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德国的巨大反差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与日本同为法西斯主义国家的德国,在对待侵略历史的问题上,却与日本采取了非常不同的立场和态度,从而形成鲜明的对照。 战后,民主德国自不用说,就是在联邦德国,也对历史采取了比较负责和反省的态度。战后初期,盟国军事占领当局对纳粹进行了大规模的政治清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纳粹战犯给以严厉惩罚,这对铲除纳粹的主要骨干力量、推进战后德国民主制度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其后德国也一直依靠社会力量搜查纳粹残余,然后送交国内法庭审判。自20 世纪60 年代以来,由于认真揭露纳粹所犯下的罪行,使有纳粹背景的政客在联邦德国受到很大压力。这种立场鲜明、除恶务尽的做法给国际社会留下了深刻印象。1970 年,联邦德国勃兰特总理在华沙犹太人殉难者纪念碑前下跪,表示忏悔和谢罪,博得波兰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扬。1985 年魏茨泽克总统发表了德国人应明确承认战争罪责的著名讲话,再次表明了对纳粹德国罪行的反省态度。 冷战结束后,针对右翼分子的猖狂活动,德国政府也采取了坚决打击的政策。1994 年5月,德国国会修改了刑法,规定不管以何种形式否定屠杀犹太人的事实都将被判罪,根据这一法律,否认纳粹德国战争罪行在德国已经被排除在言论自由之外。因此,战后至今,虽然德国右翼分子依然存在,但他们的力量远远不能达到可以左右国家政治的地步。1995 年,科尔总理访问以色列时明确表示,德国人将牢记纳粹以德国人的名义所犯下的罪行。在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 周年之际,德国领导人又重申要牢记历史教训,以免重蹈覆辙。2013 年1月27 日,现任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纪念日上说:“对于纳粹的罪行,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受害者,特别是大屠杀的受害者,德国应该承担起永恒的责任。这种反思应该一代一代保留下去。”[2] 德国政府在正视历史的前提下,不仅向战争受害国认罪进行赔偿,还向犹太人以及强制劳动的受害者进行赔偿。德国国会还通过决议,决定设立基金对过去纳粹德国强迫服劳役的受害者进行赔偿。2000 年7 月,德国众议院通过了《关于创立“记忆、责任、未来”基金的法律》,用以解决百万纳粹劳工的赔偿问题。2001 年5 月,德国众议院同意解冻100 亿马克(相当于45 亿美元)的赔偿基金,向受迫害的劳工幸存者们支付赔偿金。[3]德国的天主教会、新教教会以及一些企业,也与政府一起或以独资的方式给被强制劳动的人以补偿。根据美联社2012年的报道,自1952 年以来,德国对纳粹罪行的赔偿已经超过700 亿欧元。2013 年5 月,德国财政部承诺将在未来4 年内,向分布在全球46 个国家的5.6 万二战纳粹大屠杀幸存者赔付7.72 亿欧元(约合62 亿人民币)。[2]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德国对那段不光彩的历史不是遮遮掩掩,而是如实地写入教科书,用以教育下一代。在战后50 年之际,德国在4 月份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来悼念各地纳粹集中营的受害者。同时,还通过电视、电影等放映有关节目,图书馆展出有关文件与资料,各种社会团体举办各种活动,来全面揭露当年的纳粹罪行。在纪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60 周年之际,作为当年的加害国,德国政府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立欧洲被害犹太人纪念碑林,以牢记和反省历史。现在德国全国有上千这样的纪念设施供人们参观学习,德国教育法还规定历史教科书必须包括足够的纳粹时期历史的内容。德国对二战历史的道歉和反思,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正如李乐曾所说,德国人反省纳粹历史也有一个过程,其自觉意识的产生是由内外多种因素决定的,其中即包括盟国对德国的占领政策、来自国际社会的外部压力,还包括德国国内存在较强大的左翼力量、欧洲传统的民主价值观以及德国人思辨的民族特性等,而战后对纳粹罪犯的审判和对时效问题的辩论则发挥了重要影响。从战后欧洲的历史来看,“欧洲的和平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德国的复兴和进步,德国人在反省纳粹历史问题上的自觉意识及其传承是其主要动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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