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史密斯,前引书,第162页。 (19)《新编剑桥近代史》第2卷,第114页。 (20)莱奥纳,前引书,第1卷,第257页。 (21)格里姆,前引书,第257页。 (22)特勒尔奇:《基督教社会思想史》,1976年香港版,第357页。 (23)[美]华尔克:《基督教会史》,1969年纽约版,第610页。 (24)格里姆前引书,第259页。马丁·布塞尔(Martin Bucer, 1491-1551年)为莱茵河神秘主义者,德意志施塔斯堡的宗教改革家。 (25)(26)[法]加尔文:《基督教原理》第11卷,第16章,第2节;1960年费城版两卷本,第1卷,第199、205、206、207页。 (27)加尔文,前引书,第1卷,第16章,第2节;1960年费城版两卷本,第1卷,第199、205、206、207页。 (28)同上书,第200、201页。 (29)威尔·杜兰,前引书,第19卷,第197页。 (30)(31)加尔文,前引书,第3卷,第21章,第7节;费城版,第930、926页。 (32)《以弗所书》第1章,第4节。《圣经》,现代中文译本,1982年香港版,第295页。 (33)天主教会主张罗马教皇是基督在世的代表,掌握神权。信徒只有参与他授与神权的神职人员所主持的“圣事”才能与上帝取得联系,获得神恩,得救赎罪。圣礼共七项,包括圣洗,坚振,圣体,告解,婚配,神品,终傅。其具体说明请参见拙作《基督新教与天主教的关系及其区别》,载《历史教学》1982年第7期。 (34)关于路德“唯信称义”论的具体内容与意义,请阅拙作《马丁·路德早期政治思想初探》,载《世界宗教研究》1983年第2期,以及《关于马丁·路德的评价的几个问题》,载《世界历史》1983年第6期。 (35)加尔文,前引书,第3卷,第21章,第7节;费城版,第930页。 (36)加尔文认为上帝对人们有两种呼召,一种称为“普遍呼召”,系指对全人类(包括选民和弃民)发出的一般号召,另一种是“特别呼召”,系指对选民的呼召。本文提到的“呼召说”是专指“特别呼召”。 (37)加尔文,前引书,第3卷,第21章,第1节;费城版,第921页。 (38)加尔文,前引书,第3卷,第24章,第4节、第1节;第21章,第7节;费城版,第968、969、964、930页。 (39)加尔文,前引书,第3卷,第21章,第7节、第1节;第24章,第5节;费城版,第930、970页。 (40)加尔文,前引书,第3卷,第24章,第6节、第1节;费城版,第972、966页。 (41)(42)(43)(44)加尔文,前引书,费城版,第714、408、1007、724页。 (45)这是加尔文引用奥古斯丁的话。见加尔文前引书,费城版,第6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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