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选说”是加尔文根据《旧约全书》中犹太民族是上帝选民的说教,并吸收保罗与奥古斯丁的选民说,将其纳入他的预定论之中,用以解释世间人们命运的差别的神学理论。他提出:为什么有些人一生默默无闻,而有的人却飞黄腾达,有的人身居高位,而有的人却抑居卑下?他解释说:根本的原因是上帝的拣选。被上帝拣选者,称为“选民”。对于选民,上帝时时决定赐与恩典,给以支持和保护,而未被拣选者则是弃民,将受到永罚。选民居少数,多数被上帝抛弃,成为弃人。某人一旦“被上帝拣选,其子孙亦必被拣选”(29)。加尔文认为选民资格的获得非由于个人的意志,也不在于个人的虔诚、善行和功罪,而是上帝的绝对意志所决定。他说:“参照圣经经义,我们可以这样说,上帝经过深沉之考虑,才决定谁该获救,谁该毁灭。而且是早在我们出生以前就决定了的,对于上帝的选择和考虑,我们相信除基于他的恩惠外,完全是无理由的,那获救的,其获救完全与善行无关。”(30)他并且给预定论的拣选说下了一个定义:“我们所谓预定,是指上帝以其永恒旨意,也就是上帝自己决定了世界上每个人的成就。因为人类被创造的命运不同,永恒的生命是为某些人预定了的,对于另一些人,则是永罚。”(31)加尔文的拣选说把人之得救与否完全归之于上帝的绝对意志,与个人的善行无关,因为早在“上帝创世以前,他已藉着基督拣选了我们”(32)。其积极意义在于他以上帝的绝对权威否认了教皇的权威和天主教会的救赎理论--圣礼得救论与善功赎罪论(33)。路德曾以“唯信称义”,即人们仅依信仰便可得救,否认了教皇的救赎理论(34)。加尔文则从预定论的拣选说出发,认为人们得救与否上帝早已预定拣选,非人力所能左右,包括教皇在内的神职人员亦无济于事,从而彻底否定了教皇的特权及其救赎论。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他把阶级社会人世之沧桑,命运之各异归之于上帝的意志和命中注定,必然掩盖了阶级的剥削与压迫,其实质仍然是剥削阶级的宿命论。 加尔文强调天命与拣选,是否意味着仅仅要求人们消极在服从上帝的安排呢?决非如此。他的预定论至此仅表达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也是我们过去所忽视的新的内容。他明确提出:“拣选仅表明了一半”(25)。更重要的一半则是其“呼召说”(Calling)(36)。 根据加尔文的拣选说,在人们未出生前上帝就已预定了谁是选民,谁是弃民,而且选民少,弃民多。在此情况下,人们必然会考虑到自己的命运,均愿能探知上帝对自己的神秘决定,且每个人均欲成为选民。对于基督教占据着精神领域绝对统治地位的十六世纪欧洲的人们来说,这种愿望是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加尔文宣布,上帝的神圣决定秘而不宣,人们更无从探知对自己的决定,他说:关于预定论的拣选说“其本身是极其复杂的,由于人们的好奇心就更使其令人困惑难解”(37)。但加尔文在此给人们留下一线生机,宣称人虽不能探知上帝的明确决定,但上帝在对人们的呼召中有所透露,使人们能看到一些迹象,找到一些证据,从而感觉和体会到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他说:“我们在追求拣选的证据时,最好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可作为拣选的明证表记上面。”“探讨的方法最好是始终以上帝的呼召为依归”,“上帝的特别拣选本来是隐藏着的,却由呼召而表明出来,因而呼召可称之为拣选的证据”,一蒙呼召“便可使拣选的效果显得十分确切,毫不含糊”,“立刻享有选民的福气”(38)。由此可知,呼召是被拣选的外在标志和选民身份的体现,根据加尔文的著作,蒙呼召的征兆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具有对基督的真诚信仰并参加教会。加尔文继承了路德的唯信称义说,提出真诚的信仰是蒙获呼召的标志。他说:称义就是蒙获呼召而“被拣选的印证”,因为真诚的信仰可以“使我们与基督契合”,“我们就得到一个明显的证据,证明我们的名字写在生命册上”。人之所以产生真诚的信仰是因为“上帝亲自有效地教导他所拣选的人,引导他们进入于信”,“呼召所包含的不只是道的宣讲,也是圣灵的启迪”(39)。他对是否必须参加教会与路德的观点不同。路德早年主张信仰自由,唯信称义,不一定参加某一派的教会;而加尔文认为新教教会是选民的集团,进入教会是蒙获呼召的标记。他说:“为了树立我们的信念,另一个证实拣选之道,我们曾经提到过是和我们呼召相关联的,那就是认识基督的名,为基督所光照,进入教会的怀抱”,“藉着呼召,上帝容纳他们进入于他的家庭,叫他们和自己联结起来,成为一体。”(40)按此理论,进入教会者皆为选民,只有选民才能入教,对于无圣德而已进入教会者还要逐出教会。这就使加尔文的信徒树立了信心,坚信自己是蒙呼召的选民,在事业上得到上帝的支持与保护,启示与帮助。 (二)能够勇于斗争,百折不挠,去争得事业的成功。加尔文反对天主教会轻视今生今世,把一切希望寄托于死后和来世的观念,也不赞成路德把现实世界视为“泪之谷”的看法,他认为现实的生活非常重要,因为人们正是在现实生活中蒙呼召,获神恩,故应该重视今生和世俗生活的价值。他把今生事业的成功与死后永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认为:“凡欲求来世在天国得到光荣的,在今世必须斗争,而斗争之胜利必须经历无数困难及克敌制胜始能获得。”(41)经斗争获得事业上成功者,不仅死后升天堂,而且在现世又可理所当然地获得财富,过优裕的生活,因为“一个人所享有的财富非出于偶然,而是上帝的分配”(42),所以是合理的。而对于未积极斗争、缺乏勇气或在竞争中失败者,不仅死后被定罪,而且要体现于现实的苦难生活中。上帝对“被抛弃的人所应受的痛苦与刑罚,都藉着世俗的事物表达出来”(43),这是因为,按照他的神学逻辑,人们获得成功与否,最终决定于上帝意志和是否得到呼召,因为,“上帝对他们所拣选的人时时随意赐与恩慧”,选民“在一切事务上均有上帝的指引”(44),使之充满基督的灵魂,成为基督的战士,获得活动的方法、力量与能力,并且得到“可能的机会,意志的动力和行动的后果”(45)。在肯定上帝的呼召是个人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之后,加尔文认为那也与个人的努力有关。他说:“有了神的援助,人的愿望和努力对于救恩的获得也是有利的”。因此,他鼓励人们说:“我们个人依自己微薄的力量奋斗,都会有所前进,……不要因成功之渺小而失望,……只要我们忠实于自己的方向,奋力上进,不骄傲,不走邪道,永远努力向前,终必成为至善之人。这是我们一生的目的。”(46)依此说教,今生事业之成功,财富之获得,既是上帝之呼召,又是获得上帝拣选之明证,既可在现世过优裕的生活,又获天国之入门券。因此,依此思想武装起来的加尔文的信徒无一自暴自弃而甘当弃民,均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在事业上得到上帝的帮助与肯定,在激烈竞争的社会海洋里奋起拚搏,百折不回,全力以赴,在挫折中增强信心,在失败中鼓起勇气,力求最终获得成功,以最后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