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加尔文(Jean Calvin,1509-1564年)是十六世纪法国著名的神学家、宗教改革家和教会政治家。他的以“预定论”为核心的宗教学说和政治思想,对西欧、北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历史、政治、文化诸方面均有较大的影响。 西方史学界对加尔文的研究颇为重视,“加尔文学”(Calvin Study)的著述历四百余年而不衰,本世纪又出现了两次加尔文研究的热潮①。在讨论中,西方学者均认为加尔文是一位肯定性的历史人物,但对其作用与影响的评价却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加尔文的学说与近代资本主义的关系。本世纪初,西方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②发表《新教伦理学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他根据英国清教运动与加尔文学说的关系提出:“加尔文的学说,即使不是产生了,也是抚育了近代资本主义”③。继而,特勒尔奇发表《基督教各派教会和团体的社会学说》一书,支持并补充了韦伯的观点,强调加尔文“鼓励勤劳”,“反对懒惰”,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④。此后,西方史学家就此发表了不少专著与论文,赞同者与持异议者相持不下,至今尚无定论。但双方所持论据多以加尔文的经济思想与社会、政治思想为主,就其宗教思想的核心“预定论”论述与资产阶级的关系则略嫌不足。 我国史学界对加尔文学说的研究刚刚起步,已出版的专著限于篇幅尚未能对预定论作较深入的阐述与探讨。故本文欲着重剖析加尔文的这一学说,对其与资产阶级的关系作尝试性的探讨,并兼与路德的“唯信称义”说相比较。 综观加尔文的一生,可明显地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509-1523年)是他在故乡、巴黎东北九十三公里之努瓦营镇渡过童年并接受初等教育的时期;第二阶段(1523-1536年)为其在巴黎和布鲁日等地受高等教育,修神学、哲学、法律和探索宗教改革的时期,1536年发表《基督教原理》一书,概述了其宗教理论和社会经济思想,提出了预定论学说;第三阶段(1536-1564年)是他在瑞士法语区日内瓦进行宗教改革的实践时期,在此二十八年间,他丰富了神学思想,创立了民主共和的教会观⑤和长老制教会,并成功地主持了西欧第一个资产阶级神权共和国。 1536年初版的《基督教原理》篇幅不大,仅八开本五百三十二页,内容尚待充实;在其后的实践中曾不断修改补充,1559年的最后修订版的内容比初版增加了五倍之多,但初版已奠定了预定论的基础。西方基督教史学者公认作者的基本主张在初版后并无改变,其高足与继承人伯撒亦认为加尔文的预定论思想自始至终是明确的和一贯的。由此可见,其预定论学说是他1536年离开法国以前就形成了的,是同十六世纪早期法国社会历史背景分不开的。它是当时法国经济和政治的产物。 一 十六世纪初期的法国是拥有一千五百万人口的西欧封建大国,农业居统治地位,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产生,新兴资产阶级已开始从市民等级中分化出来。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与英国和尼德兰比较,相对缓慢,但已进入欧洲的先进行列。当时,在制革、麻毛丝纺织、玻璃、制陶、酿酒、采矿、印刷等行业中已出现了分散或集中的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美洲殖民地的开拓进一步扩大了商品市场。巴黎已成为全国的工商业中心,拥有三十万人口,是欧洲最大的城市。资产阶级通过国债制与包税制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1522年法国开始发行有息债券,资产阶级和商人、高利贷者通过购买国债和承包间接税敛财,并通过购买官职参加政府。因为他们还相对软弱,在政治上还不成熟,尚未成为能够推翻封建统治的政治力量,仅希望能参加政府支持王权,力争实行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但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新兴的资产阶级日益不满现状。他们在经济上受到封建制度的束缚,“货物在陆路运输,沿路的封建领主征收数不清的关税”⑥;在政治上位居平民,不能享有僧俗贵族的特权;特别在宗教方面,严重地受到中世纪天主教会戒律的束缚。天主教会宣扬的轻视今生,禁欲主义,视财富为罪恶等封建神学思想犹如紧箍咒束缚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这种情况在法兰西斯一世(1515-1547年)统治时期尤为突出。当时法兰西统一的民族国家已初告形成,王权日益增强,国王与教皇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斗争结果以王权的胜利告终。1516年法兰西斯一世与教皇签订了波伦尼宗教条约,法王从教皇手中取得“任命该国约六百二十个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长的肥缺的授权职”⑦,从而实际上控制了法国天主教会的组织和财权,使之成为封建专制王权的有力支柱。因此,宗教改革时期法国资产阶级面临的中心任务与德意志资产阶级有所不同,德意志资产阶级当时受西欧的太上皇罗马教廷的经济剥削与政治控制,首要的任务是驱逐教皇的势力于国土之外,解决民族矛盾。而法国此时统一的民族国家已初步形成,天主教会成为王权的有力支柱,法国资产阶级所面临的中心任务是继续批判天主教的封建神学,建立适合法国国情的资产阶级神学理论,为资本主义的合理性提供理论基础和宗教依据。这一重任历史地落在加尔文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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