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最古老的一些城市是经过几百年发展之后才有城堡的,而且钱币的出现早于国家的出现。从这些事实看来,恒河流域的城市最初都是些贸易市场。早期佛教文献生动地描绘了公元前大约六世纪至公元前四世纪的商业活动情况。佛经文献中的主要人物并不是在战场上击败敌人并大搞献祭的英雄,而是能够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的富裕市民。拥有万贯家财的“户主”门达迦能使粮食自天而降,以致粮食满仓。他全家人口,包括奴仆在内,都有创造财富的法力。他的儿子能从一个钱袋中不断掏出钱财来支付仆役的工钱(16)著名医生耆婆迦用稣油为一富商之妻治病时,见到此妇人竟命其女仆从痰盂中收集她吐进去的几滴稣油。此妇人见耆婆迦感到惊异,便告称:“大夫,象我们这样的人家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节约,这点酥油可以给仆役或工匠们涂脚,也可以倒进油灯里”。(17)看来,到佛陀时已有了货币关系,商业精神已经形成了。 在这样一种生气勃勃的商业社会中,商人们组织了行会,形成了五花八门的合伙关系。佛教文献中提到悉勒尼(Sreni)或塞尼(seni)。《本生经》提到十八种塞尼,并称其领头人为塞尼波牟迦(Senipamukha)和阇咀迦(Jettaka)。虽然这些文献所反映的可能是较晚时期的情况,但阿德亚仍相信印度的商业和手工业行会是在吠陀晚期至公元前五世纪这段时期内开始出现的(18)。但是我们无法找到关于这些行会活动的进一步情况。菲克认为,在佛陀时代,一些家族组织了世袭的同业公会,这些同业公会便是后来行会的前身(19)。 远距离的大规模贸易需要合伙经营。大多数城市都控制着主要商路和河上运输。从咀叉始罗(Taxila)到王舍城这一路上各部落地区(janapada)之间的交通很好地建立起来了。《本生经》经常提到由五百辆车子组成的长途商队。长途旅行有可能遇到盗匪,所以商队不得不雇用卫队保护(20)。斯里瓦斯特瓦认为萨他(sartha)制度(即流动性商队组织)就是一种经济行会形式(21)。商队首领称为萨他婆诃(sarthavaha),负责粮食供应和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商队的契约基础,人们还有些不同看法。斯里瓦斯特瓦认为商队组织不止一种,其合伙性质因组织形式而异。有由一名商人组织而雇用仆役的商队,也有由两名以上商人组织而合伙经营的商队。此外,还有一些组织十分松散而其目的仅为保证旅途安全的商队(22)。《本生经》也提到有商人合伙从事大规模经商,如从西北运入马匹,或从外国商人手中购买货物(23)。 经营大规模长途贸易的商人结成某种合伙关系,个体的小商小贩则在城市和农村做小买卖。《律藏》说,甚至一些佛教尼姑也从事经商和放债(24)。 在所有这些商业活动中,最重要的人物是贾哈帕蒂—塞蒂(gahapatisetti)。塞蒂们是佛教寺院和皇家帝国都必须与之打交道的重要市民和土地所有者。塞蒂(setti)是城乡最有势力的加哈帕蒂(gahapati)。 城市中的塞蒂比农村中的塞蒂享有更高的地位。城市中的塞蒂通过联姻和合伙关系形成各地区之间的一个巨大的商业网。舍卫城的著名佛教施主给孤独(Anatha Pindika)是王舍城的塞蒂的姐夫(?)。城市中的塞蒂还与农村中的塞蒂结成婚姻关系和商业合伙关系。费希尔查阅了《本生经》故事中关于塞蒂的叙述后,阐述了塞蒂从务农者转变为商人和钱商的过程。这些塞蒂确是城市生活的组织者和代表市民与国王朝廷打交道的人物(25)。 商业城市——君主国家的发祥地 公元500年左右,恒河平原上最重要的一些国家都在各主要商路上建立了自己的都城。憍萨罗国(Kosala)将其都城从北路(uttara-patha)的阿逾陀(Ayodhya)迁至舍卫。摩揭陀国都城王舍城虽离商路较远,却控制着印度主要的铁矿产地。后来该国都城迁至位于北路末端的一个恒河港口华氏城(波吒釐子城)。商品不仅包括盐、铁等生产和消费必需品,而且包括城市上层所需的奢侈品以及用于铸造钱币的白银。 商业中心也就是政治中心,这说明商人与王族是相互依赖的。国家可能是主要从商业、工业以及其他城市活动中得到税收的,而王族对奢侈品的需求又促进了商业活动。我们不知道商业税率是多少,但佛教故事表明,国王是十分关心城市繁荣和商人福利的。例如,王舍城的一个商人报告摩揭陀国国王频毗娑罗,吠舍釐城因为出了一名美妓而变得比过去更繁荣昌盛了,频毗娑罗便命令他也把一名美女训练成妓女,以便使王舍城也繁荣昌盛起来(26)。王舍城的塞蒂患病时,频毗娑罗命令御医耆婆迦给他治病,因为这位塞蒂曾为这位国王和行会服务有功。这位塞蒂病愈以后给耆婆迦和国王送了厚礼(27)。 国家和王族对商品的需求是大量的。例如,象征王室地位和军事上需要的马匹是从西北输入的。佛陀在描述一位贤明君主的都城时曾谈到象、马、战车、乐器、食物、酒和各类宝石(28)。说明王族需要奢侈品的一个更显著的例子是憍萨罗的国王波斯匿王的故事。他的王后问他是否喜欢迦尸和憍萨罗的子民,他回答说:“是的,我喜欢。我对他们进行统治,这使我穿上了婆罗痆斯的细布,有了花环、香料加油膏”。(29)憍萨罗和摩揭陀两国争夺瓦纳拉西城(30),一定是因为这里工商业繁荣的缘故。 如果说在公元前500年左右的基本农业社会中, 国王是从商业和其他城市活动中而不是从农业税中获得大部分收入,那末那些国家的性质是什么呢?我在上面已经提到,当时北印度的政权制度正从以部落组织为基础的酋长制转变为以地区为基础的王权制。但是,在这个过渡阶段,国家还没有建立起一种官僚体制来控制全体居民和从全部地区上征取税收。与佛教的七宝(sapta-ratna )理想王国思想和憍底利耶的国家七要素概念相比较,这个阶段的国家机器显然是很不完善的。佛经中经常出现七宝的说法,指的是一个国君的基本制度。这七宝就是车轮、象、马、玉、妇人、“户主”和谏官。车轮为统治和征服的象征物,象和马是国君的乘骑,玉为宝石、妇人是指美丽忠诚的王后,“户主”是能为国君沙里淘金的理财人员,就是行政官员。在这七宝中,只有理财“户主”和谏官的作用类似大臣,其余都是表示国君的神圣性和崇高地位的象征物。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到孔雀王朝时,国家已有一个复杂的官僚体制,包括国君(swami)、行政(amatya或mantri)、 地域(rastra或janapada)、国库(kosa)、都城(durga)、强制(danda或bala)、友与敌(mitra/ari)。憍底利耶所说的一国七宝显然是一个君主国家的制度,它使得统治者能够循规蹈矩地控制国土,征收赋税。 在佛陀时代,国君还没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国家机器,他必须依靠他唯一的司库——加哈帕蒂取得财政支持。我曾在上文中谈到城市中的塞蒂与农村中的塞蒂广泛联姻和合伙的情形。《本生经》故事说,有一个农村塞蒂把自己的产品运到给孤独大塞蒂的商店去出售。给孤独不仅为出售他的产品作了安排,而且为这个农村塞蒂的运送货物的仆役提供食宿(31)。除向国王交纳的赋税外,农村产品也是通过这个渠道流进城市的。 加哈帕蒂——塞蒂(农业主—钱业主)在王国内既然起了这么大的作用,他们在朝廷里享有极高的地位也就不足为怪了。据说摩揭陀国王频毗娑罗的周围有“十二群摩揭陀婆罗门和塞蒂。”(32)因此,在朝廷里加哈帕蒂——塞蒂与婆罗门享有同等地位。但是他们不可能是国君任命的官员,因为文献中没有提到他们的具体职责,也不能证明他们形成了一个行政系统。这些“户主”也象婆罗门一样是以王权支持者的身份在朝廷上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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