无城市,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英国考古学家、历史学家蔡尔德甚至提出在公元前四千年代就发生了所谓“城市革命”。我们环顾公元前四千年代的世界,似乎还找不到一座名符其实的城市,怎么会发生“城市革命”。也许蔡尔德所说的城市和我们所说的城市在含义上极不相同。因为西方学者往往把有城墙的城堡和人口比较多的居民点都称之为城市。公元前四千年代的世界之所以没有城市,是因为还没有产生城市的条件,即这时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地方进入青铜器或铁器时代,农业与手工业还没有分离,交换和贸易还不发展。在古代埃及,公元前四千年代可能已进入奴隶社会,出现了国家,但许多人认为那时还没有城市。在两河流域,公元前四千年代后期,也出现了奴隶制国家。有的书上说早已有城市,但我认为处在铜石并用阶段的两河流域是不可能产生城市的。古苏美尔时期的所谓“城邦”,其政治经济中心不过是神庙(如卡法伊神庙)而已,哪里有什么城市。我们且看古代中国的城市是何时产生的。1981年《学术月刊》第六期,有一篇文章的题目是:《上古至宋中国古代城市考略》,作者郭天沅先生认为:“中国城市开始兴起,大约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周礼·考工记》所反映的那个时代。”《周礼·考工记》云:“近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这里的国就是城,指都城而言。这里的市指交易场所。这里所反映的城市情况符合我们所说的城市概念。“城市”一词反映一个发展过程。中国在城市出现之前的都城,只有城而没有市,就是城墙和壕沟环绕的城堡称为“城池”,也就是《礼记·礼运》中说的“城廓沟池”。在春秋战国时代,当然具备了我们前面所说的产生城市的社会经济前提。郭先生的文章可能把中国城市产生的时间定得晚了一点。侯外庐先生曾把中国城市国家产生的时间定在殷末周初。这可以理解为城市产生在殷末周初。这就是说,在西周以前是没有城市的。殷代多次迁都这一事实很可以说明当时没有城市。据傅筑夫先生的《中国经济史论丛》一书中讲,殷人共有十六次大迁徙(自契至成汤凡八迁,自成汤至盘庚凡六迁,自盘庚至纣有两迁)。商朝建立之前的八迁,其原因或许可以理解为商族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肯定是没有城市的。而商王朝建立之后,已经是奴隶制国家,有都城,已经进入了定居的农业社会,为什么还要频繁迁都呢?傅先生认为,那是与殷代的农业发展水平有关。殷代农业生产工具的笨拙(主要是石器和木器、蚌器)和耕作方法的原始(火耕),使殷人不可能长期定居在一个地方,而必须每隔几十年就要迁徙到别处以改换耕地,即实行“游耕”或“游农”。这就是殷人“不常厥邑”的原因所在。根据这个见解,我们可以推断,还处在游农阶段的社会是不可能有城市的。如果有了名符其实的城市,那就不可能频繁迁都。从古代中国的情况可以看出,城市远不是和国家同时产生,而是在国家出现很久之后才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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